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1月30日訊】1月29日,北京海淀區法院裁定兩名新公民運動成員「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袁冬因此被宣判18個月有期徒刑,而侯欣雖然被定罪,但法庭認為「情節較輕」,決定對她免於刑事處罰。這是自本月26日,新公民運動重要發起人許志永被宣判之後,該運動成員再一次被以同樣罪名定罪。而連日來密集受審的其他活動人士也將陸續宣判。在庭審定罪判刑的同時,該運動另一名重要成員王功權在被囚禁數月之後,得以取保候審,但官方媒體廣泛報導王功權以自認有罪,並宣布與許志永斷絕關係。這一連串的事件對於一直堅持以理性、溫和的方式爭取權利空間的新公民運動意味著什麼?新公民運動受到的打壓是否會刺激中國民間爭取權利的努力走向激進?目前在臺灣學術訪問的中國知名媒體人、新公民運動重要成員笑蜀接受了我們的採訪。
法廣:首先,北京海淀區法院29日宣判兩名新公民運動成員「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舉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袁冬被宣判一年半監禁;因同樣罪名被起訴的侯欣被裁定免於刑事處罰。您怎麼看這兩項不同的裁決?這其中有什麼邏輯可言麼?
笑蜀:沒有任何合理性,只要是有罪判決,那麼,這些判決本身就是有罪的。因為,整個新公民運動案被捕的所有成員從法律角度講,沒有任何過失,都是無罪的。把無罪公民宣判為有罪,任何判決本身就是有罪的,無論刑期有多長。
法廣:這次系列審判可以說使新公民運動受到重創。許志永在庭審3天之後就被宣判四年徒刑,其他人員也將陸續宣判。從總體來看,這次審判是否可以說是當局對新公民運動的一次「斬首」行動?這一系列事件是否對新公民運動形成致命的打擊?
笑蜀:一方面,我同意說新公民運動受到重創。當局不惜一切代價要把新公民運動當作他們在民間最大的對手,全面打壓。當局的一個主要意圖,就是要重創(新公民運動)。在某種程度上說,他們的願望實現了。新公民運動主要成員都已經被抓、被判。全世界都知道了。
但是,從另一方面看,這種重創某種程度上也成就了新公民運動。我認為,恰恰是從反面推動了新公民運動,讓新公民運動上了一個新台階。新公民運動遭受這樣的打擊,這種重創,無論在體制內,還是在體制外,在所謂的民間,都有很多人幸災樂禍。但是,我說:他們幸災樂禍早了。為什麼?在中國這樣一個國家,任何良知的事業都不可能不受到打擊,都不可能不遭到磨難。這種被打擊,被迫害是如何堅持良知、為良知而行動的人,任何堅持良知、為良知而行動的運動,所必然付出的代價。但是,這些堅持良知的人和運動是非常堅韌的,因為他們是屬於良知的事業,尤其是新公民運動非常溫和,他的要求甚至是非常卑微的。但是,這些溫和的、卑微的良知的呼喚和推動,力量也是最強大的,最堅韌的。不可能因為一次、兩次的迫害就讓他中斷。這種迫害給了他一種受難者的光環,客觀上提升了他的社會資本,因為他會喚醒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瞭解新公民運動的主張,接受新公民運動的理念。這次鎮壓的結果,不是讓全世界都知道新公民運動了麼?!
法廣:可是,這樣溫和、理性地爭取公民權利空間的努力本身在一些民間輿論中也受到質疑。這種努力受到如此沈重的打擊是否會刺激民間的抗爭努力走向更為激進的道路呢?
笑蜀:短期會走向一條比較激進的道路,但是,從中長期來看,我認為還是要選擇這種中間道路,這種溫和、理性的方式。因為他符合絕對多數人的認知,符合絕對多數人的需求。他的全部主題定義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下,爭取公民的憲法權利。從公民的憲法權利的角度來切入,來解決一個一個的社會問題,解決民眾普遍的苦難等具體的問題,而這是中國最大的需求。這個需求,當局他打不掉。
法廣:您目前在臺灣。從您的觀察,臺灣輿論對大陸公民抗爭活動受到的鎮壓是否關注呢?
笑蜀:當然關注。要說都關注也不可能,因為臺灣社會,據我的觀察,是一個小清新的社會,臺灣人民小日子過得非常好,非常滿意,他們對外部世界本來就不是很關心。但即便是在這種背景下,新公民運動被鎮壓照樣震撼了臺灣社會。昨天我才參加了臺灣公共電視的一個節目。他們很少做中國內地社會運動的節目,這是第一次。臺灣的報章,以及臺灣公民社會團體都發出了以前少有的抗議。在這一點上,臺灣與全世界的輿論是同步的,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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