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9月10日訊】近日,李先生突然發現自己欠了銀行9000多元。而這9000多元錢,是9年前一筆9元多的欠款利滾利變成的。但這麼多年來,他說都沒有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
信用卡已成為日常生活消費方式,但稍有不慎就可能給自己帶來大麻煩,這位李先生就遇上了信用卡透支的糾紛。在2007年李先生在中山市的一間工廠打工,工人交了身份證之後,工廠為他們辦理了工資卡,而李先生根本不知道工資卡就是信用卡,結果在無意之中消費透支了信用卡的9.84元。後來,李先生到其他地方打工,而銀行卡也丟失了,他到銀行辦理了挂失手續,但一直以來,並沒有收到銀行的任何通知。
透支9元多,9年後卻要還9千多,這信用卡很是羞煞高利貸。難怪銀行這麼有錢,一個滯納金就能生財有道。
一個無心之舉就給自己帶來這麼大麻煩,對這位馬大哈先生是個教訓。作為信用卡持卡人,逾期不還是要付出代價的。但我們質疑的是代價到底該有多大?銀行收取滯納金到底有沒有譜?信用卡管理銀行有沒有漏洞……
首先銀行要盡到通知和催收的義務。現在人們手裡的信用卡多了,有的不常用,小額透支是難免的,對很多人來說,不是惡意透支,只是無心之舉,對透支的銀行要盡到通知義務。李先生卡丟了到銀行辦理了挂失,但當時銀行並沒有告知他欠款情況,而且多年來也沒有收到銀行催收簡訊、信函,以及是有人上門催收欠款。顯然銀行沒有盡到通知義務,是有過錯的。
其次按照《信用卡章程》,凡持卡人逾期還款,會從消費次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計息,逾期會計復利,因此逾期時間越長,每日利息就會越高。用這樣的計算方法,也就有了「透支9元要還9000元」的情況了,這與民間高利貸有何不同?民間高利貸歷來是被政府反對和打擊的,為何銀行的滯納金就可以以利滾利的方式收取呢?
近年來,類似這樣的事件並不少見,有透支6毛幾年之間變成1萬元的,有透支5000最終變成10多萬的案件,而且這類案件一般都是最後銀行勝訴。滯納金成銀行的生財之道,讓持卡人很恐怖,一旦哪天不小心透支哪怕幾毛、幾元,就會讓自己陷入高利貸的陷阱。今年4月15日,央行發布了《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取消信用卡滯納金,但信用卡違約逾期未還款會孳生利息,發卡銀行還可以就協議收取違約金,類似的事還會發生。真正解決問題,需要對《信用卡章程》不合理的地方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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