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小知識】何為融資融券交易?
【看中國2015年04月25日訊】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範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融資融券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通俗的講,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賣,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2008年4月23日,中國國務院頒布的《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對融資融券做了如下定義: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批准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證券交易中,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並由客戶交存相應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2013年4月,多家券商將兩融威廉亚洲官网 門檻調整為為客戶資產達10萬元、開戶滿6個月。業內人士表示,券商大幅降低兩融門檻,將提高這一市場交易活躍度。而新近A股市場的「瘋牛式」暴漲,融資融券業務在其中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巨大槓桿效應。
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創新交易機制,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資者交易理念、改變 「單邊市」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蘊含著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複雜的風險。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場風險外,融資融券交易還蘊含其特有的槓桿交易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監管風險,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風險。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對相關風險有清醒的認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實現收益。
融資融券交易中可能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
一、槓桿交易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槓桿交易特點,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同普通交易一樣,要面臨判斷失誤、遭受虧損的風險。由於融資融券交易在投資者自有投資規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槓桿,虧損將進一步放大。例如,投資者以100萬元普通買入一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上漲到12元/股,投資者的收益是20萬元,獲利20%;如果投資者以100萬元作為保證金、以50%的保證金比例融資200萬元買入同一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上漲到12元/股,投資者的收益將會是40萬元,獲利40%,也就是收益增加了一倍。反之,該投資者以100萬元普通買入一隻股票,若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資者的損失是20萬元,虧損20%;如果投資者以100萬元作為保證金、以50%的保證金比例融資200萬元買入同一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資者的損失是40萬元,虧損40%,也就是虧損被放大了一倍。投資者要清醒認識到槓桿交易的高收益高風險特徵。
此外,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費用。投資者融資買入某只證券後,如果證券價格下跌,則投資者不僅要承擔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資利息;投資者融券賣出某只證券後,如果證券的價格上漲,則投資者既要承擔證券價格上漲而產生的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券費用。
二、強制平倉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託買賣關係外,還存在著較為複雜的債權債務關係,以及由於債權債務產生的擔保關係。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舉例如下:投資者小張信用賬戶中有現金50萬元作為保證金,經分析判斷後,選定證券A進行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在不考慮佣金和其他交易費用的情況下,小張可融券賣出的最大金額為100萬元(50萬元÷50%=100萬元)。證券A的最近成交價為10元/股,小張以此價格發出融券交易委託,可融券賣出的最大數量為10萬股(100萬元÷10元/股=10萬股)。
上述委託成交後,小張信用賬戶內保證金已全部佔用,不能再進行新的融資或融券交易。當日結算時證券公司墊付10萬股證券A以完成交收,所得資金100萬元劃入小張信用資金賬戶,該筆資金被凍結,除買券還券外不得他用。
至此,小張與證券公司建立了債權債務關係,其融券負債將以數量記載,負債金額以每日收盤價逐日計算。若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為10元/股,維持擔保比例為150%(資產150萬元÷負債100萬元=150%)。如第二天證券A價格上漲,收盤價11元/股,資產仍為150萬元,負債則為110萬元(10萬股×11元/股=110萬元),維持擔保比例約為136%,已接近追加擔保物的維持擔保比例130%。如果第三天證券A價格繼續上漲,收盤價到12元/股,資產仍為150萬元,負債則為120萬元(10萬股×12元/股=120萬元),維持擔保比例約為125%,低於130%,此時小張應該採取增加保證金、融券債務償還等方式來提高維持擔保比例,否則證券公司為了控制風險,可以根據合同進行強制平倉,了結債權債務關係。按此例計算,在不考慮其他費用的情況下,小張的賬戶被強行平倉時,其賬面實際損失就高達20萬元(即原來50萬元的保證金,在被平倉後只剩下了150萬-120萬=30萬元)!槓桿交易的高風險特徵顯而易見。
三、監管風險
監管部門和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都將對融資融券交易採取監管措施,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甚至可能暫停融資融券交易。這些監管措施將對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產生影響,投資者應留意監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潛在損失,密切關注市場狀況、提前預防。
(一)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發生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投資者將可能面臨被證券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由此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二)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證券公司提高追加擔保物和強制平倉的條件,造成投資者提前進入追加擔保物或強制平倉狀態,由此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三)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證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單一客戶融資規模、融券規模佔淨資本的比例、單一擔保證券佔該證券總市值的比例等指標,當這些指標到達閾值時,投資者的交易將受到限制,由此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四)投資者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資融券資質出現問題,而造成投資者無法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四、其他風險(略)
投資者在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應認真瞭解融資融券相關法律法規、掌握融資融券業務規則,閱讀並理解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條款,充分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做好財務安排,合理規避各類風險。因此,投資者個人要量力而行,千萬不能頭腦發熱、投資任性,否則,一旦踉成苦果,將追悔莫及,甚至會導致債臺高筑、出現傾家蕩產的可能。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