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案神人狄仁傑 人稱「中國福爾摩斯」

狄仁傑字懷英,唐代并州太原人,生於一個官宦之家。唐(武周)時傑出的政治家。他一生政績顯赫,其主要功績有:一、勸說武則天立李顯為太子,為恢復李唐天下作出重要貢獻。二、為唐朝舉薦了一批優秀人才,如張柬之、桓彥範、敬暉、竇懷貞、姚崇等。

狄仁傑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出任汴州判佐。時工部尚書閻立本為河南道黜陟使,狄仁傑被吏誣告,閻立本受理訊問,不僅弄清了事情的真相,且發現狄仁傑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謂之「河曲之明珠,東南之遺寶」,推薦狄仁傑作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久視元年(700年),狄仁傑病故,朝野淒慟,武則天聞訊泣言之:「朝堂空也!」贈文昌右相,謚曰文惠;唐中宗繼位,追贈司空;唐睿宗即位之後又封之為梁國公。

狄仁傑判案如神

唐高宗儀鳳年間(676年至679年),狄仁傑升任大理寺丞,一年中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一萬七千人,無冤訴者,一時名聲大振。成為朝野推崇備至的斷案神人。

據記載,在《舊唐書》上有最著名的案件,就是斷「權善才(大將軍)誤砍昭陵柏」案件。

時武衛大將軍權善才坐誤斫昭陵柏樹,仁傑奏罪當免職。高宗令即誅之,仁傑又奏罪不當死。帝作色曰:「善才斫陵上樹,是使我不孝,必須殺之。」左右矚仁傑令出,仁傑曰:「臣聞逆龍鱗,忤人主,自古以為難,臣愚以為不然。居桀、紂時則難,堯、舜時則易。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千之誅。昔漢文時有盜高廟玉環,張釋之廷諍,罪止棄市。魏文將徙其人,辛毗引裾而諫,亦見納用。且明主可以理奪,忠臣不可以威懼。今陛下不納臣言,瞑目之後,羞見釋之、辛毗於地下。陛下作法,懸之像魏,徒流死罪,具有等差。豈有犯非極刑,即令賜死?法既無常,則萬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變法,請從今日為始。古人云:‘假使盜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之?’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殺一將軍,千載之後,謂陛下為何主?此臣所以不敢奉制殺善才,陷陛下於不道。」帝意稍解,善才因而免死。

智斗來俊臣

在長壽元年(693年)正月,武承嗣勾結來俊臣等酷吏誣陷狄仁傑等謀反,將他們逮捕下獄,狄仁傑等深知酷吏嚴刑拷打成性,寧為陛下賜死,也不願死於酷吏手中,為保全性命,為避免來俊臣等人施以酷刑,權宜之計先承認了自己謀反的事實,立刻招罪曰:「反是實!」而後以天氣變化,送冬衣讓家人取出棉花為由,寫下血書。

仁傑拆下被褥帛書冤,置棉衣中,請獄吏轉告家人去其棉,得其冤狀。其子狄光遠持書上告朝廷,來俊臣接獲密報,遂偽造狄仁傑筆跡寫下《謝死表》上呈女皇。女皇召狄仁傑等大臣面詢:「承反何也?」狄仁傑答曰:「向若不承反,已死於鞭笞也。」又問:「何為做謝死表?」答曰:「臣無此表。」武則天弄清是偽造的,於是釋放此案七人。狄公終於脫險,被貶彭澤令。

狄仁傑任侍御史期間,負責審訊案件,糾劾百官。任職期間,狄仁傑恪守職責,對一些巧媚逢迎,恃寵怙權的權要進行了彈劾。調露元年(679年),司農卿韋弘機作宿羽、高山、上陽等宮,寬敞壯麗。狄仁傑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韋弘機因此被免職。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朝廷畏之。狄仁傑毫不留情的揭露其為非作歹的罪行,請求交付法司審理。唐高宗想寬容王本立,狄仁傑建言道:「國家雖乏英才,豈少本立輩!陛下何惜罪人以虧王法。必欲曲赦本立,請棄臣於無人之境,為忠貞將來之戒!」王本立最終被定罪,朝廷肅然。

由於審案公正嚴明,狄仁傑在民間的知名度、美譽度甚高。清初的時候,已經有一本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風行於世,其主人翁就是狄仁傑。雖然裡面也有一些歷史事件和人物,但內容基本都是編出來的一個個破案故事。後來有所謂「四大公案」小說,即《狄公案》(狄仁傑)、《包公案》包拯、《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綸),這一類的「偵探小說」,在社會上影響很大。

狄仁傑名滿全球,仰賴一位荷蘭作家高羅佩

高羅佩字芝臺,是羅伯特•漢斯•古利克的中文名。高羅佩是荷蘭漢學家、東方學家、外交家、翻譯家、小說家。作為荷蘭職業外交官,他通曉英文、中文、日文、梵文、藏文,德文、法文、印尼文、馬來文、拉丁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古希臘文和阿拉伯文15種語言,曾派駐泗水、巴達維亞、東京、重慶、華盛頓、新德里、貝魯特、大馬士革、吉隆坡等地,職務從秘書、參事、公使到大使。

高羅佩仕途一帆風順,但流芳後世的卻是他的業餘漢學家的成就,他作為一個西方人,不但能用白話文和文言文寫出漂亮的文章,還擅長用中文寫作律詩、絕句等近體詩詞。

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任荷蘭使館一秘時,高羅佩讀到了清代無名氏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他對這部小說中主人翁狄仁傑屢破奇案大為折服,繼而把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後,高羅佩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還發現中國公案小說在西方偵探小說問世前,就已在東方盛行了好幾百年,而以探案為題材的短篇故事甚至在1000多年前就在中國廣為流傳,其中英雄人物的形象也早出現在若干個世紀以前古代中國的舞台上,或被當時的說書人描述得栩栩如生。

他也驚奇地發現中國讀者喜歡讀西方的偵探小說,這些小說在西方水平很低,而且當時翻譯成中文後水平更低了,中國源遠流長的公案傳奇在西方卻屢遭訛傳和貶低,中國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也常受到歪曲和損害,於是,高羅佩開始著手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因為西方人特別喜歡偵探小說。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又以狄仁傑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

他原本準備在中國出版《銅鐘案》的中文本,但未能如願,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銅鐘案》在西方大獲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羅佩只能繼續收集和組織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傑斷案故事。他還自已編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如《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

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們在西方引起了轟動,狄仁傑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贏得了盛譽。上世紀80年代,這部巨著翻譯成中文回到中國,成為「出口轉內銷」的經典產品,在讀者中反響很大。

這部經高羅佩重新編排的中文小說《狄公案》,內容十分廣泛,涉及唐代的司法、政治、行政、吏治、外交、軍事、工商、教育、文化、宗教、民情、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全書均以仿宋元話本體裁寫成,這在世界漢學著作中是獨一無二的,這也是高羅佩對世界漢學發展的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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