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薄案判決不符比例原則(圖)
2013年9月22日,薄熙來在山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聆聽法庭判決。(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22日訊】大陸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今天被濟南中級人民法院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臺灣的媒體分析指出,從這次薄案判決,可以發現中共的司法體制禁不起推敲,判決既不符比例原則,調查也沒有追根究柢,留下懸而未決的諸多問題。
比如,海伍德給薄瓜瓜郵件要的1400萬英鎊,薄熙來的律師說是一項「中介費」,並不是買賣商品的貨款,與尼斯的房產無關。但這筆高昂的費用,到底是為海伍德介紹了什麼生意,法院並沒有追究。
其次,王立軍參與預謀毒殺海伍德,也算是共犯之一,但只有徇私枉法、叛逃等罪,沒有追究王立軍共同故意殺人罪。
第三,貪污受賄罪的案件都是薄熙來在大連主政時發生的,與重慶有關的只有濫用職權罪,既然在大連已經貪污受賄,為什麼當時不調查起訴,而是在當重慶市委書記「唱紅打黑」之後才展開調查?
臺灣媒體認為,中國大陸向來是「黨政公檢法」,黨居於首位,而法列在最後,薄熙來的審判是中共中央早已編好的一套劇本,只是透過法院來執行,形成「有中國特色的」司法調查與判決。
另外,臺灣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教授林中斌指出,薄熙來的兩個有期徒刑的罪相加長達22年,比過去政治局委員層級的陳希同16年、陳良宇18年都重,因此這項判決仍然有警惕左派的用意。
但他表示,重點不在刑期長短,而在於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政策走向,不判死刑是為讓左派不要太過沮喪與緊張,薄熙來畢竟仍有許多支持者,如果判得太重,對習近平是不利的,但這一陣過去了,長期而言,習近平仍將往右。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所長邵宗海則指出,薄熙來被判處無期徒刑雖然重,但日後有很大的機會假釋,過去許多判處無期徒刑的官員也大多在十幾年後假釋,他認為,中共當局讓薄熙來仍有機會安享晚年,是一種安撫左派的方法;同時也確保在未來習李主政的十年內,薄熙來都不會有任何東山再起的機會。
原標題:臺灣媒體:薄案調查未追根究柢判決不符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