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望者的暴力

又一起拆遷引起的血案。不同的是這次倒下的是拆遷者。砍人者和被砍者遠日無怨近日無仇卻大打出手,一刀下去,兩個悲劇。讓人想起楊志和牛二,但牛二也是悲劇,牛二為惡卻罪不至死,但刀槍無言無法妙到毫顛。

我不會為殺人叫好,但我願為殺人者辯護。

想像一下,兄弟倆相依為命多年打拼省吃儉用蓋了一棟二層小樓,這是他們所有的家當,凝結著他們半生的希望與心血,承載著他們不再的青春血淚的記憶與守望的幸福。可有天上面告訴他房子要拆遷,而補償款遠低於建房的成本,雙方自然談不攏,這時人家因為趕工期就等不及了,乾脆某一天直接宣布他們房子是「違章建築」。他們蓋在自家地上,蓋的時候鎮政府沒有管村幹部也沒有異議。要說因為蓋在耕地上就違章,那麼追根溯源農村哪棟房子不是建在耕地上?看看國道省道兩旁的耕地吧,哪天不在減少,那鱗次櫛比的商鋪不都佔用的耕地而且合法了嗎?唯一的不同就是後者是向政府繳納了大筆費用。

六年了房子一直合法的站在那兒沐雨櫛風,突然人家一句話就違章了。

這方式是不是很江湖?警匪片裡尋常見。

任誰不會憤怒?

但草民的憤怒嚇阻不了人家,人家緊鑼密鼓但按部就班弄得程序沒有瑕疵,但缺少了點人間正道。

你的憤怒需要自己療傷。有的人氣瘋了,有的人抑鬱了,更多的人認命了,只有認命的人才算痊癒。但也有人把憤怒埋在了心底,慢慢積聚慢慢發酵直至逼近爆發的臨界點。

於是匹夫之怒流血五步而天下嘩然。一道鴻溝劃過如楚河漢界,一邊是政府,一邊是草民。怨恨的草民,唇亡齒寒的草民數量龐大,所以叫好聲如四面楚歌。

官方的不妥協與底層的不寬恕越來越成為拆那最醒目的景觀,這是個啞鈴似的社會,但連接部卻早已經鏽蝕不堪重負。

我一直驚異於高層對此類事件的淡定,在他們的視野裡,到底需要死多少人才能讓他們重視一點恐懼一點?以至於我都懷疑真有所謂作惡授權之說,他們是否認為改革陷入僵局只有暴力才能推進,如果流血了,無論是屁民還是基層的衙役,他們都是可以付出的代價?

我不寒而慄,如果我的惡意推測是真的,那此類血案將成幾何級數增長。

在我眼裡,改革是好的,但改變則未必,甚至時常是邪惡的。而諸多所謂改革不過是改變穿了件馬甲而已。

改變和改革,時下只應有一條檢驗標準,即過程是否尊重了民權結果是否拓展了民權。

所以強迫農民離開土地是改變,允許農民自主流轉土地才是改革。強迫農民上樓是改變,允許農民自由遷徙剝離戶籍所負載的歧視性福利是改革。

三十多年的瘸腿改革,已經把拆那人變成了一群經濟動物,沒有道義只有利益。吃特供長大的富可敵國卻貪婪恣睢毫無憂患,而吃地溝油長大的則沒有見識只會算計,而且相互投毒毫無底線。

皇權時代,沒有法治,但至少有儒釋道在,有鄉規民約在,有對神祇的敬畏在,而今道德全盤失守法治仍舊沒有上路。這樣的盛世五千年未見。

據說我們自詡是精英治國,可一群只知聚斂得過且過毫無擔當擊鼓傳花的人能算精英嗎?如果你不知道誰在《通往奴役之路》和何謂《正義論》,如果你對民主憲政不感冒,你爬那麼高總該有點抱負吧,否則對得起上天的垂青?對得起你一路走來被你踩下去的人嗎?對得起百姓對你殷切期待嗎?當然你更加對不起你自己。

一個有抱負的人就應該知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就應該有「登車攬轡,澄清天下之志」,就應該有「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的雄心。

哪怕我們再退一步,你只知道求田問舍只想做守成之主,但起碼也該知道竭澤而漁最終無魚的道理吧,該知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危險吧,該知道「民不畏死何以死懼之」的古訓吧,都學士碩士博士了也肯定學過賈誼的《過秦論》吧。

你握著所有槍桿子也不代表就會一世二世萬世不竭。這是暴秦告訴我們的。你把菜刀都弄成管制刀具不代表就高枕無憂。這是蒙元告訴我們的。

我們不敢奢望你們推動民主和憲政制度的建立,甚至也不指望你們真能「握道而治,據德而行,席仁而坐,杖義而強」。但你至少要給人留個活路吧?給他們留點念想吧?沒有活路就會走絕路,這是連動物都有的本能。俗話說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古人打仗對敵人都講究窮寇莫追,都講究三面合圍給對方一條生路,因為他們知道無路可逃的人都可怕,他們會破釜沉舟背水一戰。

那些不讓別人活的人自己也不配活在這個世上。

因為我不僅看到了鮮血,還看清了黑白,所以我不譴責殺人者。

因為我知道法制和法治的區別,知道中國法和自然法的區別,所以我不批評殺人者。

因為我唾棄唾面自乾的犬儒,尊重匹夫見辱拔劍而起的人,所以我理解殺人者。

而且我不僅知道賴雪平兄弟殺人,還知道很多拆遷戶被殺,很多拆遷戶自殺,很多拆遷戶因為上訪被帶進了馬三家。

所以血案發生了我不會世故的假裝看不見,也不會精明的各打五十大板。我要秉筆直書,來為道義一言。

《戰國策》裡最好的文章是《荊軻刺秦王》。故事很簡單,起因很明瞭,說白了就是秦王嬴政想拆遷六國把人逼急了,燕國的太子絕望之下就雇佣了個職業殺手搞刺殺。雖然沒成功但荊軻以其重然諾輕生死的豪俠之氣留名千古。法家的韓非子說「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其目的不過是想防民之口和讓人逆來順受。一個總體上世俗的族群,如果連反抗精神都喪失,每個人都像麵筋被人家任意揉搓任意塑造那才是可悲。所以一個被逼到牆角敢於反抗的人,哪怕不是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只為捍衛自己的利益,也值得尊重。

可喜的是,人們從唐福珍一路走來已經漸漸清醒。當更多的人發現跪著無法引起對方的憐憫而且發現這恭順的姿態很危險時,人們慢慢都會站起來。

但我仍然不會為殺人叫好,因為那代價太殘酷,他人的勇氣無法改變你的怯懦,他人慘痛的代價你也無法替人家承擔。沒有體制的進步,這樣的個案也嚇阻不了如火如荼的拆遷,你自己站不起來,面對強權你還是只能呼天搶地哭天抹淚。每個人的不平和憤怒只能自己排解,不要攛掇別人為你火中取栗。

如果一個人維護自己的權利,不再奴顏媚骨,不再指望看客的鼓噪,不再指望媒體的聲援,更別幻想有什麼青天。我願稱這種人為俠。

最後我想說殺人者犯意於絕望,而被殺者偶死於恣睢。前者無大過惡,主觀惡性淺,應從輕處罰。後者雖運氣欠佳自身執法粗暴甚至有沒有執法權都難說,但畢竟也是執行任務,單位當厚殮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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