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鴿在被問「十年太長否」,沉默以對記者...(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3年10月14日訊】李某某獲刑10年,夢鴿白忙活了。烈日當空,造訪於高牆深院;月黑風高,謀劃著脫罪方略;審判庭上,指稱同夥報復而咆哮公堂;法庭之外,約訪各路媒體高談其無罪闊論。費盡心機的表演,讓人們見識了公眾眼中的另一個夢鴿。
沒有人相信,夢鴿會不知道她兒子犯下了輪姦重罪。其一,她兒子自2月21日歸案受審時,供認了毆打受害人以及姦淫的事實,而監護人夢鴿一直在場並簽字認可。所以她在2月2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數度哽咽」,承認「兒子犯下了大錯」,「希望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楊瀾也因微博被指偏袒李天一稱勞教懲罰過重導致破罐破摔的言論於2月24日向公眾道歉,表示李雙江兒子「一錯再錯」,「罪惡必須得到審判」。其二,李家前後換了三任律師,面對受害人受到暴力摧殘的法醫鑑定以及5名同案犯人相互印證的供述等等事實,連同案辯護律師趙運恆、李在珂等都確定無疑的輪姦案件,李家律師怎會不告知自己的委託人什麼是強姦犯罪?他們就那麼不專業?
然而,也許是受到某些不為人知的因素所鼓舞,自7月份以後,夢鴿竟然逆勢而行,著力於網路而不是法庭,發起了一場常人難料的將兒子由輪姦犯罪「正名」為嫖娼的護子大戰。
夢鴿是「高明」的。為達成她「無罪辯護」的目的,一是抹黑受害人。藉助她家那個自信擅長媒體操控的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律師的周密策劃,通過造謠、誹謗、誣陷以及水軍等各種手段,將一個受到5個男子輪番毆打施暴、身心俱受摧殘的受害女子,描黑為從陪酒女到賣淫女再到敲詐勒索直至仙人跳的身份轉換,置受害人痛不欲生於不顧。二是輿論造勢。通過申請公開審理、公安部上訪、名人訪談、專家論證以及所謂的「爆炸消息」、「顛覆性證據」等各種噱頭,藉以攪混視聽,向法庭施壓。三是裡應外合。串聯同案其他律師和家屬串供、翻供,以至李某某在庭審時居然出言「睡著了,什麼都沒干」,連他媽口中「你情我願的事」都沒做過。
夢鴿最終失望了,她與蘭和期待的「以輿論綁架司法」的設想沒能實現——海淀法院堅守住了自己的法律貞操。但是,夢鴿和蘭和也將自己炒作成家喻戶曉的網路名人, 「夢鴿語錄」和蘭和的「爆炸信息」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笑料。
夢鴿總是選擇相信她的兒子,不論法庭內外。她兒子將輪姦說成只是玩玩(嫖娼),她就信了,只問給錢(嫖資)了沒有,夠不夠,似乎在她家她未成年的兒子這種「玩玩」遊戲就像吃飯那樣尋常。人們不免想到,難道高雅的夢鴿老師在培養兒子書法、鋼琴、音樂、冰球等特長的同時,嫖娼也成為她兒子的必修課?假設李雙江老師出去嫖娼她是不是也沒有意見?
她說到「如果真的有強姦,我的兒子會說實話的,會想辦法讓我們保護他」。那麼請問夢鴿老師,當你兒子「真的有強姦」,你打算怎樣去「保護」他?是搞定法官,還是擺平看守所?是不是你已經這樣做過?再說,人是高智商生物,3歲小孩也會撒點小謊,你兒子已是人高馬大見多識廣的17歲小夥子,他真的就「純真」到不會避重就輕地說點假話?那天他在法庭上說「睡著了,什麼都沒干」,是不是你也真的信了?
不知道你兒子能夠如此「淡定」地撒謊是不是得益於你的言傳身教,大家只看到你在媒體面前也是那麼「淡定」、那麼「純真」:
——「我兒子為人善良,是好孩子」,「他很乖,很懂事」,「他非常文明,他相信爸爸媽媽,相信司法」,「我非常欣慰,我覺得不管他犯多大的錯誤,他至少知道自己有錯,他長大了」。
——「我相信我的孩子」,「我兒子沒有暴力,是她自己走出去的,沒有打她,一點點都沒有」。
——「各方面的DNA鑑定,都沒有我兒子的東西,直接證明,暴力也沒有。偵查機關怎麼立的案?」
——「在包房裡,楊某某不時用手撫摸其中幾名未成人的下體,進行挑逗。」「進入賓館房間後,楊某某主動幫助他們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為。」(這是誰告訴她的?還是她看到了?)
——「我兒子才十六歲,他們一路追到我家樓下,這到底誰強姦誰?」(她兒子兩年前打傷人時就已經15歲多了)
——「楊某第一時間沒報案,過了整三天才報案」。(17日上午到19日下午不足3天)
——「張光耀連續給李某某打了5個電話,併發簡訊,要求將事情私了,每家出十萬,李某某先出 50萬」。(至今也沒出示這個「證據」)
——「他們合理合法賣淫敲詐,他們理所當然色誘孩子,讓幾個未成年人承擔罪過,這些行為合法麼?」(總算知道了什麼叫倒打一耙)
——「他們是成年人,他們引誘、他們設局、他們設圈套,讓我們的孩子們犯了錯誤,難道讓他們逍遙法外?」
——「這都是律師自己做的事情!孩子們沒有一個承認有罪!」「這些律師都昧著良心,替孩子認罪,不讓孩子說真話。」
——「無罪辯護是律師的職業道德規範所需要的辯護標準。一個律師要有良知、勇氣和道德,他應該履行自己的職業道德,那就是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律師就可以無視事實?)
——「我相信法院不會忽視法律。定案、定罪不是小事情,我希望他們慎重。這不僅會造成國內影響,也會造成世界影響,畢竟世界人民都在觀望中國的司法是否能回歸正常渠道。」
夢鴿展現了她無與倫比的「母愛」。但是,當母愛是為了成全一個母親的願望而以另一個母親的眼淚為代價,當母愛是為了自己兒子的未來而去毀滅別人孩子對未來的希望,當母愛成為縱子作惡的藉口,那麼,這還是值得稱頌的「母愛」嗎?如果任由「作為母親,為孩子做什麼都不為過」,我們生存的由法制和道德規範的社會,豈不演變為拼爹拼娘的角鬥場?其實,這並非真的愛孩子。一個欺凌弱女但拒不認帳的兒子,注定是個沒有擔當的奸詐之徒;一個滿口謊言失去誠信的兒子,不管他有多少才華,也是人所不齒的社會渣子。
夢鴿不遺餘力地侮辱受害人,造成的傷害遠甚於她的兒子。事實表明,抹黑別人,並沒有洗白自己。決定你兒子接受懲罰的,是海淀國家司法機關,而不是受害人。這不是個人恩怨,受害人只是一個農村姑娘,沒有與京城高幹家庭相抗衡的社會能量;更不是權力之爭,你和李雙江雖有盤根錯節的社會影響,但並沒有值得覬覦的權勢。相反,海淀法院已經網開一面。試想,假如受害人與你兒子換一個位置,這樣惡劣的罪行,按照中國現行刑法,你兒子的刑期不僅不是10年而是不會少於15年,甚至死緩。不要相信蘭和口中「仇官仇富仇名人」的忽悠,海淀法院會仇視你們嗎?
不錯,夢鴿的確是「一個普通的母親」,但更是一個副師級文職軍人。人民軍隊愛人民,決非藏污納垢之所。試問夢鴿,你一系列肆無忌憚的言行,是否配得上你身上的軍裝?正像一個網友所說,看到你顛倒黑白指鹿為馬潑婦罵街一般,「真讓人懷疑這個女人是不是來自某個流氓培訓機構,而非部隊文藝單位。這樣的人,任其唱什麼歌,心都是黑的」。收手吧,夢鴿,包括你的水軍,不要再向受害者傷口上撒鹽。與你比較起來,受害姑娘更值得讓人敬重。誠如網友所言,「受害人並不想出名,她至今都沒露面,直覺告訴我們,她是一個很有自尊心的女孩子」。
夢鴿,從一個進京尋夢的少女歷練為「總政歌舞團著名歌唱家」,理應是一代人的偶像。當你衣錦還鄉回到老家荊州時,市長不無激動地稱讚你是荊州的名片。厚道的家鄉人民給予了你足夠的尊重。但是,家鄉人民需要一張張牙舞爪滿口謊言的名片嗎?
不要忘記,今天的夢鴿老師,當初也是和受害姑娘一樣的北漂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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