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小官巨貪」案的新亮點(圖)
——北戴河「小官巨貪」案的進步意義


巨貪(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11月17日訊】「1億元現金」,絕大多數人從未想到過的概念,放家裡更是匪夷所思,現在因國家發改委官員魏鵬遠而進入人們視野。亮點是在他家清查的時候,燒壞4臺點鈔機。後來才得知,搜出來的不止1個億,而是2個億。手機網路上迅疾出現了一款名為「來幫貪官數2億」的遊戲:用手指每劃一下,就飄走一張百元大鈔的模樣。遊戲結果,一般人都需要10至15天,我看到最快的一個朋友,可以在8天內數完。

後來外媒爆出徐才厚家中被查出16億現金。相對於魏鵬遠2億現金貸給人們的震驚,徐才厚的16億讓人感到憤怒後的麻木、無力。

接著又曝出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家中搜出37公斤黃金、上億現金、68套房產手續。此事引人注目之處是,如果在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這些壟斷國企的首腦家裡搜出億元現金可以想像,而馬超群只是個芝麻官。

至此,億元現金分別出現於政界、軍界、商界,三個代表。

無處不在的貪腐,官官皆貪,衝擊之下,人們經歷了震驚、憤怒、絕望、麻木、無奈等種種感受。

如果我們僅僅重複於無數貪官的前仆後繼,事情就寡然無味了。事情的發展總是出人意料,在中國影視遭受廣電總局控制而無法推出好產品的時候,貪官群體演繹出了好萊塢都不敢想像的劇情。這一次,我們尤其要感謝北戴河那位貪官。

馬超群的母親稱,家裡確被搜走大量現金、黃金、房產手續,但不是馬超群家,而是她的家,那些財產也都是她的,現金房產黃金均為丈夫生前所賺,錢不存銀行是因為倒騰起來方便──如此荒誕的辯解徒增笑料。

普通百姓沒有自證清白的義務。比如某百姓在家裡放了1億元現金,警察無權去搜繳,百姓也無需證明我這1億元是從哪裡來的。警察想治罪,必須拿出證據證明這1億元來路不正。

而對於政府官員和國企官員,則不適用「無罪推定」,官員必須證明自己的財產是有合法來源的,否則就可認定為贓款。所以,馬超群的母親要想證明這37公斤黃金、上億現金、68套房產不是馬超群的,必須拿出確鑿的證據。

馬超群的母親口不擇言,而馬超群的家屬則不然。

騰訊微博上,出現了一個叫@孟秋紅的博主,其認證資料寫的是:「小官巨腐」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的家屬。這樣的認證,既準確,又引人注目。至於@孟秋紅是馬超群的妻子,前妻,並未說清楚,所以只能稱之為家屬。

@孟秋紅發佈的第一條微博是:我知道你們最關心的是這筆錢的來源,但我最想說的是,這場災難是源於馬超群得罪了地方官員而引發的滅門之災。涉嫌受賄一事並未調查清楚,紀委就把用這種誇大的手法大肆渲染,製造輿論,進行媒體審判,這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如果靠輿論就能辦案,要法官做什麽?我要求讓我的家人見律師,這是基本權利。

在這裡,@孟秋紅毫不掩飾地公開迴避巨額財產的來源,她這樣做,別人也沒有辦法指責。我們要關注的是在這條微博,以及@孟秋紅此前在網上的發言,表達了幾個意思:1,秦皇島城管局長馬壯涉嫌賣官、工程受賄等問題。稱其擔心自己違法行為暴露,而打擊報復馬超群家。2,紀委製造輿論,進行媒體審判,這不符合法律程序。3,要求讓馬超群見律師,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在馬超群的貪腐中,@孟秋紅起到了多大作用,不得而知。僅就@孟秋紅的網上聲明來說,她或者是她的幕後軍師,表現出了良好的法律素質,這值得欣賞,更值得我們大力支持。

輿論殺人,多年前有劉湧案;媒體審判,遠的不說,近期就有央視對薛蠻子、黃海波進行的媒體審判。

我們沒有看到魏鵬遠的家屬出面為魏鵬遠維權,沒有看到徐才厚的家屬為徐才厚辯解,而現在,我們看到馬超群的家屬在網上辯解、維權了。儘管我們絕大多數人內心都認為馬超群事個十惡不赦的貪官,但在法律審判之前,馬超群只是犯罪嫌疑人。我們要維護馬超群的權利,支持其家屬的維權行為。

即便一個罪犯,也有尋求公正裁決的權利。

這不是一個小小馬超群的事情,也不只是貪官的事情,這關係到我們每個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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