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銀行違約!? 湖北老翁22萬本息剩8400元(圖)


按照存單上規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萬元,且無論存款利率、保值貼補率變化,到期銀行憑此據定額支付。

【看中國2013年10月08日訊】(看中國記者葉修綜合報導)湖北省丹江口市60歲居民盛忠奎於24年前辦理人民銀行定期保值儲蓄業務,依當時合約,24年後可領回本息共22萬,但盛先生卻沒想到,24年後銀行卻稱他的存單早已失效,只能領回8400元。

據中評社報導,24年前,湖北丹江口市居民盛忠奎與妻子陳永梅,原本打算將他們省吃儉用存下的積蓄拿來買間店舖,24年前2000元可以買一個店舖,如果當初堅持的話,如今的店舖房產價應是百萬。但在得知人民銀行丹江口市支行迎賓路分理處有一份定期保值儲蓄業務,24年後可獲得一筆巨額本息後,便將2000元的積蓄,分別以自己和兒子的名義辦理了兩張該行整存整取儲蓄存單。按照存單上規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萬元,且無論存款利率、保值貼補率變化,到期銀行憑此據定額支付。

這兩張存單于今年9月21日到期。盛忠奎帶著存單前往丹江口市支行 (迎賓路分理處已不存在),一位接待的魏姓負責人卻拿出一份1989年9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對保值儲蓄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的傳真電報,以及丹江口市支行同年10月7日轉發的通知,告訴他這兩張存單早已失效了,只能兌現8400元。

該電報稱:「現行保值儲蓄存款只有三、五、八年三種期限,各地沒有增加檔次或變相增加檔次的權利」。支行通知稱:」各專業銀行、郵電局如有開辦「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後收益額為十一萬元」保值儲蓄業務的,從文到之日起立即停辦,並嚴格按照三、五、八年三種保值儲蓄存款期限檔次執行,不得突破。」

銀行這樣的回覆讓盛先生相當震驚,當天前往結算本息的還有供銷社退休幹部王新民。王在1989年9月20日同樣辦理了一張100元整存整取儲蓄存單,按規定24年到期可兌現本息1.1萬元。此外還有70多人辦理了類似業務,但銀行從未告知客戶存單失效的相關訊息。

若當年9月18日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已發出了緊急電報,為何王先生等人當年9月20日仍可辦理該業務?且當年分理處收到支行通知後仍未告知已辦理的儲戶? 對此,魏姓負責人表示,銀行是嚴格按照規定操作,這項業務不是自己一個人完成。

湖北楚韻律師事務所彭德江律師表示,銀行以上級部門規定為由,拒絕按照原來約定兌付存單,屬違約行為。即使當時銀行違規開展儲蓄業務,被主管部門明令禁止,存款銀行當時也應與儲戶溝通。現在即使該存單被認定為無效,銀行仍應照原先規定給存戶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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