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以落地簽回國探病危老母 被海航拒登機(圖)

海外大陸移民矯海濤先生不久前緊急回國看望病危老母,不料在美國波士頓機場被海南航空非人道拒登機。國家出入境法和有關落地簽證政策明文規定,出於人道原因,看望危急病人和處理喪事的,可以辦理口岸落地簽證。這是新出入境法唯一比較人性化的規定。海航竟然我行我素,說不執行,就不執行。此事一經媒體報導,立即引起海內外關注。近日,這位多年呼籲回國自由探親免簽的乘客在其博客中發表了急探病危老母感受,博得廣泛同情和共鳴。

讀罷急探病危老母感受,人們紛紛在問,落地簽證有法不依,成了坑害海外大陸移民緊急回國探親的商業陷阱,究竟是誰的過錯?

是政府的過錯嗎?按照海航公司的抱怨,誰遵守了落地簽證的法律規定,誰就有被罰款、被取消海外運營資格的風險。而不遵守落地簽證的法律規定,則不會被追究,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更不需要賠償乘客損失。這樣看來,有法不依,守法不如違法,顯然是政府主管部門和執法管理機制有錯。但是,反過來看,國家新出入境法實施已經一年多了。從北京到廣州,都有不少乘客回國探望病危老人順利入境,依法辦理了落地簽證。清清楚楚的法律政策擺在那裡,別的航空公司都在遵守,把落地簽證有法不依的責任推給政府,說什麼「告海南就是告政府」,從法律上講,道理充分嗎?

是乘客本人的錯嗎?出於人道原因,看望病危老母可以辦理口岸落地簽證,法律政策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當事人有合法護照、有醫院病危通知、有母子親屬關係公證、有照片、有往返機票和所有辦理簽證需要的材料,在緊急情況下要求准予登機,回國到北京辦理口岸落地簽證,錯在哪裡?有讀者認為,乘客本人有錯,不是錯在沒有料到老母病危,而是錯在太相信落地簽證的法律規定,沒有料到自己祖國的航空公司會有法不依。難道相信自己祖國的法律政策,相信自己祖國的航空公司,也錯了嗎?

聽起來海南航空公司似乎什麼都沒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果真如此嗎?否!

在法治國家、法治社會,誰不依法辦事,說到底,就是誰的錯,就應當承擔違法的責任和後果。法律是國家和社會主流意志的集中體現。有法必依,才是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如果遵守法律被罰,不遵守法律不受處罰和追究,那麼,法律就成了笑話。如果因為遵守法律被罰,誰都可以上訴,法庭自會主持正義。

有了交通法規,不論有沒有警察執法監督,人人都必須自覺遵守。闖紅燈、超速就是違法,已經成為社會生活常識。在法庭上,別人也闖紅燈、也超速,為什麼偏偏抓我,這一類狡辯,是沒用的。出於人道原因,看望危急病人和處理喪事的,可以辦理口岸落地簽證,也是中國出入境法的常識,國際運營的航空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外國公司遵守不遵守中國出入境法,其他公司遵守不遵守落地簽證法規,都與海航遵守不遵守落地簽證法規無關。海航不遵守出入境法有關落地簽證法規,就是自己的錯。

海航不是海關,無權決定乘客落地簽證的批准與不批准,只有守法的義務和依法不依法的選擇。以自己可能受罰為理由,不准乘客登機,顯然只是因私違法有法可以不依的藉口。為什麼不能以合乎法定條件為理由,准許乘客在緊急情況下登機呢?被海航拒登機後,乘客長途跋涉拿到了特急簽證,證明完全符合落地簽證條件,也證明海航拒載就是有法不依。如果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像海南航空一樣找個理由就拒載,國家落地簽證的法律、政策毫無疑問就成為了一紙空文。因為沒有任何人能夠跳過萬里汪洋去辦落地簽證。

借政府口岸落地簽證執法管理的漏洞,不但在緊急情況下非人道拒載,而且乘人之危,設下宰客連環套,把落地簽證變成坑害乘客的商業陷阱,是比違反落地簽證法規更嚴重的問題,政府、社會和公眾絕對不能接受和容忍。把一個從事國際運營的航空公司降低為無法、無義、無信並且無賴的「四無」商業利益團夥,不僅自毀公司形象,而且也使國家形象由於不人道而受辱。

國家有落地簽證的明文法律規定,不遵守就是無法。海外同胞看望病危老母,不准登機,沒有任何人道、情義可講,就是無義。機票,是乘客與航空公司的商業合約,說廢就廢,就是無信。

在波士頓機場,乘客要求見海航最高負責人,對方答覆自己就是最高負責人,頗有天高皇帝遠一手遮天的派頭。在這個位置上,自然清楚不准登機,就是無信毀約。廢一段聯運機票,就相當於廢全程機票,必須承擔違反商業信用的全部責任和後果。拒載實際上是一槍兩眼的宰客連環套,不但已定機票成了廢紙,白吞乘客機票款,而且逼乘客再買海航天價票,改一個多倫多至北京單程票就宰1560美元,一來一回照宰不誤。不論世上還有沒有比這更不講道理不講信用的國際航空公司,海南都不應當這樣不守商業信用。這樣做,就等於海航自動降格為黑航。同樣一張聯運機票,聯運的美國航班就不存在機票作廢問題,可見違約吞票不是國際航空慣例。明知拒登機會給乘客帶來嚴重後果,偏干違法不人道的事情,還大言不慚代表中國政府,聲稱告海航就是告政府,狐假虎威,簡直就是無賴了。

落地簽證有法不依,害慘了的緊急回國的海外同胞。不論受害人是否向中國或美國法庭控告索賠,不人道拒登機、乘人之危宰客的海航都已經站到了公眾道德輿論法庭的被告席上。值得慶幸的是,受害同胞的老母轉危為安,海外媒體又及時敲了警鐘,海航才沒有掉進自己設下的陷阱裡而難以自拔。

改革開放,常常講與國際接軌、對等,但是,一涉及到海外大陸移民同胞回國探親,就不講與國際接軌、對等了。美國、加拿大等現代文明國家本國出生的國民,不論移民海外有無外國公民身份,任何時候回祖國探親、居住都不需要簽證。專對外國人的探親簽證,一次入境停留時間通常至少半年。相比之下,海外大陸移民回自己出生的祖國探親,不但要簽證,而且探親簽證一次入境停留時間通常只限30天。加拿大對中國有十年有效多次往返簽證,中國對加拿大海外大陸移民回國探親,簽證通常只是三個月內有效。落地簽證、五年多次往返簽證等等,差不多就剩下個忽悠。72小時免簽更與海外大陸移民回國探親沒有關係。超過簽證有效期或停留時間,就按非法居留嚴懲。所有這一切與改革開放背道而馳的政策,離與國際接軌、對等相差得何止於萬里。看看美國波士頓、加拿大多倫多國際機場安檢人員和機場指揮對乘客急探病危老母的同情和關照,對比一下海航官模官樣的態度,有良知的同胞不能不問,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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