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親信蔣潔敏(左)、李春城一審獲刑,均不上訴。(網路合成圖片)
【看中國2015年10月12日訊】周永康兩名親信,中共原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和中共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在10月12日分別被判16年徒刑和13年徒刑。
10月12日,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以及濫用職權,中共原國資委主任蔣潔敏被湖北漢江中級法院一審判處16年監禁,罰款100萬元。蔣潔敏對此表示不上訴。
法庭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蔣潔敏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違反法律規定,為他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蔣潔敏曾受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托,利用職權為他人在獲得油氣田區塊合作開採權、燃氣輪機發電機組項目招標、天然氣供應指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周永康曾經長期在石油行業任職,因此被視為是中國政壇「石油幫」的首領,而蔣潔敏則是「石油幫」主要成員,與周永康關係密切。
10月12日,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中共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被湖北咸寧中級法院一審判處13年監禁,罰款100萬元。李春城表示不上訴。
李春城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的親信。
在調往中共中央之前,周永康曾長期在石油系統和四川任職。李春城是在周永康任上被提拔為享受副省級待遇的成都市長,並在周永康離開四川之前被安排為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候選人。
周永康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卸任中央政法委書記,2014年7月29日被指「涉嫌嚴重違紀」受到中紀委調查,並在2014年12月5日被開除黨籍,隨後被檢察機關立案逮捕。
6月11日,周永康在天津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沒收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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