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是時尚重鎮之地,日前法國衛生部部長宣布將擬定相關法案,未來品牌、模特兒經紀公司若是錄用標準以下的過瘦模特兒,將會依照規定罰款,模特兒經紀人更可能因此惹上牢獄之災。伸展台上的模特兒都是以纖細高瘦為主軸,並主導著時下女性的審美觀,但這樣的審美價值,從90年代末期就開始失控,時尚產業產值高達數十億歐元的法國,每年都有3到4萬的青少年罹患厭食症,因此法國在2013年就攜手義大利、西班牙和以色列,一同討論制訂「反對聘用過瘦模特兒走伸展臺和拍攝廣告」的法案,同年以色列就已經確定立法。
目前法國衛生部研擬,未來時尚模特兒都須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每次檢查的身體質量指數(BMI)不得低於18、身高175公分的話,體重至少要有55公斤,才可被品牌和經紀公司聘用。
若違反規定,最多將會開罰7萬5千歐元(約新台幣8萬元)。此規定除了時尚產業以外,也適用於其他領域,凡是鼓吹「激瘦才是美麗」的網站或組織,未來都可能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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