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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和公信力受質疑 「尷尬」的紅監委(圖)

 2013-06-14 19: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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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配圖/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3年06月14日訊】6月11日,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王永透露,關於此前提出的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一事,在委員白岩松的提議下進行了表決,但是僅獲得了兩名委員的支持,只能暫時擱置這個計畫。無疑,這樣的表決結果讓很多人遺憾和惋惜,有人感嘆紅會錯過了洗刷自己冤屈、重塑自己公信力的機會,有人感嘆原來紅監委不過是擺設的機構,有媒體表示,即便多數委員支持重新調查,其調查結果未必符合公眾期待。

說起紅監委,其尷尬的身份來源於「郭美美事件」掀起的輿論壓力,據報導,2011年底,紅會對外宣布,撤消商紅會,著手建立專家委員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公共信息平臺,開展對紅十字品牌使用的規範制定和現狀調研。紅監委全民叫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它的誕生有兩個背景。其一是,2012年7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紅十字會要建立社會監督委員會,對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其二是,自「郭美美事件」後,紅會的形象一路下滑,公信力已經崩潰。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顯然都寄希望於有一個「獨立第三方」來填補目前的制度空缺,企圖扭轉對紅會極為不利的局面。而這個號稱獨立第三方,其委員也是星光熠熠,比如央視名嘴白岩松,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中央編譯局副主任俞可平,前民政部官員、現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零點研究諮詢集團董事長袁岳等等,大有來頭的人物也讓人覺得紅監委還算靠譜。

只是,這個所謂的獨立第三方其獨立性並不能讓人信服,據騰訊網報導,去年12月29日,紅會社監委召開了第二次全體大會,由16位委員討論通過了《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章程》,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中國紅十字會應當為社會監督委員會開展監督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經費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第二十五條規定,中國紅十字會應當為社會監督委員會及其秘書處日常辦公提供辦公場所及設施。而此前,紅會曾公開表示,紅會社監委是獨立機構,與紅會沒有關係。矛盾來了,一個與紅會沒有關係的獨立機構,為何其經費來源有紅會,怎麼不能讓公眾懷疑其「吃人嘴短,拿人手軟」之嫌,其所做的調查和監督,是否能讓人真的信服?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曾表示,社監委應獨立於紅會之外,為保障獨立性,還需有獨立基金支持,不用紅會一文錢。此話不無道理,只是如今看來,在沒有完全獨立的情況,說紅監委與紅會無半毛關係並不成立,對於紅會這樣一個已經名譽掃地的官方慈善機構,倘若沒有公正獨立的第三方介入監督和調查,要想挽回公信力,可謂比登天還難,令人遺憾的是,紅監委不僅沒做到客觀公正的獨立第三方,反而處處替紅會闢謠、澄清、辯護和結尾,而有媒體整理髮現,翻一下紅監委的官微,幾乎全是在為紅會闢謠、澄清、辯護、解釋,比如網傳紅會虛開發票、萬元帳篷之類,紅監委都會出來闢謠,而證據就是紅會說這些是謠言,試問,這樣的紅監委有何獨立和公信力可言?

民眾對紅監委的質疑從未中斷過,比如紅監委聘請的委員,就被質疑跟紅會沒有直接的利益往來,短短半年時間,16位紅監會委員中,至少已經有3位委員涉嫌與紅會之間有利益交換:一是王永的商業公司所頒發的「十大品牌女性」獎項花落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被指涉嫌利益輸送;二是袁岳公開承認承接過紅會的評估項目,「取費6萬元」;三是紅會2000萬賑災捐款流向紅監會委員王振耀所辦「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紅會確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地步了,套用一句俗話叫,此時不改,更待何時?只是拿一個本身具有尷尬身份,其獨立性和公正性飽受質疑的所謂第三方紅監委來回應社會的質疑,只能說這是在繼續飲鴆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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