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惡報】戕狐種火、放生贖罪(圖)
蓮池大師(1535年-1615年),字佛慧,法號蓮池,是明代杭州仁和人。他因為常在雲棲寺居住,而又被稱為雲棲蓮池。
他是中國佛教淨土宗的第八代祖師,與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蕅益智旭並稱為明末四大高僧。
蓮池大師提倡禪宗、淨土宗兩者兼修的理論,而且亦特別重視戒殺生與放生,因此現今有文章流傳於世。
以下這兩則因果惡報的故事,是出自於《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圖說》一書。這兩則故事,主要的用意在於勸戒世人,切莫殺生,以及藉著放生之舉來補償罪業,獲得福報。
一、戕狐種火
淮南王某是當地有名的富厚人家。有一次,因開設當鋪,擴充場地到鄰居屋舍,發現三隻小狐狸。王家人想辦法要驅走牠,王某卻一定要殺死,以除後患。最後,打死了兩隻狐狸,一隻狐狸跳跑了。自此往後,王家每天鬧禍,不得安寧。
清仁宗嘉慶乙亥年冬天,當鋪忽然無緣無故起火焚燒,王某知道是狐仙作祟,於是去找張真人訴說。張真人送給他一張敕牒,王某將之帶回家後,才安靜了數月,又照舊作祟。王某受不了擾鬧,準備將當鋪以四萬餘金賣給陳某。
結果,陳某家中忽然聽到空中傳來聲音說:「我跟王某有舊仇,你千萬不要買他的房子。」陳某的妻子聽得很清楚,最後買賣不成。
到了辛醜年三月,當鋪又起火延燒,王某的家宅房屋,全部燒盡無餘。
二、放生贖罪
江蘇鎮江縣丹徒鎮安港,有老黿聚集子孫,居住一處,生長繁殖。當地漁夫,曾捕獲一黿,大如盆面,獻給富家趙某,趙某喜吃黿肉,以高價厚賞漁夫。從此以後,漁夫便想盡法子捉捕,若有所捕獲,即獻給趙某。漁夫每次都能夠獲得很多酬金,因而對此事習以為常。
經過年餘,有一次,趙某忽然夢見到東嶽廟,跟一人對質,此人頭部尖銳,身體肥胖,自稱是江中老黿。他控告趙某為貪圖口福,殺害了他的子孫不少。
座上岳帝責問趙某,趙某將漁夫獻黿經過,具實稟告,岳帝責備趙某說:「老黿在那洞穴居住,已有多年,向來不被行人傷害。漁夫固然無知,你本富豪人家,不知放生惜福,卻反而放縱口腹,恣意貪味,多殺生靈,陰間法律,怎能寬免?」
趙某哀求赦罪,願從此改過,併發願如蒙釋放回陽,當戒殺放生,凡牛犬以及稀有生物,永戒不吃,以贖罪愆,如是再三陳情乞求,岳帝命從輕杖打,以泄老黿的忿怒。刑打完畢,岳帝又告誡他說:「人有一念之善,鬼神便能福佑他。你若能依願力行,自有善報,若照舊如昔任意放縱,定不能饒恕你。」說罷,命鬼役引導趙某回去。
趙某驚醒,兩腿青紫凝血腫痛,數天需扶杖才能起來,自己並不顧忌隱藏,廣為宣說夢中所見,以勸戒於人。從此以後,全家戒食黿、鼉、龜、鱉、牛、馬、驢犬等類動物,又不惜錢財,時常買物放生。後來家道更加富裕,財產雄冠一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