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潛規則:「好處費」可高達10-20萬元
【看中國2013年08月09日訊】上海高院法官涉嫌招嫖事件持續發酵,已被停職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昨天繼續被爆料人抖出在上海還有四套房產,其中兩套屬於高檔小區住宅。爆料人質疑,單靠趙明華一個人的收入,如何擁有得起四套房。
爆料人:副庭長趙明華還有四套房產
這起因為爆料人懷疑自己涉及的裝修合同糾紛案,受到法官人為干預而引爆的數名法官「集體嫖妓事件」,連日來的輿論焦點已逐漸由法官道德缺失,指向更深層次的腐敗利益鏈與司法公正問題。
有熟悉行業潛規則的律師和法務顧問向本報披露,上海法官除了正規的工資收入外,還有購物卡,冬蟲夏草等高端中藥材、茅台白酒禮品、現金等「灰色收入」,法官在某個案件上的腐敗程度,是根據案件性質、涉及金額多寡等因素來決定的。
業內人士說,儘管法官公然嫖妓不是常見現象,但一般而言,「拎得清」(識時務)的當事人都會自行或通過關係人給法官送卡、送禮,甚至邀請招待法官一邊執行公務一邊旅遊,以便左右法官審案的進度與判罰的輕重。
一名任職於銷售總代理公司的法務顧問表示,企業平時邀請企業所屬轄區的法官吃飯、喝茶或是足浴按摩,在業界是很正常的情感聯絡方式,「大家都是這麼做的」。
上述法務顧問稱,自己的原則是不帶法官去夜總會,不過大家一起吃飯、足浴和喝茶,一個晚上開銷兩三千元人民幣是「小意思」。
平時和法官相處得融洽,一旦碰上自家公司要起訴立案,提出訴訟保全,法務顧問就可馬上跟平時熟絡的法官打個招唿,讓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凍結對方的銀行賬號,防止被告轉移錢財。反之如果法院速度慢一些,被告就有空隙轉移掉賬戶內的錢財,原告再進行追討,程序上較麻煩。
這名法務顧問也透露,法官到異地辦案之餘,會順便邀請他們到辦案附近的旅遊風景區泡溫泉,這樣的半工半玩的慰勞方式也是業界常見做法,他去年有一次與法官到江西遊山玩水,三天兩夜的開銷約兩萬元。
他說,由於法官的交通費和住宿費可向法院報銷,所以對於企業來說,只要承擔每名法官兩三天行程中的餐費和娛樂休閑費即可,可作企業應酬費入賬。
「好處費」可高達10萬元
另有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是涉及金額較大的經濟案件或是刑事訴訟,法官的好處費可以有好幾萬元,有的甚至可達10萬元或20萬元,送到法官手上的現鈔基本上都是舊鈔票,絕對不用連號的新鈔。
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稱,有時法官還會暗示當事人更換律師並推薦熟悉的律師,以實現法官與其相熟律師的利益分享最大化。
這名律師指,去年代表當事人進行一宗知識產權訴訟時,就碰到法官向當事人數落代表律師是「傻瓜」,明示沒有給好處。
後來當事人堅持沒有把自己撤換掉,結果法院在答辯、最後陳詞環節程序上有疏漏的情況下就下判了。
另據上海恆隆律師事務所黃融融律師受訪時表示,中國社會「開後門、找關係」的文化根深蒂固,許多人寧可用金錢來擺平權力。
在他看來,中國要走法治社會的道路,公檢法必須克服用金錢擺平權力的誘因,一起努力依照事實和法律來裁決,才能促進社會與經濟領域的公平競爭。
上海市紀委政務微博
痛斥四名法官行為令司法蒙羞
另一方面,針對上海高院法官的性醜聞,上海市紀委市監察局政務微博「廉潔·上海」昨早痛斥四名法官的行為令法律失去尊嚴、司法蒙羞、正義受損。
該微評並強調,這次事件再次證明中共展開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上海紀檢監察部門正對案件進行嚴查,將維護中央八項規定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維護黨和政府形象,保障上海政治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至於四名法官中,除了趙明華和陳雪明這兩人外,被停職的另兩人擔任何職、曝光視頻中的第五個尚未暴露身份的神秘人是誰,上海市高院昨天答覆本報詢問時均未作回應。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從多個獨立信源處獲悉,上海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倪政文,是高院法官涉夜總會娛樂事件中,當晚參與娛樂的四位法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