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綁架案細節駭人聽聞 家長賄賂被捕(組圖)
穿藍色囚衣的3名中國留學生翟芸瑤(左)、張鑫磊(中)和楊玉菡坐在被告席上。
羅蘭崗公園是翟、張、楊對劉怡然拳打腳踢的第一現場。
中國留學生張鑫磊、翟芸瑤、楊玉菡(音譯)涉嫌綁架案3日傳出案中案,6名被告留學生當中的一名學生家長今日傳出因涉嫌賄賂證人被抓,再次上演中國家長試圖「花錢擺平」不成,反而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醜聞。
辯護律師鄧洪3日在法庭外透露,上午波莫納高等法院開庭前,檢辯雙方討論了突發案外案。檢方表示,一名被告的父親因涉嫌賄賂證人被抓,讓整個案件節外生枝。本來早晨要馬上開庭的張、翟、楊案件不得不急踩剎車,重新「洗牌」,檢辯雙方重新開始論辯。
直到上午10點,該案涉案留學生張鑫磊、翟芸瑤和楊玉菡3名被告才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帶上6樓R法庭,由法官弗爾斯(Thomas C. Falls)審理。3名被告均穿藍色囚衣,但沒有了上次開庭的手銬。本案受害人之一劉怡然今天以原告的身份坐在證人席上,這是她自案發後首次對外公開露面。她身穿灰色上衣,黑色褲子,留著短髮,白淨的瓜子臉,身高約1.60米。在檢辯雙方的輪流提問下,她講述了3月30日晚上的案發過程。
和上一次開庭一樣,翟芸瑤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情緒都不穩定,她不時地和翻譯耳語,表達自己對劉怡然證詞的不同意見,結果被法官嚴厲訓斥,警告她不准說話,不准向翻譯表態,不准做出情緒化表現。翟一一答應後在接下來的庭審過程中情緒平靜了許多。
翟芸瑤的母親、張鑫磊的父母和另外一名中年女性到庭旁聽,被外界猜測是第3名被告楊玉菡的母親。庭審期間,當劉怡然在法庭上講述那一段段令人髮指的畫面時,翟芸瑤不時兩眼放空,似乎沉浸在案發當晚的一幕幕殘暴場景。
燙乳頭 剪頭髮 逼啃沙 綁架案細節駭人聽聞
留學生綁架案受害者劉怡然3日在波莫納高等法院聲淚俱下地控訴中國留學生翟芸瑤、張鑫磊和楊玉菡3名被告對她的殘暴罪行,其中包括扒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用打火機點燃頭髮、強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頭髮逼她吃等,手段之凶殘,令人髮指。
據劉怡然介紹,30日晚,她的小學同學陸婉清(音譯)發微信約她到羅蘭崗Honeymee冷飲店商量事情。因陸過去打過她,兩人關係已變得生疏。為防意外,她約好友盧勝華(音譯)陪她開車前往。不一會又來了幾名中國小留學生,其中包括翟芸瑤和張鑫磊,翟又打電話叫被告楊玉菡過來,他們在餐廳待了一個半小時。在此期間,劉怡然被對方一夥人要求跪下長達20分鐘,還讓她用褲子擦地。然而,儘管她帶上男性朋友盧勝華(音譯)為他保駕護航,卻還是被翟芸瑤支開,說她們女孩之間有些事要商量。
盧勝華走後,翟芸瑤把車鑰匙交給同夥「萱萱」(音譯),讓她開車載著劉怡然和她的同夥一起前往羅蘭崗公園。一下車十幾名女孩便對劉怡然拳打腳踢,名叫 Victoria和Olivia的兩名留學生抓住劉的雙臂,被告楊玉菡扒光劉的衣褲,之後用煙頭燙傷她然的乳頭;另一名女孩畢嘉澤(音譯)還想用打火機點燃劉怡然的頭髮,但因劉的身上被潑了冷水,才沒有被點燃。
翟芸瑤告訴張鑫磊回家取剪子,回來後交給一群女孩把劉怡然的頭髮剪掉,還命令她把頭髮撿起來吃掉;有的女孩還抓住她的頭髮把她按在地上吃沙子,憋得她喘不過氣來,頭暈目眩;還有的女孩用手機拍下了劉怡然的狼狽相,其中包括她吃頭髮和赤身裸體的照片。整個折磨過程長達5小時,劉怡然被打的遍體鱗傷,臉部淤青腫脹,雙腳站不穩。
翟芸瑤、張鑫磊、楊玉菡等毆打劉怡然後擔心受害人報警,還想出了嫁禍於人的招數,脅迫劉怡然向警察謊稱是男性朋友盧勝華毆打了她,聲稱如果劉配合說謊,她們一幫女孩都會為她作證,否則她不僅沒有證人,還會受到更加殘暴的皮肉之苦。
但劉怡然沒有聽從翟、張、楊的「導演」,在朋友的建議下,她3月30日受害當晚就在羅蘭崗公園撥打了報警電話。警方對渾身是傷的劉怡然進行了身體檢查、拍照,並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取證、調查。隨後將翟、張、楊等6名被告實施抓捕歸案。因為另外3人「未成年」,所以警方沒有透露他們的姓名。
十幾名涉案嫌犯名字曝光其中3名未成年
除了這6名被告外,警方目前還在追緝另外4名涉案留學生,但據瞭解,剩餘的4人要麼逃往外州,要麼已經逃回中國。
本案涉案者眾多,且都是中國留學生。除了已抓捕歸案的6名被告外,還有幾名涉案留學生在法庭上被受害學生劉怡然點名。其中包括3名「成人」翟芸瑤(音譯,英文名:Hellen)、張鑫磊(音譯,英文:John)、楊玉菡(音譯,英文:Coco),另外3名「未成年」及涉案在逃的幾名留學生,分別是陸婉清 (音譯,英文名:Victoria)、劉可欣(音譯,英文:Catherine)、呂伊雪(音譯)、畢嘉澤、「萱萱」(音譯)、Hazle和 Olivia。
就在3日庭審翟、張、楊的同時,另外3名「未成年」被告被安排在波莫納高等法院4樓法庭審理,當天出庭的是其中一名周姓17歲留學生。檢辯雙方攻防的重點圍繞在是否將3人由「未成年」轉列為「成年」。華人律師鄧洪表示,如果辯方能守住「未成年」,那麼被告最重的判刑也不過是1年牢刑,25歲之前肯定會放出來。「多數青少年案件最後都是發落到少管所管教。如果3名‘未成年’轉列為‘成人’被告,不僅牢刑會超過1年,而且出獄後還會面臨被遣返中國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