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被判刑6年 最後陳述曝光(圖)
郭飛雄(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1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司徒清亮綜合報導)知名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昨日(27日)被當局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臨時增加的「尋釁滋事」罪名判刑6年,律師指法院臨時增加一項罪名是對正義的嚴重踐踏。郭飛雄庭上最後陳述中,再次闡述對中國憲政民主事業的理想。
據BBC中文網11月27日報導,中國廣州市天河區法院當天宣判,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判監禁六年,孫德勝被判兩年六個月,劉遠東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郭飛雄原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判刑四年。不過法院臨時增加「尋釁滋事」罪名,共判六年。郭飛雄曾參與2012年廣州《南方週末》新年獻詞事件的聲援活動。
郭飛雄代表律師張磊在受訪時說:「我非常震驚,也非常憤怒。法院直接在檢察院沒有起訴的罪名上面,把一個整體事實分割開來,增加一個罪名,我認為這是對於程序正義的嚴重踐踏。」
張磊說:「我們一共在法庭上面沒有見面超過十分鐘……很快就完了。」
據知郭飛雄已當庭提出上訴。
以下為郭飛雄的最後陳述:
這個判決是反正義、反法律的,是中國反民主的黑暗勢力對我和孫德勝所作的卑劣的政治迫害。我們是完全無罪的。
法律深處流淌的是主體、尊嚴的聲音。「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然而,你們的這一判決卻踐踏公義、違反人性、破壞基本的程序正義。你們對堂堂正正履行公民政治權利的我們所製造的這一政治冤案,乃是將本當用於匡扶正義、保障人權的司法機構,顛倒用於構陷無辜的公民,用於碾壓人權,用於踐踏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憲政民主事業。你們的行為犯罪意圖十分明顯,情節特別嚴重,實屬惡中之惡。
你們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了刑律。未來民主法治時代的法庭,將用公正的方式審判你們的罪行,將用人道的光芒照耀你們那久已被野性、貪慾、恐懼和仇恨所淹沒的人性。沒有正義和贖罪,就沒有有尊嚴的仁慈與寬恕。
中國土地上所有的暴君、所有的壓迫者以及所有的反民主黑惡分子們,我要用一位屢遭政治構罪和飽受酷刑折磨的不屈的理想主義者憤怒的預言,懲罰你們那被極權主義思想所毒化、至今仍不思悔改的靈魂。在經歷了極權主義釀成的慘絕人寰的歷史悲劇後,你們依然持守其衣缽倒行逆施,不擇一切手段的維護權力私有和全面專政。我相信,萬古千秋的人類都會用悠悠之口譴責你們的冥頑不化和天良淪喪、譴責你們不以為恥且自我美化的叢林野性和政治獸性。
「歷史就是我們的宗教。」歷史就是我們民族的自然法法庭。參與本案的鄭昕、羅成、魯肖法官,王宇、劉力駿檢察官,以及躲在你們背後的那些視現代民主為萬丈深淵的維穩集團官吏們,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你們將永遠無法逃脫歷史法庭對你們罪孽深重的鞭撻。
我實在的告訴你們:你們的這一可恥的政治迫害,是不可能達到壓制中國浩浩蕩蕩的民主浪潮的政治目的的。相反,它將幫助世人更加認清你們反民主的本質,將有更多的公民由於憤怒或覺醒而勇敢的站出來,山峰般崛起,加入到我們的行例。我們的自由民主運動,將會在不斷地打壓、淬火中變得越來越強大,直到有一天,這一代公民用自己的雙手,將多元均衡的憲政民主大廈矗立在這塊曾經多災多難的土地上。未來屬於主權的公民和主權的人民,世間萬國無可逃避。
在此,我要向過去兩年中排除各種風險和阻撓、無畏的為我提供法律辯護的陳光武、張雪忠、張磊、李金星律師表示真摯的謝意,四位律師對我的幫助之巨非語言所能表達。我要向一直堅韌、無私的致力於營救聲援我的隋牧青、藺其磊律師,笑蜀、郭春平、趙紅偉先生,尊敬的傅希秋牧師、張敏老師,向心靈飽受煎熬、越來越堅強的我的姐姐楊茂平、哥哥楊茂全,向眾多用各種方式參加呼籲、救援、圍觀活動而我無法在此一一列出名字的維權運動和自由陣營的同道戰友們,以及用各種方式傳播信息、表達支持、發出抗議的正直善良的同胞們和國際友人們,表示衷心的感謝。普天下兄弟姐妹的支持和幫助,讓我感到彷彿生活在人道、仁愛的溫暖海洋中,時常忘卻了鐵窗的冰冷、厚牆的困厄。
我還要特別的向我的妻子張清清表達我深沉的感激之情。2012年7月底,在與北京的民運老戰士們聚餐時,我曾被問及家庭狀況,當時我回答說:「我對我妻子的感情是神聖的,因她在我危難中盡力呼籲營救,面對各種威脅絕不退步。」親愛的夫人,今日我將對你深沉感謝公開講出,意在表達和傳揚我對你十年來在特殊考驗下展示的抵抗、堅守、忠貞品質的高度尊敬。尤其是你在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間為我所做的一切,讓我永世不忘、永世感激。「永恆的女性,引領人類上升。」親愛的夫人,我也深知你身為母親在新大陸撫育一雙兒女的艱難辛苦。我在祖國大陸為民主不斷的坐牢,女兒和兒子的教育,這一我最為看重的家庭事務,都要有勞於你了!
朋友們,該結束了,我要迎接一個新的開始。無限的傳奇和機遇,理想的燦爛和輝煌,正在前面等待著我們。
楊茂東(郭飛雄)
宣判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