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被拐孩童養父母向生母索償案開審
【看中國2013年09月25日訊】大陸第一宗「拐騙盜養」索償案,週三在江蘇省徐州市法院開庭一審,案件聆訊至晚上仍未結束,法官宣布擇日再審。案件涉及被拐孩童的養父母,向生父母索償撫養費。數十名來自各地被拐孩童的家長,前來法庭瞭解情況。他們指假若養父母勝訴,將嚴重破壞法治精神,間接讓人販有恃無恐、繼續拐騙。
大陸第一宗被拐孩童的養父母,控告被拐孩童的生父母、要求索償30萬元人民幣撫養費的案件,週三下午在江蘇省徐州市沛縣法院一審開庭,吸引數十名來自各地的失蹤孩童家長前來。
在法院外等候的湖南省長沙市家長伍先生說,從一名中途出來的旁聽家長告之,庭內雙方家長互相爭辯。
他說︰「我們進去不了,在外面幾十個家長等著。全國各地都有,深圳、湖南、江西、昆明、四川,各地都有。我們湖南又來了政法、人大,還有《法制日報》記者。我們長沙的知情人出來,說裡面雙方都說自己有理,還在罵起來了。」
另一名同是來自湖南省的家長雷先生認為,各地家長前來關注,並不是單純來支持被告的生父母。而是案件關係著全國各地同類的事件,一旦原告人勝訴,不排除日後會陸續出現這樣的索償訴訟。無疑讓被拐孩童的家長,實現一家團圓反而有罪。
他說︰「從下午3點開始一直到現在,法院繼續在加班審理,可以說這案子也是破天荒的。我們不能讓張彩虹輸,因為這個案子不是張彩虹一個人的案子,是全國數十萬被拐兒童家長的典型。我們只能贏,不能輸。」
雷先生又說,大陸有收養政策,但往往手續繁複,而且收養的多為殘疾孩童。因而對不育夫婦來說,情願用錢來買孩子收養,在這種需求下,人販為了謀利,而甘願冒險。
雷先生又認為,由於政府對懲治拐賣集團和收養者不力,未能杜絕供求市場的交易。即使政府這邊廂協助家長尋找失蹤孩童,但仍然會有孩童不斷被拐走,而且情況持續惡劣。
他說︰「偷瓜人把瓜偷了,最後還反過來告種瓜人,要30萬的撫養費,這是惡人先告狀。收養法律本身就有漏洞,我們刑法第11條,對拐賣人和收買人也是包庇同情。導致了收買人有恃無恐,只要有錢就可以實現收養的願望。」
案情指,劉尚尚1993年7月初剛一出生就失蹤,家人一直尋找也沒有消息。直至在2010年,劉尚尚的生母張彩虹,無意打聽到遠房親戚17年前收養了一個男嬰。張彩虹經瞭解和DNA檢測後,終於證實該男孩就是與自己失散17年的親生骨肉。
由於公安機關以「超過立案時效」為由,不予立案。張彩虹在3年多以來不斷上訪,要求嚴懲有關責任人,歸還其兒子劉尚尚。後來張彩虹不斷與劉尚尚見面,把當年的情況告訴他。今年的6月,劉尚尚決定回生母身邊。
8月,劉尚尚的養父母到徐州市沛縣法院,將張彩虹、劉尚尚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與劉尚尚的撫養關係,兩被告連帶償還撫養費30萬元」。
原告在起訴書中稱,被告張彩虹當時「無力撫養,將該男嬰送給兩原告撫養。兩原告婚後無男孩,視收養男嬰如親生,而且沛縣公安局張寨派出所頒發居民戶口上,也註明劉尚尚為兩原告長子,確認撫養關係。反告劉尚尚棄兩原告離家出走,跟隨生母生活。
(原標題:首宗被拐孩童養父母向生母索償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