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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例「突然倒地死亡」淺說

 2013-08-02 21: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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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8月02日訊】湖南這又是咋啦?一週前「突然倒地死亡」的瓜農還沒有論出個究竟,第二例「突然倒地死亡」又迫不及待的撞入我們眼帘!

——7月26日一早,微博上出現了配有照片的傳言:【新田執法人員打死菜農】7月25日中午,一位樸實的農民為了賣點小菜,和幾隻鵝,被執法人員打死。大量群眾聚集,並將棺材停放到了交警隊門口。

隨後,在新田縣政府網站上發出新聞通告:【新田交警大隊停車場一男子意外死亡】死者陳長林,新田縣龍泉鎮七里坪村人……當天早上7時30分左右,在縣新華書店旁違規將電動三輪摩托車停放在機動車道,被執法交警暫扣拖至車管所停車場。9時許,陳長林急匆匆小跑到停車場查看其被扣車輛時,在車管所停車場突然倒地死亡。

「突然倒地死亡」——是的,你沒看錯,縣政府網站上原文就是這麼寫的,一字不差——作為上週無可爭辯的第一輿情熱詞,還沒有來得及退下榜單,直接又被頂起來了,而且又是湖南。

邪了門了,湖南的農民都啥體質,都啥心理素質?——整日在地裡勞作啥事兒沒有,一進城碰上點事兒就自行「突然倒地死亡」?

這一簡明扼要的結論貌似不能平復微博上持續擴散的輿情,於是片刻之後縣政府網站發出了第二封通告:

【新田交警大隊停車場死亡男子認定為意外死亡】7月25日上午在新田交警大隊停車場死亡的男子陳長林,經公安機關和死者家屬雙方共同認定為意外死亡,死者屍體已於7月26日凌晨6時運回家中擇日安葬。

動作真夠快的,24小時不到,「死者家屬」已經被成功搞定了,只是不曉得代價是89萬還是98萬——看來,第一例「突然倒地死亡」的經驗不是一點沒吸取啊。

這就「擇日安葬」了?——說好的「屍檢」呢,依據什麼認定為「意外死亡」的呢,連個心臟病之類的託辭都不打算給了麼?

然而,不管受眾還憋著多少疑問,新田縣的第二封通告的確算得上是「絕殺」了——你想,死者家屬都認了,旁人還呼籲個啥?

這一招的確夠狠,「突然倒地死亡」的傳播熱度正在衰減,什麼棺材啊,什麼照片啊,所有的線索和證據,都趕不上一句「死者家屬共同認定」。

有何話說?——第一例「突然倒地死亡」的瓜農已經入土多日了,當地承諾做「屍檢報告」,到這第二例,乾脆連這一環節都省了,啥承諾不承諾,只要家屬的嘴一堵,ok了!

事兒都是越辦越熟絡的,這麼容易過關的話,以後的「突然」會越來越多,也就不再「突然」了,說不定下一回新聞通告直接說「自然倒地死亡」——習慣成自然也。

柳宗元《捕蛇者說》:「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下一個是誰呢,難道不就是「吾」麼?

這篇著名古文的背景,就是湖南永州,恰好,與發生這第二例「突然倒地死亡」的新田縣同屬一地。一千多年了,白娘子的冤屈都熬出頭了,這地方還沒有走出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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