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山東臨沂一家旅館老闆張慶國聽到房客「抓小偷」的呼喊,就追了出去。隨即,孫春華(化名)被當小偷抓住。當時,張見孫臉色蠟黃,在報警後又撥打了120。但送醫後不久,孫春華被宣布死亡。為此,死者家屬要求張慶國賠償332031元。
「小偷」身亡索賠案謎局
旅館失竊,店老闆追「賊」時對方猝死 家屬索賠33萬元
這是一個充滿了巧合和待解問號的個案。2012年底,山東省濟寧兗州生意人孫春華前往臨沂進貨,住進了當地一家廉價旅館。次日早晨,聽到房客「抓小偷」的呼喊,旅館老闆張慶國「穿著大棉鞋」就追了出去。約二百米的追趕後,氣喘吁吁的孫春華被抓住,張慶國見其臉色蠟黃,在報警後又撥打了120。送醫搶救四十多分鐘後,孫春華被宣布死亡。被留置到當天深夜、做完筆錄的張慶國在回家途中,有警察告訴他,其行為屬於見義勇為行為,並建議他自行申報。事發多月後,平靜被一張法院傳票打破。今年1月24日,死者的母親、妻子向臨沂蘭山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向「毆打追趕致孫春華心臟病突然發作死亡」的張慶國索賠 33萬元。3月26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並未作出判決。
「大哥,對不住了」
從2002年開始經營那家位於臨沂蘭山區的明珠旅館以來,張慶國的旅店從未發生過盜竊案。開業十年後一個冬日早晨,一切都被改變。
2012年12月20日早晨,起床後的張慶國正準備點起火爐,開始一天的生意時,二樓傳來了「抓小偷」的呼喊,「是個女人喊的。」隨著喊聲,從樓梯上跑下一名男子。因為旅店內的樓梯為鐵製,所以腳步聲特別響亮。
4月12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被偷的房客周丹回憶,事發當天,她先把大件行李箱提到了一樓,準備退房。後返回房間內梳洗。「下樓時那個男的正在樓道裡打電話,還看了我好幾眼。」回房後,周丹也並未查看裝有現金的小包是否還在,「正化妝呢,門開了,我的包被扔了進來。」
感覺不對的周丹趕緊起身開門,當看見有人正跑下樓時,她大喊「攔住他,他偷我東西了」。來不及多想,身為旅店老闆的張慶國「穿著大棉鞋」就追了出去。事後沿街錄像顯示,張慶國落後被追者四秒鐘。約二百米的追趕,也頗有意外。
據張慶國介紹,由於鞋不跟腳,本來自己是追不上那名小偷的,但被追者隨後一個返身回跑的動作,讓張慶國揪住了對方的衣服。事後辦案民警告訴他,監控錄像顯示,被追者在逃跑中把手機跑丟了,準備回身撿拾手機的時候,被張慶國抓到。
抓住男子的地點「很快就有人圍了過來」,張慶國回憶道。8點28分,一手揪住被摁在地上、屁股著地的中年男子,張慶國一手打電話報警。
報警後,張慶國從男子手裡摳出了被緊緊攥住的錢,清點發現共約180多元。張慶國告訴記者,等待警察到來期間,地上的男子手在不斷哆嗦,並幾次氣喘吁吁地對自己說:「大哥,對不住了。」報警後發現被抓男子的臉色變得更黃,張慶國隨後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大約六七分鐘後,警察和醫護人員幾乎同時趕到。見地上男子情況不佳,醫護人員要求張慶國陪同去往就近的蘭山區第四人民醫院; 隨後趕到現場的周丹和張慶國的妻子,則被警察帶往派出所瞭解情況。
猝死他鄉的生意人
張慶國沒想到,被抓後男子那幾句「大哥,對不住了」幾乎成了他的遺言。
據張慶國向記者介紹,進入醫院後,醫生先後三次告訴他人可能不行了。最終經過四十多分鐘的搶救後,醫生宣告被抓男子死亡。事後法醫鑑定中,給出死因是心源性疾病。「當時也沒多想什麼,給妻子打了個電話,讓她告訴民警說人不行了,讓警察過來一趟。」很快,趕到醫院的民警將張慶國帶往蘭山區北園路派出所,隨後當地刑警部門介入案件調查。
被警方留置到當晚深夜後,警察開車將張慶國送回家。「當時民警說沒什麼事了。」另據張慶國介紹,期間還有民警告訴他,自己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並建議他自行申報。
但死者家屬們顯然並不認同這一點。
死者身上的身份證信息顯示,這名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名為孫春華,是濟寧兗州人。事後張慶國查閱旅客住宿信息發現,案發前一天傍晚,中等身材的孫春華入住進了這家價格低廉的旅店。
孫春華的妻子徐女士告訴記者,他和丈夫在兗州市經營飯店生意已有十多年。2012年12月18日,關停飯店後,以徐女士的名義註冊的土產行開業。開業次日,丈夫前往臨沂進貨,第二天命喪他鄉。
對於丈夫孫春華「偷竊」一事徐女士斷然予以否認。她介紹說丈夫從來都沒偷過東西,「以前在兗州開飯店,店裡忙,一天到晚都不出店門。」此外她還表示,自家經商在當地是有名的實在、老實。「不用說那一點錢,就是再多的錢放在那裡,我們也不會眨眼。」
事發之後,這家剛剛開業的土產店依舊開門。不過徐女士表示已經很難再有心思打理生意。
對於丈夫是否有心臟方面的疾病,徐女士表示「從開這個(土產)店才有一點。」另據介紹,中年喪子的不幸,令孫春華66歲的母親受到不小打擊,並多次入院。4月11日,記者再次致電徐女士時,她稱自己也正在住院,不願再多說什麼。
判決結果被多方期待
除了事發幾天後,民警又去為張慶國做過一次筆錄外,這件「開了十年旅館遇到的唯一一次」盜竊案,似乎正慢慢平息。
元旦之後,經營多年的明珠旅館被劃入拆遷範圍。很快,工程隊開進,抹去了一切痕跡。
但平靜在3月11日被電話打破。無所事事的張慶國接到了蘭山區人民法院的電話。當天上午,他拿到了法院傳票和孫春華家屬提交的民事起訴狀。
訴狀中稱,2012年12月19日孫春華一人前往臨沂土雜市場進貨,當晚在被告張慶國經營的旅館住宿,「次日早8時許被告不知何故與孫春華發生糾紛,毆打孫春華並將其追趕至旅館附近的居委會,在孫春華體力不支蹲下喘息時又採用腳踢、腿頂等方式毆打,致孫春華心臟病突發死亡。」為此,死者家屬要求張慶國賠償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生活費等共計332031元。
儘管覺得這訴狀寫得「太扯」,但他也不得不找了律師予以應對。
張慶國告訴記者,自己抓住小偷只是搶回錢,絕對沒有毆打等過激行為。4月10日,蘭山區北園路派出所教導員袁警官向記者證實,民警到達事發現場時,現場並未糾纏打鬥的痕跡; 而民警調取的多處沿街錄像中,也沒有發現張慶國對孫春華動手。走訪中,目擊者也表示張慶國不存在毆打孫春華的行為。
此外袁警官還向記者證實,孫春華並無案底。對於其作案動機,民警表示難以理解。孫春華死後,這也成為無解的謎團。
3月26日,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據出庭作證的周丹介紹,庭上有原告家屬仍不承認孫春華偷竊一事,甚至一度惡語相向。
張慶國的代理律師則認為,孫春華死亡與張慶國追趕沒有因果關係,其作為偷東西的嫌疑犯本身心理過度緊張,逃跑過程中運動激烈,直接導致心臟病發作,張慶國的追趕並非導致他死亡的誘因。
張慶國還告訴記者,原告代理律師在庭上稱,張慶國追趕的「方式不對」:應該先報警,後追趕。這讓張慶國有些惱火:「報警後幾分鐘警察才到,那時候小偷早就跑沒影了吧?!」
持續三個多小時的庭審,並未給雙方明確答案,法院表示將擇日開庭再審。
作為本案的原告方,徐女士對判決結果充滿期待和信心,她無法接受丈夫以「小偷」名義猝死他鄉的事實。她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已經把所有證據提交到法院,並相信法律會有一個公正判決。「謠言總有澄清的時候。」
雖然作為被告,但張慶國也對案件的判決同樣非常有把握。他告訴記者,在法庭上法官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被他當庭否決。
從接到傳票就開始「窩心」的他堅持認為,自己在追小偷一事上,沒有任何過錯。「我沒有打他一下;而且屍檢結果也確定沒有外傷。他的死是因為心臟病突發造成的。」這個曾經的旅館老闆搖頭說接受調解就意味著他有錯,他會把官司打到底,「一分一厘的賠償也不會給,給一點,就相當於我輸了。」
和原被告雙方的信心滿滿相比,唯有失竊的周丹心存歉意。在這個自認倒霉的年輕女孩看來,是因為自己才讓張慶國「攤上大事了」,和糾結於此案中的所有人一樣,她也在期待一個公正的判決盡快到來。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