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習近平力促平反冤案,重慶不執行(圖)
李俊(中)2010年2月底被重慶與成都檢警人員包圍「調查」。(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2月03日訊】重慶消息來源說,重慶最高人民法院,已在2016年1月29日對彭治民,曾智強案開庭再審,但估計不會公開報導,正如2015年5月21日,對待另一位遭「黑打」的民企老闆王能一樣,可能審理的結果,不是全部翻案,而是部分改判,即,留下一個長尾巴,被官員抓在手裡,以便自救,有的服刑人員會獲釋,一些財產也會返還,但絕對不會涉及國家賠償,更不會追究公檢法司辦案人員徇私枉法的責任,這表現了地方官的心態,也顯示司法制度的弊端,既使是大權在握的習近平,也對重慶感到鞭長莫及而無奈。
眾所周知,在2007年底至2012年初,中國歷史上的「陪都」重慶發生一系列驚天大案,薄熙來為了爭取回京上位,搶錢買官,「唱紅打黑」,忽悠了全世界,連海外的一些大牌媒體的老總都去重慶朝拜,彷彿他是就是未來中國的頂樑柱,殊不知一個只小小的看家狗,睡了他老婆的公安局長,就把他的夢想毀於一旦,實際上,他的死局,來自於對佔中國經濟半壁江山的民企的「黑打」與妖魔化,當他策劃,包裝,虛構640個「黑社會」,抓捕上萬人,判刑數千人時,就已經孕育了自己悲慘的結局,具有嘲諷意味的是,「慎用刑」的古訓,成了他在秦城吃小餅子詛嚼的美味。
現在的中國領導人,必須從薄熙來案中吸取深刻的教訓,由於人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慾的,過於集中的權力,會把人性的弱點放大到極致,從全國看重慶不過是一枚棋子,但在當地做為「父母官」,那真是呼風喚雨,有吃有喝有美色,薄王在重慶的表演,就是一對徇私枉法,胡作非為的「大瘋子」,禍害老百姓,回顧「薄督」治下的重慶是有意義的,公開他全部的醜聞是必要的,追究跟隨他做惡的公檢法司人員的責任,是正當的,但可惜受制於政體,薄熙來案只辦了一半,張德江「護犢子」,孫政才不作為,黃奇帆原地踏步,薄留下的黨羽張軒,錢鋒等人還在竭力阻撓冤案的平反,可靠的消息來源說,在2015年的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曾表示了對重慶的不滿,他明確提出要盡快受理和再審冤假錯案。
然而,重慶的困局在於中下層的人事調整不到位,薄熙來倒臺了,一大批黨羽依然還在位,當年7500多人組成200多個專案組,個個都學「091」,如今不可能人人都抓,都換,而且,由於官員不願或不敢把真相如實告訴老百姓,過於善良和愚昧的民眾還懷念「薄騙子」,故此,習的指令已被地方官的消極怠工所抵消,為了做個樣子,糊弄一些民企,穩定經濟,儘管640個「黑社會」冤案裡,至少有500多家提出申訴,但重慶地方官瞻前顧後,只在2015年3月26日,選擇了其中的一起,作出(2015)渝高法刑監字第00001號和00002號再審決定書,決定由重慶高院另行組織合議庭,對本院於2011年12月19日作出的(2011)渝高法刑終字第00261刑事裁決進行糾正。
其實,王能曾用名「王倫」的案子,在「唱紅打黑」鼎盛時期,不是太典型,太有名的,他1962年生於重慶,才是初中文化,原是朝天門市場聯託運輸有限公司法人,還是渝西半島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他也任市第三屆人大代表,2010年6月18日被以涉嫌犯故意傷害罪抓捕,同年6月20日因涉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就我的工作經驗看,搞運輸這一行的,大都有小打小鬧的事,否則也干不起來,這是中國特色,當年薄王為了「大躍進」式地「打黑」,把他的事有意擴大包裝,把民企框架等同黑社會組織,結果抓了王同慶,夏德軍,何兵,段太友,張婭,李軍,吳福平,劉昌華,林俊,程必棟等多人,顯然,這些人既便有一些小的過錯,也不夠成「黑社會」組織,但薄王強姦下的重慶公檢法,其淫威嚇傻了法官,檢察官,在2011年9月15日,作出(2011)渝五中法刑初字第84號刑事判決,上述這些人都被判刑。王能被判了無期徒刑。
但是,他們比較幸運,「薄騙子」剛講完「黑社會不減刑」,上述這些人及家屬還在憂愁呢,他自己就被抓起來了,而且與王能一樣。於是,面對周永康嫡系錢鋒操控下的渝高院做出的終審裁決書,他們依然不服,王能不惜財力,聘律師,拉關係,繼續抗爭,先後向渝高提出申訴,其在2014年6月11日作出(2012)渝高法刑申字第00096號,(2013)渝高法申字第00045-00049號,00145號再審決定書,2014年12月25日,作出(2014)渝高法刑申字第00129號再審決定書,直到2015年3月26日才做出(2015)渝高法刑監字第00001號,00002號再審決定書,由這些繁瑣的文書編號,可見政府官員和法院的不作為,達到何等令人髮指的程度,總之,王能一案申訴的艱難,「難」就「難」在司法的腐敗,司法的不獨立上。靠一群貪官污吏通過僵化而腐朽的司法制度去平反,真是痴人說夢。
對於冤打受害人來說,在監獄裡服刑度日如年,急於出去,當然要不斷地申訴;對地方官來說,要把罪責全部推給薄王不穩妥,不放心,怕遭到整訴或撤職而消毀證據,千方百計地力阻平反,除了恐嚇威脅蒙冤者,還用謊言和欺騙「玩」死受難者及家屬,這些人包括黃奇帆,張軒,錢鋒,余敏等,對於上級高官來說,忙於權力頂層的爭鬥而身心交瘁,無暇顧及平反冤案的細節,因此,錢鋒等人選擇王能最巧妙,一方面可以向上級匯報:誰說不平反啊,王能案就再審了嘛;另一方面王能是高中文化沒水平,這樣的「傻子」好騙,而且更重要的是,王能手裡有一些錢,還有尚未開發的地皮,可以利用改判而講條件,來自重慶法院的消息說,王能以一塊黃金地皮換取了再審改判的結果。
我看到這份改判的法律文書,編號很有趣,它是(2014)渝高法刑再終字第00013-00020號,也是(2015)渝高法刑再終字第00001,00002,00004號,深感荒唐可笑,由於吳福平,劉昌華,林俊,程必棟等人,在服刑後得到減刑,已刑滿釋放了,再審實際意義不大,真正的受益者剩下的幾人中,包括王能,他們正好坐滿再審結果圈定的時間,馬上回家了,可見,這與其說是平反糾偏,不如說是騙局和交易,「唱紅打黑」當年是雷厲風行,驚天動地;現在是偷偷摸摸,羞羞答答的;過去是官媒鋪天蓋地,如今是低調保秘,暗箱操作,官員自稱敬佩胡耀邦,卻一點老胡的風度也沒有。
而且,薄熙來,王立軍等人包裝「黑社會」640個之多,性質惡劣,他們的關鍵問題是,把一般的治安糾份或民眾的小口角,衝突硬是搞成「黑社會」組織的暴行,把「無罪」變「有罪」,把「小錯」變「大罪」,藉機沒受搶奪他們的私有財產,這與改判的性質完全不同,比如,重慶第五中院一審認定,1995年5月,王能成立朝天門聯託運輸公司,經營貨運,代辦貨運業務,1997年開始經營浙江省紹興縣柯橋鎮至重慶朝天門交易市場的貨運業務,這說明它是一家民企,不是「黑社會」組織,但法院當時認定他們「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殘害百姓」,如果要翻案,就必須用證據推翻而不是改判,更不能以土地作交易,這是司法的原則,可惜徹底走樣了。
那麼,彭治民,曾智強案會是不同的再審結果嗎?我不太樂觀。現在之所以抓了如此多的「大老虎」,把周永康,薄熙來都關進監獄,但很多人還是不滿意,主要原因是沒有像胡耀邦時代那樣,把這些惡人操控下的冤假錯案翻過來,沒把遭受他們「黑打」的人爭取過來,據我所知,大連的「天天漁港案」也沒平反,結果造成社會上是非不清,好壞不分,「勝王敗賊」的與論氛圍很濃,像重慶這樣的「黑打」重災區,應當不惜任何代價,把薄熙來「唱紅打黑」搶錢買官,徇私枉法的黑幕如實告訴老百姓,要把參與其中的骨幹力量繩之以法,要深挖薄王的余罪,要把640個「黑社會」全部再審,要平反的最起碼是80%,另外的20%要改判,李俊的俊峰置業公司要大張旗鼓地獲得平反,李先生應當有尊嚴地回家,重慶法院應當賠償和道歉,否則,錯過了絕好的時機,以後就不是「平反」而是徹底的「清算」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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