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朝廷會發給百官年終獎?(圖)


文獻顯示,早在東漢時,一到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了。(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每到年終歲尾,各單位在正常薪水之外,酌情給員工發點紅包或禮物,算是對屬下一年辛勤工作的犒賞或激勵,如今把這筆工資外收益稱作「年終獎」,其實,這種不成文的獎勵機制古已有之。

年終獎

文獻顯示,早在東漢時,一到臘月,皇帝就開始給文武百官發年終獎了。高級官員的年終獎,一般由國家財政撥付,有些時候除朝廷獎勵外,皇上一高興還自掏腰包給自己賞識且勞苦功高的當紅官員發個大紅包。當然,國庫裡的銀子和皇上自己的銀子區別在哪?恐怕難有答案。而那些級別不夠的中、低級官員,朝廷是不會給他們發年終獎的,他們要想多得些銀子過個肥年,必須另想辦法。

然而,彼時的朝廷畢竟與今天的企、事業單位不同,如今的企、事業擔心員工拿了年終獎後就跳槽另攀高枝去了,而古時的朝廷卻從不擔心官員拿了錢就會辭職另謀高就。在朝廷裡謀個差事,手握權柄,地位尊崇,收入穩定,而且還有說不清道不明的灰色地帶可以吃香喝辣,從古至今,只見漏夜趕科場,鮮有夜半辭官去,擠破頭想往衙門裡鑽的人多如過江之鯽,而兩袖清風且自願辭官回家賣紅薯的官吏如鳳毛菱角般,難得一見。

因此,大官有年終獎,低級官員雖然沒有,皇上卻也從不需擔心他們會挂冠而去。因為小官職位雖低,但來錢的路子也很多,不論是居廟堂之高者還是處江湖以遠之人,此理大家都懂,朝廷發不發紅包也就無所謂了。

年終獎有多少?

那麼,古代官員的年終獎究竟有多少呢?據史料記載,東漢時的年終獎數額是定死的:位至三公(司馬、司空、司徒)者、大將軍(高級軍官),每人賜錢二十萬枚(五銖錢)、牛肉二百斤、米二百斛;位至九卿(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者每人發錢十萬枚,無肉無米;校尉(中高級軍官)級別的官員每人賜錢五萬枚;尚書僕射(相)每人賜錢三萬;侍中一級的官每人賜錢兩萬枚。這些官職大都是中央級別的高官,而侍中以下的官員則沒有年終獎。

那麼,東漢時的一枚五銖錢到底有多大購買力呢?

有通經濟者言,彼時一枚五銖錢大概相當於如今人民幣的4、5毛錢的幣值,另東漢時的一斛大米重約16公斤,200斛則有3200公斤,加上200斤牛肉,折成錢數目也不算小了。由此換算,三公以及大將軍領到手的年終獎大約有10萬人民幣。那麼,東漢高官們每月的工資有多少呢?史料記載,東漢三公、大將軍的月薪是17500枚銅錢,折合成人民幣大約是7000元左右,年工資收入不過80000多。所以說,朝廷發給高官們的年終獎數目可觀,比他們一年的工資收入還多,如此厚賞,可謂朝廷痛愛、皇恩浩蕩啊。

到魏晉時,官員的年終獎勵機制基本承襲東漢,不同的只是數額多寡、實物品類略有差異而已。

唐朝時,國力空前強盛,官員們的財路大開,發放年終獎的形式也悄然起了變化。

官府放貸

唐朝及後來的宋朝,有一項前無古人的變化,就是允許各衙門向民間放貸,而且是高利貸。放高利貸要有大本錢,不事生產、不搞經營的衙門裡哪裡有錢放貸呢?文獻記載,各「機關單位」放貸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公用錢」,也有衙門中人自己湊的集資款作股金。上至吏、戶、禮、兵、刑六部,下至府縣衙門,都把這些費盡心思湊成的自有資金加上極高的利錢放出去。找官府借貸者大都是轄區內的大、小商人,因此不怕他有借無還,更不擔心利潤沒有保障。

文獻記載,彼時官府放貸的期限,短則幾天,最長的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如滾雪球般,收益、利潤那是相當可觀。放貸獲取的利潤,小頭交給國家財政,大頭則由衙門自便,大部分利息都被存進各衙門的「小金庫」,供領導們靈活調劑使用,一些錢被他們吃、喝、玩、樂揮霍掉了,另一部分則用作年底給大家發獎金、發年貨、塞紅包等福利事業。

各部門各階級的差異

古時候官員的年終獎除朝廷用國庫裡的錢支付外,其他則由各衙署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在秦、漢、魏、晉時期,各衙門頭頭為了給辛苦了一年的「手下們」發一筆年終獎,可謂絞盡腦汁。史載為湊一筆錢發紅包,各衙門有賣辦公廢品的,有用廢書囊讓裁縫改成衣服以及被單做福利發放的,而到唐朝時,放高利貸無疑是來錢最快捷、獲益最為穩定、利潤最高的路徑了。為改善部下的生活,鼓勵士氣,各衙門裡的頭頭們抄近路、出奇兵,大家各有奇招,也真是拼了。

當然,級別不同、性質差異、權力大小也使得各衙門的來錢管道與能力有天壤之別。手握重權的強力衙門,吐口唾沫都是錢,因此「小金庫」裡資金充裕,福利搞得好,年終獎就多。而沒人求的清水衙門,「小金庫」裡的私房錢如光頭上的蝨子,寥寥數點就在那明擺著,年終獎只能意思意思了,清湯寡水,摳摳搜搜,很是寒酸。

比如南宋時,吏部和戶部這兩個強勢部門,「小金庫」裡錢多如海,裡面的官員們甚至普通辦事員們自然囊中富足,人人滿面紅光,個個出手豪闊。吏部負責組織人事,主管官員任免升遷,戶部又叫度支部,相當於如今的財政部,掌管全國的田賦、關稅、釐金、貨幣、公債等財政命脈,當然,官員的工資也由戶部發放,這兩個部門,一個管人事,一個管錢,都是強力的實權部門。所以各方紅包匯聚,銀子嘩嘩而來,宛若江河之水,總是源源不斷。

而沒人理會的「清水衙門」比如禮部、兵部,裡面的工作人員則似無源之水,只能設法節流而無法開源了。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禮部主管文教,平時無人去求;兵部看似位高權重,但天下承平之時用處不大,尤其在偃武修文的北宋時期,武夫的地位有些尷尬,因此也無人理會。所以這兩個衙門裡的官吏基本靠死工資吃飯,囊中羞澀,有些人甚至窮得只能去當衣物了。

寡淡窮困的翰林

另外,翰林院,主要負責修史纂書並起草詔書,雖然美其名曰朝廷的人才儲備庫,但一無事權,二無財權,也無審批權,官員們找門路跑關係,從不會進翰林院行走送禮,「窮翰林」、「窮翰林」這有些嘲諷揶揄的稱謂就是這麼來的。

俗話說「廟窮方丈富」,翰林院裡的翰林們自有來錢的路子。比如北宋時,朝廷要提升哪個官員,先由翰林院起草任命書,就是後來的委任狀,任命書擬好後,皇帝拍板定稿,然後命那個被提拔的官員給起草「委任狀」的翰林送些潤筆費。皇帝體恤翰林們熬更打夜不容易,於是藉此機會給他們一個生財的機會。這筆謝禮可不便宜,動輒數千貫制錢,或十幾匹良馬,再不濟也得數百匹絲緞,數目相當可觀。當然這筆錢不能一人獨佔,因為草稿是集體智慧的結晶。比如提綱、內容、修改潤色、校對訂正、撰寫遞交等程序,皆由不同人完成,那麼肯定要均分利益。當然這筆錢也不是隨到隨分,而是把它集中起來,三伏天分一次,有冰敬之意,年終分一次,有年終獎以及炭敬的意思。翰林們憑勞動所得發年終獎,也算自己犒賞自己,皆大歡喜。

翰林中不成文的規定

文獻記載,唐朝的翰林分兩種,一為翰林學士,學問大級別也高,詔書大多由他們起草,因此被提拔官員孝敬的謝禮也大多由他們笑納。另一種曰翰林待詔,詩仙李白就曾幹過,雖然學問很高但級別不高,因此起草詔書和拿紅包的機會輪不太到他們。

但翰林待詔自有其妙處,散淡閑適不說,還經常有機會和皇帝晤面,若有天逗得龍顏大悅,就開始高升了。既然高就的機遇多多,翰林待詔們就定下一條不成文的規矩:不管哪個同事行大運陞官了,都得向原地踏步的翰林待詔們交一筆錢,有同喜及安慰之意。假若升的官職愈高,掏出的錢相對得愈多。所以那些沒有機遇升遷的翰林待詔們隔三差五就有進項,他們把這筆錢攢起來,到了年終歲尾,再把它均分了。既能沖淡無法升遷的愁思,又能沾沾喜氣,真是眾樂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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