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哉,民權律師護法而被捕!
--中共偽政府宣稱「改革」與「反腐」,卻照舊鉗制輿論踐踏民權,足見其新措施只是為鞏固舊制度作鋪墊,真意仍在維持邪黨私利。
專制禁讜言,
己惡必遮掩;
法律成擺設,
縱邪豈能免;
既已稱「改革」,
民權仍未見。
律師有職責,
據理而爭辯,
盡心司其事,
居然遭誣陷,
由斯可判斷,
官場意凶險,
但圖毀明鏡,
自欺卻恬然。
政府不秉正,
何以存顏面?
喪心寡廉恥,
私利置優先。
百姓應覺醒,
奮起除大姦,
團結衛公義,
勿再待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