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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流被拿下「尋釁滋事罪」 其實是針對他?(圖)

 2015-02-26 03: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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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有維權人士手持寫有「鐵流無罪」的橫額聲援鐵流。(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臺)

【看中國2015年02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中國大陸82歲的著名作家鐵流被指涉嫌「非法經營罪」案,2月25日下午在成都開庭審理,鐵流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此前代理鐵流案的律師劉曉原指出,四川檢察院指控鐵流的是「非法經營罪」而非「尋釁滋事」,是很有「意義」的事情。

案件於週三下午1時半在成都巿青羊區法院一審開庭,法院採取「簡易程序審理」,僅用一個多小時,便當庭作出判決。鐵流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並處罰金3萬元。與鐵流同案的保姆黃靜,因做一些打字和跑腿的事情,被判處1年刑期緩刑1年,並處罰金5千元。

據美國之音報導,法院只給被告家屬親友5個旁聽證,其餘人則在法庭外過道上等候。據悉,進入法院的旁聽的人全部被沒收手機,沒法拍照。據在法院外聲援鐵流的社會活動人士陳雲飛透露,鐵流先生被帶進法庭前看上去很虛弱。

鐵流無罪 各界聲援

參加旁聽的鐵流朋友周天稱,庭審過程很滑稽,只是說鐵流印刷書刊是非法活動,卻沒有明確說明哪些行為如何構成「非法經營」。

「對言論的壓制,是打壓,就是不讓說話。」陳雲飛也認為對鐵流老先生的審判是莫須有,是對他的政治打壓,目的是讓他閉口。

此前代理鐵流案的律師劉曉原指出,從各個方面看,鐵流的行為根本不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犯罪。

劉曉原在推特上寫道:「鐵流老先生編印《往事微痕》,根本不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犯罪。他的行為,全部發生在北京。案件一開始也是由北京警方立案,後來,將案件轉給成都市公安局管轄是錯誤的,四川的任何一個法院都對案件無審判管轄權,除非是最高法院指定由四川的法院管轄。」

拿掉「尋釁滋事罪」 劉雲山或不妙

去年9月13日,鐵流被當局刑拘,但刑拘的理由並不是涉嫌「「非法經營」,而是「尋釁滋事罪」。10月22日,鐵流被當局正式批捕,並被加控「非法經營罪」。然而,當檢察院對鐵流起訴時卻拿掉了「尋釁滋事罪」,並對鐵流緩刑,箇中原因,耐人尋味。

鐵流在去年9月被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後,其妻子曾向媒體透露,案件涉及他的幾篇文章,其中兩篇是批評前中宣部長劉雲山。

去年8月底,鐵流在網上發表文章,批評劉雲山是主管全國意識形態沙皇、新左王,是中國新聞出版貪腐集團的總後臺,是中國改革開放前進道路上的死敵,也是習李王新政最大的干預者和反對者。

如今,四川的檢察院不起訴「尋釁滋事罪」,只起訴「非法經營罪」,劉曉原律師強調,這是很有「意義」的事情。不過,具體什麼原因,外界也只能猜測。有猜測認為,這是亮出對劉雲山不妙的信號。

「非法經營罪」主要針對《往事微痕》,這是鐵流與其他一些曾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老人聯合撰寫的回憶文章,主要是記述當事人在反右運動中親歷和親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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