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等奸臣賤婦跪像歷鑄13次始末
【看中國2013年07月11日訊】聞名中外的杭州棲霞嶺下岳飛墓,1979年修復後重新開放,墓闕古樸莊重,墓園古柏交柯,芳草萋萋。
那副多年傳頌的松江女士撰寫的名聯,又重新鐫刻在墓門石柱上: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
新澆鑄的秦檜、王氏、張俊、萬俟窩四個陷害忠良的權姦鑄像,在鐵柵欄內反剪雙手,赤身長跪於岳墳前,千秋萬代受世人唾罵。
提起秦檜跪像,筆者從史料中發現,八百多年來,這個奸臣的跪像竟歷鑄12次之多。
南宋紹興十年(公元1141年)正當岳家軍大勝金兵於朱仙鎮(今河南開封西南),指日可望收復汴京,「直抵黃龍府,痛飲慶功酒」之際,昏聵的宋高宗趙構和權姦秦檜竟在一天內連下十二道金牌,責令岳飛班師,使岳飛「十年之功,廢於一旦」,斷送了「收拾舊山河,朝天闕」大好形勢。
岳飛回到臨安後,秦檜密令張俊、萬俟窩羅織罪名,誣陷岳飛「謀反」,最後於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8日)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抗金名將岳飛與兒子岳雲、部將張憲一起殺害於風波亭(今杭州小東橋畔)。
獄卒隗順冒著生命危險,將岳飛的遺體揹負出城,埋葬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的螺螄殼堆裡,並以岳飛常佩的玉環陪葬,上種兩棵橘樹為標記,墓碑上寫有:「賈宜人墓」四字。當時就有文人寫詩抨擊昏君趙構:
「賜旗既已識精忠,只合存留作股肱。何事風波亭子上,聽讒全不念其功。」
隆興元年(公元1163年)孝宗趙昚即位,在朱熹、辛棄疾等人力奏下,孝宗下詔昭雪岳飛冤獄,恢復岳飛官職,將岳飛遺骨移葬於杭州西湖棲霞嶺下。
慶元元年(公元1195年)寧宗趙擴追封岳飛為鄂王,並修建了岳王廟,當時岳王墳前並無秦檜等人跪像。
1、第一次是在明憲宗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乙未科進士、常熟名士周木在杭州任浙江布政使,為表達人民對民族英雄岳飛的敬仰及對權姦秦檜厭惡憎恨之情,重修岳飛墓,並首次用鐵鑄造秦檜夫婦跪像。後因天長日久,風吹雨打,兩具跪像成為形象模糊的爛鐵。
2、第二次是明武宗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浙江都指揮李隆將軍出於對岳飛的欽慕敬仰之情,用銅鑄秦檜、王氏、萬俟離三具雙手反剪的跪像於岳飛墳前。後來,這些跪像被遊人捶打而損壞。
3、第三次是明神宗萬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著名文學家、安徽休寧名士、萬曆進士、浙江按察副使範淶用鐵重鑄了秦檜、王氏、萬俟離跪像,並增添了殘害忠良的幫凶張俊跪像一具。誰料,翌年,巡撫浙江的右副都御史王汝訓,因與奸相秦檜之妻王氏「同宗」,有失王氏家門的體面,而冒天下之大不韙,竟喪心病狂地指使心腹,在黑夜裡偷偷地把秦檜之妻王氏和幫凶張俊的跪像沉進了西湖。
「一石激起千重瀾」,在杭州城立即激起千萬人民的憤怒,強烈要求官府追查沉像的罪魁禍首。王汝訓嚇得連夜逃離杭州城。
4、後來,鹽商馬偉為了順應民心,重新補鑄了王氏、張俊兩具跪像,置放原處,才平息風波。數年後,秦檜等跪像又被遊人擊壞。此為第四次。
5、第五次是明神宗萬曆三十年(公元1602年),曾任浙江按察副使範淶又到杭州,任浙江布政使,看到秦檜等跪像模糊難辨,便把自己的俸銀捐出來重鑄了四具鐵跪像。
6、第六次是明神宗萬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蘇杭織造孫隆,用銅重鑄了秦檜、王氏、萬俟窩、張俊四具跪像,各鐫刻姓名在胸,並用木欄柵圍住,但不久跪像仍被遊人撻擊而壞。
正因為明代成化年間以後,岳墳前有了秦檜等姦佞跪像,所以在文人墨客遊覽岳墳時所寫詩詞中也可看到描寫當時人們對秦檜等跪像鞭打痛擊的情景,如清初著名詩人葉映榴曾有詩寫道:
「百戰英雄骨,東窗笑語中。
繡旗恩未斷。丸蠟間先通。
鐵像行人磔,王封史筆公。
我來瞻廟貌,灑淚拜孤忠。」
7、第七次在清世宗雍正初年,杭州棲霞嶺下百姓結伴而來,用鐵棍木棒猛擊王氏跪像,頭頸折斷。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浙江巡撫李衛上書朝廷,經雍正帝批准,用收繳的兵器重鑄了秦檜等四具跪像。事後,李衛曾作《岳忠武王廟碑記》一文。
8、第八次於清高宗乾隆年間,因秦檜等跪像受多年風雨侵蝕與遊人撻擊,其形象已模糊不堪,錢塘縣令稟請浙江巡撫熊學鵬,再次重鑄了秦檜等人跪像。
9、第九次是清高宗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浙江布政使唐模見岳墳前跪像形象模糊難辨,撻壞嚴重,於是叉命工匠重鑄秦檜等四具跪像,並用木欄柵加以圍住。
10、第十次則在清仁宗嘉慶年間。清朝大學者阮元於嘉慶三年(公元1798年),出任浙江巡撫,一上任就將岳王廟修葺一新。
11、第十一次是清穆宗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浙江布政使蔣益澧在任上發現跪像毀壞嚴重,再次重鑄秦檜等四具跪像。晚清名臣、詩人彭玉麟赴杭州謁岳鄂王廟時,曾題聯:
「史筆炳丹書,真耶偽耶?莫問那十二金牌。七百年志士,更何等悲歌泣血;
墓門淒碧草,是也非也?看跪此一雙頑鐵。億萬世奸臣,受幾多惡報陰誅!」
12、第十二次是清德宗光緒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著名詩人張祖翼任浙江布政使,再次重鑄秦檜等姦佞四具跪像,並作《岳墓重鑄四鐵像記》,在文中提到:
「益以人心義憤,積歲詈擊,身首殘棄,因命工又範之,縛跪如前狀,殛姦回於既往,懍正氣於人間,以告萬世之為人臣者。」
文革十年動亂中,公元1966年,岳飛墓被毀,秦檜等四具跪像也不翼而飛。
13、第十三次在公元197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為順應民心撥款40萬元,重新修筑了岳飛墓,並在岳飛墓前第十二次重新鑄造了秦檜、王氏、萬俟離、張俊等四具雙手反剪的赤身跪像。
秦檜等奸臣賊婦跪像歷鑄13次,到此總算畫上個圓滿的句號。
十三次重鑄秦檜跪像說明,權相可逞一時之凶,而民心才是終極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