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截止8月27日15時統計數據:確定145人死亡。(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8月27日訊】天津爆炸:11名官員被立案含7廳官
據《新華網》27日報導,從中共最高檢察院獲悉,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介入事故調查。
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正廳級)、原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副廳級、已退休)、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理處處長馮剛、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副廳級)、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曹春波、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朱立明、天津海關副關長兼新港海關關長王家鵬(副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鄭慶躍(正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李洪峰(副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安監部副部長鄭樹國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副廳級)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另外,已對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副總經理曹海軍、劉振國、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經理郭向濱,財務總監宋齊,操作部副經理李雅翔,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評價師曾凡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對在事故中受傷的瑞海公司總經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尚慶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監視居住。
馬超群家中搜出1.2億 判刑只按「10萬以上」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對貪污犯罪情形重新做出劃分:不再具體列出貪污數額,而是分成貪污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三檔量刑。而現行刑法中,是按照「1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不滿5000元」四類貪污數額,分列出刑罰標準。這一標準早在1997年的刑法中便予以確立,18年來都未調整。
164個股指期貨客戶被限制開倉1個月
近幾日的股市暴跌似乎印證了有關股指期貨被利用來惡意操縱中國股市的指控。據8月26日澎湃新聞報導,中金所26日收盤後發布通知稱,對152名單日開倉量超過600手、13名日內撤單次數達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共計164名(去除重複)客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多家外貿公司涉操縱股市,經地下錢莊轉移數億所得。(網路圖片)
政府救市一場空 資金由地下錢莊逃出中國
近日大陸股市接連下跌,官方「國家隊」為救市砸下去的巨額資金「打水漂」。據騰訊證券引述高盛的統計數據,大陸「國家隊」向股市投入了8000∼9000億元人民幣,而該隊救市的成本在3500∼3600點之間。以此計算,滬指26日已低於「國家隊」的成本區570點以上,等於虧損逾16%。
26日海外博聞社披露,7月份「國家隊」出手救援大陸股市、滬指回歸4000點後,做空操盤手大量拋盤股票,短短几個交易日,滬指下跌1000多點,做空獲得的巨額利潤已經通過地下錢莊流向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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