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留下來的習俗(圖)
說起合肥的習俗,其中有不少舊俗,是清官包拯的遺風。人們愛用他的為人處世教育小輩,久而久之,約定成俗。
「長嫂如母」和「外甥打舅」
合肥地區有兩個禮俗:「長嫂如母」和「外甥有理打得舅」。
「長嫂如母」包含著兄嫂對幼小的弟妹有撫養的責任以及弟妹敬重兄嫂這樣兩層意思。這個習俗的形成,和包拯有關。傳說包拯未滿月.娘就死了。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兒子的搖籃裡一起養,餵包拯奶,餵自己几子粥。如果沒有賢惠的嫂子,也就沒有包拯.包拯侄兒包勉,是嫂子晚年的唯一親人。包勉當知縣時作姦犯科,被告到巡按包拯那裡。面對「法」與「親」,包拯毅然選擇了「護法滅親」.斬了侄兒,他擔當起贍養嫂子的義務,並要求全家都遵循「長嫂如母」這一道德標準。這個故事在全國都有影響。京劇《赤桑鎮》,吉劇《包公賠情》就是說的這件事.在合肥地區駕一兩聲姐姐是可以原諒的,但絕不允許罵嫂子。
其實,包拯並無哥嫂,民間傳說把長媳崔氏撫養弟弟包綬之事附會到老包身上。據1978年合肥包拯墓出上的墓誌記載:包拯本無兄長,他63歲去世,其長子包繹已死多年,次子包綬方5歲,由其嫂崔氏撫養成人,並給綏娶了老丞相文彥博之孫女為妻。
禮俗「外甥有理打得舅」,在合肥地區幾乎成了人們的口頭語。傳說包公從揚州府調廬州(合肥古名)知府,一到任,就把府堂上的「明鏡高懸」的匾額換成「國法無親」的匾額。包拯的堂舅週六子認為包拯這樣做,只不過是「聾子耳朵外牌子」。俗話說,「親是親,鄰是鄰,關老爺維護蒲州人」,照樣欺壓良民.騙人錢財、而且拒不認錯悔改。包拯忍無可忍,為了維護國法,嚴懲了週六子,打了他板子,並帶枷示眾。從此以後,包拯的親友再也不敢仗勢欺人。於是就流傳下「無理難憑輩高,外甥有理打得舅」的話頭。
「長嫂比母」與「外甥打舅」,這兩個禮俗在處理卜下輩關係上似乎是對立的。但在倫理道德等方面,卻無悖於情理之處。歷來對人們的精神起了淨化的作用,並受到人們的喜愛和遵循。
「原服」與「新衣下水」
合肥地區的人們喜歡穿大半新的衣服,這叫「原服」。即便是新衣,穿前也要下水浸濕。結婚的新郎新娘穿的「土布褂褲」也是先下水,後上身。
按宋朝規矩,轉運使以上的官員上任,皇帝要賜一套「章服」。有一年,包公由池州太守調任陝西轉運使時,仁宗疏忽了,包拯對吃穿極其簡便.也沒有提要,就穿著原服上任。這本來是件好事,但卻有少數朝官認為有失體統,丟失了朝廷命宮的威嚴,奸臣還上告包拯.仁宗看了本章後,非但沒有降罪包拯,反而嘉獎說;「原服赴任保廉潔,國有良臣朕之幸!此乃朕之疏忽,與包愛卿無干。」馬上派人把「章服」送到包公任上。1978年,合肥文物處發掘包公墓,出士墓碑上也記有此事。雖是穿衣小事,可見當時已影響到民間。包家的後代也以穿舊衣(原服)為榮。人們競相效法,遂形成這一衣俗。但是人們總是要添置新衣,穿新衣怎麼辦呢?就先下一下水,以示不忘舊。久而久之,「新衣下水後上身」,也就成了一種地方性在衣俗。
節日吃鱔鱉和藕
按農曆年俗,一年有三大節,除過年外就是中秋節和端午節。合肥地區人們過端午和中秋.有一種特殊的食俗,就是端午要吃鱔鱉,叫「箭桿黃鱔馬蹄鱉」;中秋要吃藕,而且是以吃包河無絲(私)藕為榮。
「箭桿黃鱔馬蹄鱉」在合肥是老幼皆知的一句熟語,它是怎樣來的呢?傳說包拯入朝為官時正過國家邊防吃緊,金人、西夏,不斷尋釁滋事。前方告急、而皇宮裡卻大擺酒席,花天酒地,還要包拯從家鄉巢湖進貢鱔鱉。包拯很惱火,就從巢湖採購了一些小鱔鱉。是上一見黃鱔像箭桿,只有手指粗.不肥;鱉像馬蹄,不大。繃著臉說:「包拯.你搞什麼名堂?這麼小的鱔鱉怎麼吃呢?」包拯慌忙奏說;「陛下,如今戍邊的將士要的是‘弓斷足,馬匹多’,我一急,就購了‘箭桿黃鱔馬蹄鱉’.我也知道這些不夠斤兩的鱔鱉不肥美.但我想奏明聖上。邊防吃緊,我們在朝的,可不能只圖吃喝.不思江山永固呀!只要聖上多想邊防,多置弓箭,多買馬匹,西夏和金人就不敢小視我們;只要邊防穩固.國泰民安,使是細鱔小鱉,皇上也會吃得鮮美可口的。」經包拯這麼一說,皇上有些醒悟了。說來也怪,箭桿黃鱔馬蹄鱉.就是味道不差。從此,就拿「箭桿黃鱔馬蹄鱉」作為美味佳餚。如今合肥一些飯店還挂出「箭桿黃鱔馬蹄鱉」作為美味菜餚招徠顧客。端午節人人吃鱔鱉,有不忘遺訓,居安思危的意思。
中秋節,合肥人除吃月餅外,還要吃包河無絲(私)藕。傳說包拯晚年,仁宗封賞功臣要把半個合肥城封給包公。包公要他的後代自食其力,拒絕皇上的村賞。但仁宗一定要封賜,最後把一段護城河封給他。皇上金口玉言,再不領封,便有抗旨之罪。包公萬般無奈,只好領封,但心裏很不安。看到護城河裡的藕荷,經過再三考慮、對藕荷作了規定;河藕能吃不能賣,包拯鐵而藕無絲(私)。說也怪.別地的藕,是藕斷絲連,但包河藕無絲。從此,合肥地區便留下一句歇後語「包河藕——無絲(私)」。包拯後人恪守包公這一遺訓,並在中秋這夭品嚐包河藕,加冰糖,以示「冰心無私」。包河裡的藕,也只是送給鄉鄰吃,從不賣錢。這一美德,人們競相效法.遂成風俗。
大門朝北
包拯是清官,和老百姓一樣.痛恨「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的「南門官」。因此,他當了開封府尹之後,叫敞開衙門,讓受害人直赴大堂喊冤告狀。奸臣貪官痛恨他,說他是「北門官」。現在安徽合肥和河南開封一帶,入們還有一句掛在嘴邊上的話:「講理要找‘北門官’。」
傳說,有一次包公觸犯了朝廷.被削職為民.他攜妻帶子返回故里時,碰上了一個住屋的難題。原來.包拯在任上未購置新屋,老宅又讓大嫂住著。這時,奸臣還派人盯梢,如若他住老宅子.就說他欺侮寡嫂;若蓋新屋,就說他貪污了錢財。怎麼辦呢?老家人包興說:「你不要大嫂讓屋,也沒錢蓋新屋,就只有到牛屋去住,它是門朝北不合規矩呀!」包公聽了,笑笑說;「大門朝北,與牛為鄰,正合吾意。」於是,便收拾了牛屋,在後邊搭個披屋,牛住披屋,他便住進大門朝北的屋子裡去。
「大門朝北」和「與牛同往」.畢竟是一種權宜之計,但包家後代為了不忘祖先的清正廉潔,仍遵循這一做法。直到60年代初期,肥東縣文集鄉大包村的包拯出生地,還可以看到包氏的一廟兩祠均大門朝北,老百姓的住宅旁邊多有關牛的「披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