狼牙山案敗訴 「溜滾竄」或成歷史笑話

【看中國2016年10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岳詩涵綜合報導)關於「狼牙山五壯士」歷史一直備受外界爭議。近日中共最高法院舉辦記者會宣布,將保護「狼牙山五壯士」等「英雄人物」,對以學術研究為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做出制裁。有評論指出,「狼牙山五壯士案」體現出中國「司法為政治服務」。

「狼牙山五壯士」是中共抗戰史中流傳較廣的故事。中共宣傳稱, 1941年抗日戰爭時期,馬寶玉、葛振林、胡德林、胡福才、宋學義五人,一邊在河北易縣狼牙山邊痛擊身後敵人,一邊將敵人引上懸崖絕壁,到達崖頂時,五人一一跳崖。其中3人身亡,2人倖存。

中共建政後,將該事跡編入中國國家義務教育教科書,成為小學語文課教材;1958年更拍攝電影《狼牙山五壯士》讓「狼牙山五壯士」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

2013年歷史學者洪振快在財經網發表〈小學課本「狼牙山五壯士」有多處不實〉一文,從歷史考據角度,推敲歷史細節,認為五壯士並非引敵上山,而是敵人本就在此山;兩位幸運者並非跳崖,而是順著崖壁溜走,因此得以被樹枝攔住得救。

同年11月,洪振快在《炎黃春秋》刊發〈「狼牙山 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一文,進一步提出質疑,如五人在何處跳崖?跳崖是怎麼跳的? 「五壯士」是否拔了群眾的蘿蔔」等。

關於「跳崖」事蹟,洪振快認為,其中兩名倖存者是「溜」、「滾」、「竄」,而不是主動跳崖。

2015年8月,「狼牙山五壯士」中的兩名倖存者後人葛長生、宋福保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洪振快侵害名譽權,同時要求其公開道歉。

2016年6月,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令洪振快停止侵權行為並公開道歉。但洪振快不服判決上訴,惟二審仍維持原判。

在一審判決公佈後,洪振快曾對美國《紐約時報》表示,中共判決結果在他意料之中。而他的代理律師也認為,這是中共政治壓力下進行的政治審判。

「狼牙山五壯士案」體現出中國司法為政治服務

針對洪振快案結果,中山大學歷史學家袁偉時對德國之聲表示,「作為學者、歷史學者,任何歷史事件,歷史人物都是可以探討的。」他認為法院、政府介入此案是不明智的作法。 「這會在中國歷史上留下一個笑話。」

前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對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表示,司法判決的價值應當是事實的真相和判決的公正,中共最高法院違反常識的判決,體現出中國司法不獨立。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滕彪則認為,「狼牙山五壯士案」體現出中國「司法為政治服務」。

事實上,早在1994年7月,《長江日報》就曾刊文稱,「狼牙山五壯士」歷史存在諸多疑點。如當時六班不是五人,而是六人,還有一位副班長,投敵被殺。

1995年8月,《羊城晚報》一篇文章形容,五壯士跳崖是「三跳二溜」。馬寶玉等三人跳崖犧牲,葛振林、宋學義是「順著崖壁溜了下去」。

英國廣播公司(BBC)指出,「狼牙山五壯士」是中共宣傳的「紅色經典」。根據國民政府公佈的數據顯示,抗戰期間國民政府軍隊傷亡約323萬人,陣亡近133萬人。中共則稱,它在抗戰期間領導的軍隊傷亡45萬人,陣亡16萬人。中共軍隊傷亡人數不足國民政府軍隊七分之一。

報導稱,外界的普遍質疑反映出中國人民對瞭解歷史真相的願望,也反映出民意對中共宣傳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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