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被結婚:戶口簿上姐姐成「妻子」

【看中國2013年12月17日訊】婚期將近,興沖沖去民政部門領結婚證,卻發現自己「已婚」。近日,銅川新區一男子莫名其妙地「被結婚」,戶口簿上,親姐姐竟成了他的「妻子」。

領結婚證發現自己「已婚」

郭小朋是新區咸豐路街辦野狐坡村一組村民。12月12日,準備結婚的他與對象一起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結婚證。本來是件喜事,但很快就高興不起來,因為辦證人員發現他「已婚」,結婚證不能給辦。

「我當時就愣了,結沒結婚難道我不知道?」郭小朋介紹,那天他們是在新區社會事業局辦證,工作人員告訴他辦不成結婚證,原因是戶口簿上顯示郭小朋「已婚」。

郭小朋今年32歲,已屬於「大齡青年」,談了個對象準備本月28日結婚。他說,自己從未有過婚史,莫名其妙地「被結婚」,又恰逢自己婚期將至,一家人都搞得心情不好。

戶口簿上姐姐成了「妻子」

在郭小朋拿給記者看的戶口簿上,戶主是其母親,郭小朋的婚姻狀況一欄裡填著「已婚」,戶口簿上另外兩位家庭成員,是郭小朋的姐姐、侄子(姐姐的兒子),與戶主的關係分別填寫的是「兒媳」、「孫子」。

據記者瞭解,郭小朋姐姐早些年已結婚,但戶口一直未遷出,生了孩子後孩子也隨她的戶口上到外婆家。「也就是說,戶口簿上,姐姐成了我的‘妻子’,姐姐的兒子成了我的‘兒子’,我們成了一家三口。」郭小朋說,戶口簿辦好後只注意過上面的年齡、住址等,對婚姻狀況一欄從未細看過。

因「已婚」辦不成證,郭小朋找到了戶籍所在地的咸豐路派出所戶籍處,戶籍處的警察告訴他要更改婚姻狀況需村上開個證明。郭小朋找到村委會,村委會工作人員告訴他,此前他外出打工時村上給他辦過「未婚證」,這次證明就不能給他出。幾天過去了,眼看婚期將近,郭小朋更著急了。

派出所:可能是錄入疏忽所致

「明明是派出所搞錯了,要更改卻成了我的事。」郭小朋跑了幾日無果後向記者求助。昨日,咸豐路派出所一位姓穆的警察告訴記者,郭小朋將情況反映到新區分局後,分局已安排警察到野狐坡村做了調查,證實郭小朋的確未婚,下一步就準備給郭小朋更改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

明明未婚,戶口簿上為何會登記成了「已婚」?對此,該警察表示,可能是辦理人員在錄入信息時疏忽所致。因為戶口簿上共四個人,一老一少,一男一女,在填寫家庭關係上「想當然」,把「一男一女」結合成了一家。

(原標題:男子去領結婚證發現已「和姐姐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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