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調整存款統計口徑,意欲何為?(圖)
自2014年1月起,人民幣存款幅度開始大幅下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2月14日訊】2月13日,中國央行網站公布了2015年1月金融統計數據報告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統計數據報告。
與以往不同的是,央行在報告中註解:自2015年起,人民幣、外幣和本外幣存款含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放款項,人民幣、外幣和本外幣貸款含拆放給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款項。
此外,2015年1月起,委託貸款統計制度進行了調整,將委託貸款劃分為現金管理項下的委託貸款和一般委託貸款。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委託貸款只包括由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金融機構(即貸款人或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向境內實體經濟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般委託貸款。
其實,央行這樣做的目的,顯然在於想提高衡量央行盈利能力的一個指標:存貸款比率(Loan-deposit Ratio),也稱存貸比、存貸款比例,指銀行的貸款總額佔存款總額的比率,公式=(各項貸款總額/各項存款總額)x 100%。從銀行盈利的角度講,存貸比越高越好,因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謂的資金成本。如果一家銀行的存款很多,貸款很少,那麼存貸比就會較低,意味著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銀行的盈利能力就較差。反之,存貸比高,意味著它收入多,銀行的盈利能力就較強。
不過,要是從從銀行抵抗風險的角度講,存貸比例又不能過高,因為銀行還要應付客戶日常現金支取及日常結算,需要銀行留有一定的庫存現金存款準備金(就是銀行在央行或商業銀行的存款),如存貸比過高,這部分資金就會不足,銀行就會出現支付危機。如若支付危機再度擴散的話,最終可能會導致金融危機。顯而易見的是,該存貸比率越高,表明負債對應的貸款資產越多,銀行的流動性就越低。為保持銀行的流動性,中國央行規定,該比率不得超過75%。
不過,儘管存款端你可以增加其他金融款項,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大陸的民間存款仍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來源,而同業存款、同業存單、創新類金融產品等款項只是賬面數字,他們畢竟還不是實打實的存款。有分析人士認為,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深層次講,徹底取消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才能使得商業銀行存款等融資徹底市場化,與現行市場化融資平起平坐,在一個起點上競爭。如果不這樣的話,銀行現在的存款降幅可能不會只是最差,更糟糕的結果還會再次出現。但從大的方面看,目前中國大陸整體經濟情勢的惡化,會令這種不良的金融局面進一步雪上加霜。因此,金融利率的市場化改革能否真正湊效,難有定數。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