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加美出入境交流資訊計畫(Entry Exit Initiative)的實施,兩國民眾在兩地的實際居住時間信息等於透明。經常南下購物、甚至長期居住美國的「雪鳥」(snowbirds)族可留意以下幾方面,以免造成困擾。
加人可在美國待多久?
通常每年最多182天(需向美國國稅局填表申請),可以累加或算單次停留。非加拿大的其他外國人每年最多在美停留90天。
加人在美居住多久可不必向美國政府繳稅?
對於加國國民可每年在美居住182天而不必繳稅,需要特別注意計算方式--當年在美國逗留的每一天都計算為一天,前一年所逗留的天數每天折算為1╱3天,再前一年的天數每天折算為1╱6天。如果三年內逗留的天數達183天及以上,美國國稅局就認定你為美國的稅務居民,需要報稅。
經常南下的「雪鳥族」需要留意免稅居住的計算方式以及本省保留健保資格的條件,以免造成困擾。
比如說,某位「雪鳥族」近三年每年在美國居留120天,那這三年的總天數為120+40+20=180天,未超過182天,因此不必在美國報稅。又比如,如果2013年和2014年這兩年都在美國待滿了180天,那麼2015年毋須向美國繳稅的居住時間僅為92天。
當然,也有可豁免的情況,比如學生、教師、外交人員或在美期間因為身體疾病而無法離境的。對大多數雪鳥族而言,最好每年填寫填寫美國國稅局的「外國人長期居留免稅申請」(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Statement for Aliens)表格(也稱8840表格)。
簡單來說,填寫了免稅申請表,每年最長可停留182天;不填表格,每年最長可停留120天。
如何保留本地健保資格?
卑省、亞省、曼省、安省和新省(Nova Scotia)的要求是必須每年在本地住滿五個月以上,才可以保持醫療保險。紐芬蘭省和拉布拉多省的要求是四個月,其他省需要住滿六個月。
如何保留房屋保險?
房屋保險政策因保險公司不同而各異,但總的來說,大多數保險公司都對這種長期不在家居住的情況有額外的續保要求,比如一些保險公司會要求房主在離開期間有其他親人或朋友會上門定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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