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俊像(網路圖片)
1644年,是中華民族史上值得大書特書的一年。先是李自成攻破了北京城;繼而明將吳三桂邀清兵入關。整個神州大地一時間變了戰場,一年內江山三易其主。
於是各色人物也粉墨登場:史可法在揚州城裡浴血奮戰,阮大鋮在南京城裡為了功名利祿在百般鑽營,錢謙益尚在生與死間徘徊。而此時此刻,在北京城裡,卻有一位著名的「漢奸」在為民請命。此人就是崇禎時任兵部侍郎,又做過 「闖王」李自成的俘虜,降清後曾為清朝制定開國方略,竟然做到了宰相,被時人譏諷為:「從明從賊又從清,三朝元老大忠臣」的金之俊。
金之俊(l593—l670年)。字豈凡,又字彥章,號息齋,今江蘇省吳江縣人。金之俊是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進士,後歷任直隸順德知府、四川、江西等地按察司副使、南瑞兵備道、督糧道、右僉都御史兼京畿屯田官、昌平巡撫。
1644年三月十九日,「闖王」李自成率領農民起義軍攻佔北京城。崇禎皇帝朱由檢得知消息,逃到紫禁城後面的煤山拐脖樹上吊自殺。當時金之俊的身份是兵部右侍郎——國防部副部長,理應帶兵作戰,直至死亡,而金之俊沒有死,當了一名俘虜。李自成沒有殺他,金之俊便投降,並受到拷掠(勒令出資助餉),後被授為兵部侍郎。五月初二,睿親王率清軍進至京城郊外時,他又最先出城投降,並以原職被任用。
當時的多爾袞正遇上「開國容易治國難」的難題:以一個只有幾百萬人口的關外異族,入主中原,想要統治文明程度很高的數億人口的漢人,談何容易?為了大清的江山,他迫切需要一批有治國經驗的漢族知識份子。於是,多爾袞連忙派人將金之俊叫到紫禁城。金之俊對多爾袞說:「我所說的這些事,對滿人有利無害,對漢人有益也願意。如果您能聽從我的約定,奪取江南各地也就不難了!」正是在這樣情形下,金之俊向清政府提出了著名的「十從十不從」的全民投降條件:
一、男從女不從,即男人服飾從滿人衣冠,而女人仍然穿著傳統漢家服飾,並不放小腳;
二、生從死不從,即人死後,仍然可以按漢族風俗;
三、陽從陰不從,即祭祠鬼神時,仍然沿用漢家風俗;
四、官從隸不從,即當官的服從,但官員身邊的隸皂可以不從;
五、老從少不從,即老年人服從,少年可以不從,保護少年兒童;
六、儒從釋道不從,即讀書人、教書人服從,但和尚與道士可以不從;
七、娼從優伶不從,即娼妓服從,但演員可以不從,在舞台上演戲仍按原來的規矩;
八、仕宦從婚姻不從,即漢人做官的風俗服從,但漢人婚姻風俗仍舊照原來漢族的;
九、國號從官號不從,即國號可改,但朝廷官職的名職仍沿用原來的;
十、役稅從語言文字不從,即勞役、稅收服從,但是彼此交流仍然可講漢語,並且沿用漢字。
多爾袞聽了全部同意接受。此後,金之俊就連連上書建議將民間的兵器、馬匹充公,以防止百姓反清,還推薦了一些明朝舊官入朝。在清軍攻滅福王政權時,他又積極贊成處死弘光帝、潞王.荊王等明宗室,還親自監斬了思宗的皇子永王、定王。他也因此而頗受清朝統治者的青睞,先後升他為吏部右侍郎、工部尚書、兵部尚書、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左都御史。
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十分講究個人的節氣,所謂「死是小事,失節是大事」,寧可死也不能失節,提倡舍生取義,取義成仁,千萬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明代的官僚,最大的特點是「平日袖手談心性,臨難一死報君王」。可是,奇怪的是:等滿清大軍進了北京直至攝政王住進了紫禁城,不僅沒有了殉國的,反倒是有不少勸進的。於是,金之俊、陳名夏、馮銓、龔鼎孳一類的漢奸不僅迅即官復原職,而且一躍而成新主子的左右手。大明朝的一介庸臣搖身一變成了大清朝的開國元勛。只能說金之俊們對於為臣之道乃至為君之道是深諳其中三昧的。飽讀孔孟之書的金之俊當然知道「變節」是會遭人謾罵、遭人唾棄。對明王朝的滅亡,他也深有反思。從他撰寫的明崇禎帝的碑文中可見一斑。
1653年,滿漢朝臣在懲處任珍一案上發生了分歧,順治便以結黨的罪名懲罰了27名漢官,金之俊也受到斥責。次年二月,由於陳名夏的推薦,他被拜為國史院大學士,入相為宰輔。金之俊和陳名夏同是江南人,其經歷也相似。關係密切,且常相互吹捧。陳名夏甚至說他倆官同、心同,傷心事也同。
次月,陳名夏以「南黨」首領的罪名被絞死。為了籠絡漢官,順治帝對金之俊則不但不予追究,還加爵為少師兼太子太師,晉太保,又加太傅。他由於總是擔憂會大禍臨頭,曾屢次要求辭官,並於1662年允准回。
金之俊背明降清的行為,受到江南士人的唾棄。當時的漢族知識份子對他是恨之入骨,罵他「大漢奸」。
1662年(康熙元年),告老還鄉回到了吳江家鄉後的金之俊還一直受時人痛罵。只能生活在一片鄙夷聲中。蘇州人對他背明降清的行為,也是不能容忍的,很是鄙視。金之俊告歸後在蘇州城裡營造一座「太府第」,後街取名為「後樂」,前巷取名為「承恩」。人夜裡在他家大門兩邊張貼對聯:「後樂街前長樂老,承恩坊裡負恩人。」剛揭了幾天,又有人在他宅門上張貼對聯挖苦道:「仕明仕闖仕清三朝之俊傑,縱子縱孫縱僕一代豈凡人。」不久,又有人張貼對聯云:「一二三四五六七亡八,孝悌忠信義禮廉無恥。」
連他的家人也對他很厭惡。他的夫人在他降清後就與之分居,並拒絕接受清朝的誥封,到死也不原諒他的失節。有一次在吃飯時,他居然向其侄兒大談忠孝。侄兒反唇相譏道:「監斬二王(指思宗二子永王和定王)也算是忠嗎?」駁得他啞口無言。
由於他名聲太臭,連清朝官員也看不起他,更不願庇護他。
所以,當他請求地方官衙追查他門上的匿名對聯時,官衙就敷衍拖延,不了了之。後來,又有人向他投匿名帖,挖苦他「贓私曖昧」,他又要求總督郎廷佐加以追究,反遭訓斥,說他小事大作,朝廷還削去了他太傅的官銜。
直到清乾隆皇帝時期,乾隆將金之俊劃入了《貳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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