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度酷刑:來自中國真實的血淚控訴(組圖)
【看中國2016年09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許家棟編譯)據「澳洲新聞網」(news.com.au)報導,隨著劉錦濤(Jintao Liu,音譯)又忍受了極度折磨的另一天,他的身體因為疼痛而發抖。
劉錦濤(Jintao Liu,音譯)(news.com.au)
他在竹籤釘入自己指甲的痛楚中醒來,然後被強迫站在一個院子裡大約18小時。如果他移動一英吋,他都會遭到平生中沒有承受過的痛毆。
隨著他的身體被強行要求不斷下彎,這種每一秒鐘都極其痛苦的嚴酷懲罰致使他的雙腿腫脹起來。沒有人給他「上廁所休息」時間,也沒有人表現出憐憫。時間變成了他的敵人,但還不是他最糟糕的敵人。
這是劉錦濤於2006年至2009年期間一系列在北京看守中心和勞教所(Beijing detention centres and labour camps)被囚禁時漫長過程中典型的一天。
在那裡,他遭到了獄警設計好、可以造成最大痛苦的電擊、醫學檢驗、強迫灌食、毆打、暴力性攻擊和其它野蠻侮辱性的折磨形式。
但給劉錦濤留下最深心理傷疤的是一個特別殘暴的懲罰。
劉錦濤告訴「澳洲新聞網」說:「使我銘記最深的事件是,當他們四名(獄警)剝光我的衣服,並用廁所刷子捅入我的肛門時,他們說會刺穿那裡,直到我變成同性戀。他們向下拔我的陰毛,並玩弄我的生殖器。」
他遭受這種酷刑唯一的「理由」是修煉法輪功,這是一種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精神冥想功法。
令人震驚的是,中共政府在過去將近二十年中,對無辜公民和部分所謂「罪犯」進行了這些侵犯人權的暴行,包括以牟利為目的地強摘器官。而且這種行為今天仍然在發生著。
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會發生呢?
36歲的劉錦濤是成千上萬在中國一些最糟糕監獄、勞教所和拘留所被關押的修煉法輪功人士之一,這些人拒絕放棄自己精神信仰。
到上世紀90年代,法輪功已經變得如此廣受歡迎,以至於有人估計已經達到了1億名成員,其數量上超過了在中國共產黨黨員的人數。這促使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1999年發起鎮壓。
「反對強迫摘除器官醫生」組織(DAFOH)澳大利亞發言人索菲亞.布萊絲金(Sophia Bryskine)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仍然很廣泛,許多人被「缺乏合法程序」關押著。
她告訴「澳洲新聞網」說:「在我們最近的研究和交流中,我們主要關注良心犯受虐待的規模仍然非常龐大。」
布萊絲金醫生說,中共曾經在犯下大量、國家認可暴行的情況下承諾尊重人權。澳大利亞與其它國家需要立即採取行動,一起來譴責中共。
中國所有犯人中66%是法輪功學員
中國是澳大利亞最大的商品和服務出口市場,佔出口總額的將近三分之一,是外國投資不斷增長的來源。
2015年,澳大利亞與中國簽訂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2013-14年的貿易總價值將近1600億美元。
但是我們真的非常瞭解我們這個最大的貿易夥伴嗎?
布萊絲金醫生說:「可悲的是,全球認知這種發生在中國的大規模屠殺還非常的有限。」
根據中共人大在2008年頒布的一份報告稱,自從中共政府取締法輪功以來,
中共已經拘留了數千名(極有可能幾十萬名)法輪功修煉者。
報告稱:「122家中共政府網站定期報告法輪功‘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情況。一些省級和地方當局對匯報法輪功‘逃犯’的線人提供高達5000元人民幣(732美元)的獎勵。」
2006年,「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United Nations’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曼弗雷德•諾瓦克(Manfred Novak)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所有犯人中的66%是法輪功學員。
2014年,「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對警察針對犯罪嫌疑人施行酷刑和虐待的報告顯示,儘管中共出臺了遏制對被拘留者施行暴力的法律,但酷刑仍然在中國監獄司空見慣,警方藐視規則和法院無視規則造成了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通過虐待獲得坦白。
2015年12月,「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給了中共一年時間來匯報在落實「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中的關鍵領域上取得的進展。
委員會稱:「委員會對不斷出現的表明(在中共)刑事司法系統中一直深深存在著酷刑和虐待做法的報告表示嚴重關切,(中共刑事司法系統)過於依賴供詞作為定罪的根據。」
自從2008年首次舉辦的為期兩天、審查中共酷刑記錄的聽證會上,中共否認其關押有政治犯,並稱對從持不同政見者的酷刑已經被禁止。
據目擊者的描述,那些因為自己信仰而遭受迫害的人,是中共懲教設施裡遭受最殘忍酷刑、虐待和殺戮的主要目標。
其中有些逃脫迫害、被授予難民身份後在澳大利亞定居的人士向「澳洲新聞網」講述了他們令人震驚的故事,旨在力圖揭露中共侵犯人權事件的規模和嚴重程度,並有助於結束它們。
睡眠剝奪和隔離關押
當劉錦濤被奪走自由和忍受生命中最糟糕的歲月之前,他擁有一份在化工技術領域有前途的事業。但後來的日子對他來說,生活永遠都不會一樣了。
他曾經就讀於「中國石油大學」(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學習化學技術。他不斷獲得優異的成績,並與同行們關係良好。他也被公認為是一名法輪功學員。
劉錦濤說,那些知道他會畢業,並輕鬆獲得一份職業生涯的同學由於嫉妒,向中共當局密報他修煉法輪功。
他不會說英語,但他那充滿深深困擾的眼睛超越語言訴說了自己的故事。
劉錦濤通過翻譯說:「(警察)沒有提供任何理由就逮捕了我,只是在我學校的電腦上發現了法輪功的材料。」
他被逮捕後,劉錦濤被直接送到了一個拘留中心,在那裡曾經呆了一個月。
他說:「沒有正當程序,沒有審訊,也沒有遵循的程序。當(我的審訊)開始時,我被要求一動不動地坐在一個很小的塑料凳子上很長一段時間。我不得不整天坐在那裡,不被允許使用任何廁所。當他們看到(要改變我的信仰)是不可能時,他們只好讓我站起來。站了一整天,直到我的腿都站腫了。當沒有達到目的時,他們開始減少我的睡眠時間。如果你睡了三個小時,他們就通過把一根針扎進我的指甲裡來把我吵醒。然後又變成了2小時,1小時,直至毫無睡意。他們將繼續這樣折磨你,直到你提交(放棄修煉的)保證書。」
劉錦濤最終在一間隔離牢房中被鎖了一年。他說,信仰幫助在勞教所中的他度過了這些最黑暗的日子。
他說:「我試圖堅持真、善,忍的原則,不會採取任何仇恨或暴力的行為。當時我主要擔心的是,我真的會無法承受折磨和虐待而放棄。」
「我並沒有真的放棄。」他說。
「有一件幫助我沒有死去而要去做的事是,我想揭露這種暴行。」
林宏斌(Hongbin Lin,音譯)(news.com.au)
電擊
當43歲的法輪功學員林宏斌(Hongbin Lin,音譯)從「天堂跌落到地獄」,因為他的精神信仰而遭受迫害時,他曾是一名在中國軍隊中的海軍軍官。
儘管沒有被起訴或因為任何罪行而被定罪,但他仍然在一個勞教所中度過了一年半的時間。在他的獲釋的聲明上,他於2002年寫下了「法輪功好」幾個字。
此舉導致他被指控「破壞執法」,並被判處了6年徒刑。
林宏斌說,在第二次被捕後,他接受了審訊,他對於能被釋放不抱希望,因為(當局)不允許代表法輪功學員的律師做無罪辯護。那幾位為法輪功學員已經進入無罪抗辯的律師已被遭到了逮捕和拘留。
林宏斌說:「在中國沒有言論自由。」
林宏斌說,當在監獄當局的手中時,他忍受了一段時間的電擊酷刑。他說,犯罪的囚犯幫助看守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他說:「我在入獄的第三天後,由於我拒絕承認我犯了罪,獄警開始通過各種方法來折磨我,如用自己的電棍來電我。兩名警察拿著兩根電警棍與其他罪犯圍攏著我。他們踩著我的腳逼問我,有的還抓住我的胳膊扭到我的身後。(其中一人)還把我壓在地板上,有10多人我踩在我的腿上。然後,他們用電棒擊打我的頭、臉和下身,直到他們的電棒沒有了電力。在電擊我之後,又把我套在鐵床架上的枷鎖裡,有一次一口氣剝奪了我歷時長達15天的睡眠。」
林宏斌睡在一個廁所旁邊長達大約一年。他的生活空間「比椅子還窄,只有約1-2米長」。
他說:「我經常雙手被綁在身後,並被迫躺在地上。我覺得自己的身體和靈魂都嚴重受傷。」
他說,這些衛兵對待人類比狗還差。
林宏斌說:「食品被放在骯髒的地板上,沒有桌子。當我們吃時,我們從地板上撿起來吃。警察隨意地對待罪犯和我們,當他們高興時,隨意打罵我們或羞辱我們。每當他們想要的時候,警察可以詛咒我們。他們可以在任何時候詛咒和毆打我們。」
林宏斌說,他在牢獄過程中目睹了許多其他政治犯被折磨和被羞辱的情景。
林宏斌說:「一個監獄牢房的獄頭因為他覺得另一名犯人沒有做夠工作,把對方暴露在陽光下進行羞辱,在許多囚犯的面前扒掉(對方)所有的衣服,並在公共場合虐待他。我覺得那裡不安全或沒有安全感。我很絕望。共產黨不把人像人一樣看待,沒有任何人性,所以我從來不知道自己的前途將怎樣或在第二天將會在我身上發生什麼。」
他說,一些囚犯被折磨致死。
他說:「我覺得在澳洲是如此的不同,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那裡的人們甚至不想傷害動物,對人也很尊重。在中國,對人權和尊嚴從來就沒有過尊重。」
常志越(Chang Zhi Yue,音譯)(news.com.au)
「劈叉」(The Rack)
當78歲的常志越(Chang Zhi Yue,音譯)因為修煉法輪功逮捕時,她是一名航空部門的電子工程師兼畫家。儘管從來沒有被起訴或定罪,但她被在北京女子監獄關押了四年,在那裡她遭受了極端的折磨和虐待。
她告訴「澳洲新聞網」說:「在監獄裡,我曾經被多種方式遭受了多次長時間的折磨。九個警察折磨了我五小時,導致我的椎骨的多處骨折,如頸椎骨折、腰椎變形並突出到左前部和自己的骨盆變形。一名男子突然上前,一把抓住了我,迫使我倒在地板上。他們強行打我,他們扭我的手,直到......他們打掉你的牙齒。有人把我按在地板上,然後把我抬起來直到我坐著,然後把我的兩腿分開。我的腿不會自然打開那麼寬,所以他們有幾個人同時把我的雙腿拉開,拉、壓、踩在我的腿。那一次,我聽到‘哢嚓、哢嚓’的聲音,那是我的臀部骨頭折斷了。此後,我背部的骨頭也折斷了。後來,他在我幾乎是無意識的時候問我,我是否仍然要繼續修煉(法輪功)」。
張鳳英(news.com.au)
強制灌食
66歲的張鳳英於2013年從她家中被綁架送到拘留所和看守所後,並在她從來沒有被控或被定罪的情況下,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勞教。
張女士說,她在三天後開始絕食抗議對她的監禁。
張女士告訴「澳洲新聞網」說:「當我在2000年絕食時,我被強行灌食了兩次。那一次當他們強行給我灌食的時候,有四個人,其中兩人抓住我的頭,而另外兩個人踩住我的腿。他們使我面朝上,並開始強行灌我,於是我開始猛烈地咳嗽。他們特別殘酷,當他插入管子時,他不是慢慢地做到這一點。他迫使管子從鼻子插入,下到我的胃中。如果管子走錯了路,它可能會刺穿肺部。我咳嗽出了黃色液體,直到這些黃色液體覆蓋了我的脖子。他們結束之後,我覺得我處於窒息和死亡的邊緣。之後,他們開始每天強行給我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