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二審勝訴 但道歉要求未得滿足(圖)
唐慧因上訪要求重判輪姦並強迫女兒賣淫的罪犯而被勞教
【看中國2013年07月15日訊】湖南勞教媽媽唐慧起訴永州勞教委一案湖南高級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15日)判唐慧勝訴。
湖南高院判決永州市勞教委賠償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94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不過唐慧提出的要求永州勞教委對其作出書面賠禮道歉的要求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雖然有關金額是唐慧訴訟所要求的金額,但在社交媒體上的評論一致認為賠償金額過低。
@月光下的秋天在新浪微博評論:「贏了官司輸了錢,不夠腐敗貪官一條香菸錢。可憐!」
也有不少網民對法院沒有滿足唐慧最主要訴求——要求永州勞教委對她做出正式書面道歉——感到不滿。
@五年青竹批評說:「拿老百姓的錢維老百姓的穩,卻連個書面道歉都沒有。沒有為錯道歉,負責的人,只會讓這些事越來越多!」
@於露踏舞也感慨:「為什麼沒有書面道歉,如此政府何時能真的把人民放在心上,不再踐踏他們的權利?」
@老徐時評指出:「唐慧終審勝訴了!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94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不道歉=勝訴,這樣的勝訴是不是有些令人心酸?道個歉就那麼難?折騰了人家這麼多年這點賠償確實有些寒酸。所謂‘贏了’僅僅是一種象徵,精神上的一點點安慰而已。但是它畢竟是一個小小的勝利。希望此案能夠成為廢除勞教制度的助推器。」
上訪與勞教
唐慧的女兒在2006年以11歲稚齡遭強姦以及被強迫賣淫,涉案者中有兩人被判死刑,四人被判無期徒刑,一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唐慧認為有關判決過輕,多年來不斷上訪,永州勞教委在2012年8月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理由,對唐慧作出「勞動教養一年半」的決定。
唐慧被勞教在中國社會引起大嘩以及輿論的普遍批評,湖南當局被迫在一個星期後撤銷了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唐慧出獄後在律師的幫助下起訴永州勞教委,要求對方作出行政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並對她正式道歉。
唐慧的訴訟一審在今年4月被永州市法院駁回。她隨即上訴湖南高院。
唐慧湖南高院開庭審理此案前對媒體披露,湖南省高院曾為其與永州勞教委進行調解,調解期間永州勞教委表示願意對唐慧做出道歉、同意支付其要求的共約2500元的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並另外為其提供10萬元生活補助費。
但是唐慧因勞教委沒有按約定給其提供書面道歉聲明文本認為對方誠意不足,在雙方達成協議的第二天決定中止調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