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只有投票:臺灣選民實踐罷免權(圖)


臺灣九合一選舉已結束,但公民參政仍熱烈進行。

【看中國2014年12月05日訊】臺灣「九合一選舉」已在上週六(29)結束,但公民參政仍熱烈進行。選舉同一天,公民團體發起了罷免不適任立委的「割闌尾計畫」。

目前,這一公民罷免行動在立委蔡正元的選區募集到近四萬份聯署,在本月15日前,若能達到五萬份目標,就能成為罷免法自1947年入權以來,第一次成功付諸投票的罷免案,落實憲法賦予的公民參政權。

蔡正元是國民黨籍臺北市第4選區立法委員,在九合一選舉期間,擔任國民黨籍臺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的競選總幹事。罷免行動列舉九條罷免蔡正元理由,包括「護航財團」、「力挺國家暴力」、「出席率與質詢率吊車尾」等等。

在投票日當天,連勝文敗選,蔡正元也在他的選區內「得票」39878份選區內選民罷免聯署書,達到罷免行動公民團體設定的單日目標。

社群媒體上出現「恭喜蔡委員獲得高票」等留言,團隊成員也不忘PO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鼓勵民眾踴躍參與。

罷免不適任立法委員的「割闌尾計畫」從三月反服貿太陽花運動時開始運作,由網路世代年輕人發起,目的讓經由人民選出卻「只有黨意,沒有民意」的民意代表下臺。

同名網站「Appendectomy Project 割闌尾計畫」三月上線,透過生動活潑的圖文,詳細解說罷免理由與聯署教學。運用網路募資平臺,推出設計款T-shirt籌措資金,行動於五月正式啟動,目標是罷免蔡正元、林鴻池、吳育升三位團隊認為不適任的立委。

網站表示,行動代號「闌尾」是人體退化無用的器官,發炎時還會危及性命,團隊取其諧音,號召民眾「割掉爛立委」,運用網路廣泛宣傳,實地動員群眾,突破高門坎的罷免制度,在體制內造成改變,冀望能締造臺灣另一種型態的社會運動。

根據《憲法》,人民的參政權應包含「選舉、罷免、創製、復決」,但在現行的制度下,除了選舉權以外的三權,因為門坎過高,而難以落實。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立委主要有三階段:

由該選區選舉人提出罷免案,填寫「罷免提議書」檢附罷免理由。罷免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以上。罷免案成立後,進行第二階段聯署,需在三十日內取得選區內選民總數13%以上書面聯署。聯署通過後進行投票,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均為否決。

目前三位「割闌尾計畫」立委,都進入第二階段聯署。

蔡正元選區的「內湖南港割闌尾 - 正元手術房」工作人員Ashley在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表示,活動最大的挑戰是「我們都是素人,沒有名人加持」,成員在網路上集結分工,深入當地舉辦宣講,和民眾互動,「從一開始擺攤收十幾張聯署書,到後來有五、六十張」,她認為三月的太陽花運動和網路世代參政,是行動能夠付諸實行的重要助力,而「割闌尾行動」的意義,她認為是「展現民主的進程」。

參加「割闌尾計畫」行動的志工,23歲鄭姓研究生向BBC中文網記者表示:「原本以為只有年輕人支持,沒想到也不少老年人來簽,覺得很意外。」但當天也有民眾報警,指稱「割闌尾行動」違法。鄭姓研究生認為罷免權的存在是必要的,四年投一次票並不能真正落實民主,但是「目前罷免的門坎過高,滿不合理的」。

曾參與第一階段聯署,目前在倫敦政經學院就讀的Wendy向BBC中文網記者表示,想罷免蔡正元是因為「他只是國民黨代表,不是民意代表」。遠在倫敦的她仍然積極運用網路,連絡在臺灣蔡正元選區的朋友,鼓勵他們參與。

負責選舉事務的中央選舉委員會在「割闌尾計畫」中被質疑是「球員兼裁判」,成員指出「罷免被百般刁難」,認為中選會修改制度,和去年未成功的吳育升罷免案標準不一,增加聯署難度,中選會則表示,一切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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