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在海外被國家機器追殺的訪民
我的命運已不在被我自己所掌控,隨時有離開這個世界的'可能。也許這是我生前發出的最後一封信。
2013年3月20號,我剛剛逃離了在我人生中離死亡最近的'一次,從偽裝成精神病的英國殺手的魔掌中逃出。
鄭州密豐上訪案---中國第一個跨境、歷時長達7年的上訪案, 會隨著我的死亡而落幕嗎?
2009年5月5日,從這些中共高級腐敗官員利用警察非法搶劫、接管了我的公司開始,在英國對我採取行動,一刻也沒有消停過,實施了數次暗殺和綁架,最驚險地也就是最近發生的,分別在2012年9月、12月3號、12月25號、12月31號、2013年3月18號。
雖然這些追獵計畫目前均沒有成功,但是新的一輪對我的非法追獵行動,已經在英國緊鑼密鼓地又開始了。
我叫徐科技(英國電話: 00447883690811),在英國的政治避難者。中國鄭州密豐紙業公司董事長,現英國華威大學博士生。英國MBA 戰略管理碩士和一級項目管理碩士( 獲得英國華威大學優秀學生獎狀和獎金)。
中國鄭州密豐紙業公司距離世界著名功夫發源地少林寺,僅有35公里,距鄭州市40公里(高速公路20分鐘車程)。是全中國僅有的6家捲煙紙專賣生產許可證的持有者之一。
從2006年起,我在英國遙控組織我的團隊,依法分組、分批進京上訪,跨國與地方、中央和解放軍的高級腐敗將領和高級官員做鬥爭,維護鄭州密豐的四百餘名職工和股東們的合法權益,案件涉及賈挺安、趙鐵錘、王振甫(新密在京將軍)、陰福安王振甫(新密在京將軍)、丁振華王振甫(新密在京將軍)、程金瑞(李克強岳父、在七十年代曾任新密市、當時河南密縣的縣委第一書記,2000年在胡萬倉的引薦下北京曾拜會過他)以及其他中國河南在京高官、曾經在河南工作過和沒有在河南工作過的中央高層腐敗官員。
2005年,我剛出國學習,新密小煤礦主陳海潮、陳中建買通鄭州密豐紙業公司當時負責人王戰國,讓河南煤田地質局一隊以及陝西地質局物探測量隊進入公司院內探測,查明'地下煤炭資源儲量高達779萬噸,按時下價值估算價值四百多億(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國土資源儲備字(2006)75號文件——批准關於《 河南省新密市鑫興煤業有限公司煤炭資源儲量核查報告》礦產儲量評審)。
為了謀取鄭州密豐公司地下豐富的煤炭源,2005年聖誕節,一場好萊塢式的碟戰大片正式拉開了帷幕。從利用合法手段到嫻熟運用非法手段,無極不盡,招招都是雙刃劍,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一環接一環、環環相扣,套中有套,步步性命攸關。
鄭州密豐信訪案,從中國國企改革、煤礦治理、能源危機、環境治理,到中國司法獨立改革、外交手段在海外運用、中國的崛起,無不在鄭州密豐信訪案中演繹地淋漓盡致。從一個河南新密小縣級市、鄭州市、北京、上海、重慶、長沙等國內城市,跨越到:英國、美國、加拿大、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國,涉及中國大陸數百名官員,以及英國女王、前首相高登布朗、前英國外交大臣米利班德、現任首相、副首相、現任工黨領袖埃德·米利班德,歐巴馬、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等世界各國政要都曾收到關注鄭州密豐的案子,英國女王、前英國首相高登布朗,我的議員等英國其他政要,在200年5月都積極回應我的請求(即請求中國中央政府派出、沒有河南人參與的、獨立的、公正的調查組,查明真相、依法處理),並轉英國外交部交涉。
中英體制、司法、中西民主的對比,以及中國與西方合作、國家之間關係此消彼長地融合、世界格局的變化,海外異議份子的安全,無不在鄭州密豐信訪案中呈現地一覽無餘。
2005年12月聖誕節假期,好學上進的我,因為MBA文憑中的一門戰略管理課程的閉卷考試,竟然神使鬼差地讓我躲過了一場人為製造車禍的謀殺。
2006年5月,這些中共腐敗官員們竟然要利用警察接管鄭州密豐公司、宣布我下臺。發現其陰謀後,我聲明要在海外曝光他們的腐敗,他們暫時收手,我調整了鄭州密豐負責人王佔國,讓我弟徐科輝主持工作。看上去是密豐的勝利、平安無事,事實上,是一個更大地、更陰險地在海外,誘捕、追獵我行動計畫的開始。
2006年,中國對小煤礦的政策非常嚴厲,大氣候所趨,而且那時新密市城關鎮下莊河煤礦已經列入國家關停小煤礦的名單中。我認為制止煤礦的非法開採不是一件太難的事。一個忽略小煤礦後面保護傘的錯誤判斷,誰知,竟然使6人在此案中被謀殺,9人被逮捕,一人被謀害致聾半瘋,我竟踏上了一條不歸路。
密豐公司員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法>分批前往北京,無數次奔走於國家各個部委依法舉報新密市鑫業公司、新密市翟溝煤礦非法佔用、毀壞基本農田,2007年時任河南省委省委書記徐光春簽署報告,向溫家寶總理保證煤礦不會影響到鄭州密豐紙業生存,若危害到鄭州密豐紙業經營,政府將承擔全部責任。
2008年9月6號零晨5:30分,陳海潮與胡進發密謀,勾結我公司前黨委書記黃留義等人,組織有黑幫頭子、曾是警察的陳繼偉帶隊,翻越公司大門,刺傷、打傷6名鄭州密豐公司保安,而公司僱用的隸屬警察局的15名保安,卻袖手旁觀,黑幫並不攻擊。報案兩個小時後,警察才到場,不抓在場黑幫分子,反而要抓進入公司工作的工人李戰龍。案發後,在有監控錄像,人證、物證俱在情況下,公安局遲遲不立案,該案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督辦立案「(2008)高檢控信復字第1909號,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2008年10月14日簽發。
2009年4月4日,鄭州密豐紙業廠房出現大面積班縫,家屬區出現無底黑洞,此時,政府不但不追究煤礦責任,反而將上訪人密豐公司副董事長徐科輝、判刑入獄,雙規民營企業鄭州密豐紙業總經理,我及我妹被通緝,家人親戚受連累。在無任何法律手續情況下,以新密市委工作組的名義、用三十多名特警強行接管民營企業鄭州密豐公司,最後,政府竟然把密豐公司,免費非法給了煤礦礦主陳中健、徐國燦。
已經構成刑事案件的2008年9月6號密豐公司大血案,是在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辦下,10名全國人大代表分別在2008年10月、2009年3月兩次在"兩會"提案、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社以及其他媒體報導,巨大社會輿論下,黑幫頭子陳繼偉、黃留義、禹長富、盧軍劍等人無一人送上法庭,煤礦主陳海潮、陳中健、徐國燦、辛海臣等人佔用基本農田、非法開採等違法事實,不但沒有按法律嚴懲,反而收到政府重獎。
這些中共高層腐敗官員濫用職權在海內外設局,利用各種方式諜戰、進行策反,從家庭內部、親戚朋友、股東中、職工中收買暗插,目的是利用合法手段把企業搞垮、把家庭拆散,讓我失去對公司的控制。
2009年,我被搞得妻離子散,只剩下股份。面臨鄭州密豐公司廠房裂縫,眾多媒體跟蹤報導,醜聞即將暴露,最後這些腐敗分子又不得不重新回到動用警察非法接管民營企業鄭州密豐紙業。
對比2009年與2006年用警察非法接管鄭州密豐紙業最大不同是:2009年接管是由英國顧問在2006年後介入和策劃在海外對我的抓捕,一系列行動都是為了讓英國相信,只是企業內部矛盾,而非中共高層腐敗,避開英國法庭的審查。這些中共高層腐敗分子讓煤礦收買不在公司工作的股東,進行非法選舉董事會,在遠距鄭州密豐紙業數公里的、新密市市中心租房掛牌,大造聲勢。為了杜絕我在海外申請庇護,警察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續、用兩張大紙報抓人,為了打壓我在英國生存,確保我在他們控制之中、為秘密綁架、將我偷運回國做準備,邀請我所在的英國華威大學校長 Nigel 教授於2009年5月訪華。
2009年5月22日,中國新華社國內部主人萬武義到達英國,參加由中國中央組織部在英國牛津大學舉辦的"如何應對城市危機"短訓辦,2009/06/06日結束(註:我護照到期日),2009/06/3日,萬武義以有病需要治療為由,脫隊直至7月27號仍沒回國。有人爆料他叛逃英國,媒體跟蹤,發現其妻竟然於2009/5月中旬先到達英國。於是大家更確信是有預謀的叛逃,網上一片嘩然,最後,不得不請BBC中文網以及香港鳳凰臺做澄清報導。其實,其夫妻倆是潛伏在倫敦,執行秘密任務,為了更換新護照,我必須親自到中國倫敦大使館我走進中國倫敦大使館被逮捕後,大使館將簽發新的護照,他的名字、我的照片,被整昏迷地我,將有其老婆陪伴著偷運回國。
誘捕失敗後,2009年6月18號,google被強制斷掉海外鏈接,他們害怕我在海外曝光、畏懼網際網路的正義性。
2009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隸屬<方圓法治>,記者汪文濤發表了歪曲事實文章<股份神秘轉讓,鄭州密豐紙業秘案調查>。
2009年11月26日,我的車被撬。
2009年11月27日,原中國住英國大使傅英訪問其所在學院,與我們學校院長和華威大學校長座談。
2009年12月27日,我的車司機側的車窗被砸,臉部遭到襲擊,流了很多血。三個流氓邊叫:"滾回你的國家!"。
2010年3月5日,中國國家留學管理基金會,與英國華威大學簽訂了協議,每年提供6名讀博士全額獎學金名額。
從傅英大使訪問了我們的學校,從此結束了我刻意隱瞞身份的學生生活,我在學校的生活開始惡化,與以前在學校生活相比,截然兩重天,尤其是在我成為難民後,變本加利,不但丟失我的檔案,難民所有的待遇我應該享受的,都拒絕提供。甚至我申請校外獎學金,也給我導師施壓,不提供推薦信等等,讀博士的我,沒有得到應有的反饋意見和指導。只要學校知道的事,都是不公正待遇。
我首先介紹鄭州密豐紙業公司背景:我為什麼政治避難?
1,因為我公司持有捲煙紙專賣生產營業執照(全中國僅有6個捲煙紙生產、專賣營業執照)。煤--電--紙是國家提倡的模式(因為火電廠產生的廢氣可以用來造紙)。
2,鄭州裕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http://www.sdic.com.cn/cn/tzqy/kgqy/2007/05/1179469910988226.htm地處新密,是新密乃至河南省積極協助,準備上市公司之一。(請注意:中國國投開發公司,紅塔集團參股其中)。
3,煤礦背後腐敗官員公開搶劫捲煙紙執照,浙江錢雲會的案子就是公開搶劫的寫照http://china.dwnews.com/news/2013-01-25/59098474.html)。他們通過製造一系列事端通過所謂的法律博弈掩蓋事實真相。
4,鄭州密豐公司地下有豐厚的煤田,是在中國河南鄭州新密市下莊河地區僅有的一塊未開發的煤炭資源。
5,我是第一個在海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法,遙控指揮,有計畫組織團隊上訪的人,從2006年開始,有詳細的信訪日記。
6,鄭州密豐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案件,溫家寶總理曾在2007年指示調查,有中國共產黨河南新密市委員會起草2007年100號文,經河南省委時任市委書記徐光春簽署報告,會同6部委聯席會上報國務院,報告結論為:河南新密鑫興煤業公司、新密翟溝煤礦(原81煤礦,隸屬北京第三干休所,後轉給個人,陳海潮和陳中健)的開採不會影響鄭州密豐的任何運營。如果產生了任何影響,政府將承擔一切責任。
7,全國15名人大代表兩次聯名提案(2008年10月、2009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8,,中國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當代商報以及眾多官方和獨立民間媒體做了報導。而唯一一篇歪曲事實的文章,是由隸屬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法律雜誌<<方圓法制>>在2009年11月23號發表的,這篇文章發表在時任中國駐英國大使傅英訪問我所在工程製造學院(英國華威大學華威製造工程學院,Warwick Manufacturing Group,The University of Warwick,UK) 前夕。
9,鄭州密豐9.6大血案是一個刑事案件,其鐵證如山,有監控錄像。他已經危機到幕後參與的中共腐敗官員和腐敗警察。
10,2009年4月4日,鄭州密豐公司主要廠房出現大面積嚴重裂縫,家屬區出現無底黑洞。當代商報跟蹤報導,全國人大派人到河南調查,國家信訪局要組織調查組準備下河南調查。
11,2009年5月4日,新密市成立以政法委副書記馬建松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在當晚,以開會名義雙規民營企業鄭州密豐紙業總經理李佔軍,禁止班子成員任何人與我聯繫。
12,2009年5月5日,政法委穩定辦副主任於富俊帶領特警四十餘進入公司,當公司安保部經理徐金栓請示我時,考慮到對抗警察(儘管警察進入沒有持法律手續),肯定工人要流血、甚至付出生命代價,我受的西方教育和知識,良心所使,不以工人的生命保護我的財富,我決定打開大門,讓警察進入公司。於富俊等人憑藉2張大紙報,宣布我、我弟及我妹涉嫌經濟犯罪並通緝。
13,2009年5月6號下午,馬建松和黃留義等人,非法組織股東大會。我弟徐科輝由著名南京律師崔武陪同下回公司,參加股東會,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情況下,我弟被當場逮捕,當崔武律師要求出示法律文書時,被勒令並隔離。
14,英國女王、時任首相布朗都回覆了我的求救信件,並將我的請求轉英國外交部處理。2009年5月13號我曾發信給美國總統歐巴馬(掛號信編碼RJ243204505GB),2009年5月21號到達白宮。輸入代碼在皇家郵政的網站上可以查到。(http://track.royalmail.com/portal/rm/trackresults?catld=22700601&pageld=trt_rmresultspage&keyname=track_blank&resultsid=131)
我被非法關押在英國Warwick st Michael 精神病院長達7天。
2013年3月13號,晚上20:40,我開車進入英國考文垂(little park) 警察局報案關於我被跟蹤(車牌AX03WCE,Rover 75, Sab, 白人),我的生命收到威脅, 很有可能被中國政府在英國代理非法綁架到中國大使館並偷運回中國。
一個接待處值班的女警官接待我後,讓我聯繫中國大使館。我告訴她我是中國政府通緝犯。我怎麼可能和中國大使館談。她又講,我報告的全是發生在中國的事,英國警察沒有管轄權。我指出報告中的人和事都發生在華威大學以及英國而非中國。
警官Mr Ian面談我,我伸出在大學辦公室被化學試劑殘害的雙腳給他看,我告訴他:學校兩次丟失我的檔案的事實 以及我的請求。
Mr Ian讓我一個人在審訊室呆了一個多小時後,一個女警官(警號21304),男警官S、Cole又詢問,然後給我一張報案卡片,告訴我:我可以回家了。我收起資料,提著包,準備走。倆位警官拒絕告訴他們名字,當我在報案卡上記下他們警號時,我被告訴必須去精神病院做鑑定。我告訴他們我沒有精神病史。請求見律師和出示法律手續均被拒絕。並被戴上手銬,四位警察把我拖了約十幾米,然後,綁到擔架上。
救護車首先把我拉到考文垂Caludon 精神病中心。先後有5個醫生(4個是印度人)過來問我。我告訴他們是警察濫用精神病法,我是第一次見到這兩個警察,也是第一次報案。英國精神病法136款並不適合我,第一我不在公共場合,第二我沒有任何自殘行為和威脅別人的行為。甚至我知道這些傷害我的人,我沒有任何過激行為。我在報案材料上聲明在任何情況下,我不會自殺。我是到警察局尋求保護的。
我拒絕回答任何醫生提的問題。5個醫生中2個醫生聽了我的警察濫用權力的'陳述後拒絕做診斷。3個醫生中的兩個應把我放在精神病2級。
我被搜身,戴著手銬在地板上滯留到凌晨3點多,又被兩位警官拖著手銬二百多米,綁到擔架上,2013年3月14號零晨4點多,再次被救護車拉到現在的精神病院。
我的雙手、額頭、手腕、屁股上均大面積傷痕,幾個手指至今仍然麻木。褲頭被地板拖爛,西裝被扯爛。醫生告知的塗抹藥膏,至今沒有收到。
14號下午,申請見醫生和醫院院長的請求都沒有滿足,15號被告知正副院長均休班。中午11點, 護士HOly 領著大院的院長來見我,Tom McGreauy 在會議室面談我,我請求他馬上釋放我,並把我的投訴報告"警察濫用職權"交給他。 但他寫的收條卻是轉給院長。我要求出具正式收據時,被拒絕。而且,他到辦公室把報告交給護士Holy,要求我自己郵寄。
下午兩點,我和精神病律師Gareth Morris (Rawstorne Heran 律師行)簽訂了合同,商定了法律方案。16:30 我打電話向英國 護理質量委員會(CareQuality Commission)對警察濫用精神病法進行了投訴。Mr Scott Moord 受理,報案號:Eqn1--661167634。
3月18號, 早晨10點,我見到病區護士長Ms Beck,見院長和主治醫生的請求再次被婉拒。我向首相 David Cameron,副手相民主工黨領袖Nick Clegg, 工黨領袖子Ed Miliband 等發求救信。上午11:33,我用手機向PALS(Patient Advice and Liaison service)投訴。Ms Lucy Radford 受理。
下午2點,我終於見到主診醫生 Dr Tomas Shibu,在我來到這裡110小時後,而法律規定,主治醫生應該是第一個見到的人。他面談後,簽出我沒有精神病的證明,但要求我成為自願者留住。並告知我晚上必須服藥, 我拒絕, 我打電話給律師Morris,醫生已出具證明我沒有精神病,律師告訴我,沒病就不需住院。當我收拾好隨身行李,和護士病人告別後,被告知醫生要求再次見我。
等了半個小時,Dr Caly Walliams 告訴我她在這工作7年了, 她給我選擇,要麼在醫院呆一夜並吃藥,要麼再掛上2級精神病。我堅持出院按照法律規定。她們回到護士辦公室開始商量,Dr Caly 要求三位護士提出拒絕我出院,然後她出診斷,三位護士拒絕後,她講哪我只能出院。三位護士答應後,Dr Caly 出具診斷為我適用精神病法 5(2),但醫生簽名卻是Tomas,她並要求我晚上必須服藥。我告訴她根據法律規定,我可以拒絕。她狠狠地告訴我,明天給你定義為精神病3級,強制餵藥。
我拒絕進食,進行抗議直到2012年3月20日早上,最後一餐是13號中午。我的汽車仍在警察局。醫院一直問我 是否在這感覺安全。院長Tom 拒絕接受我的投訴,診斷書想怎麼改就怎麼改,已經使我感到危險。醫院中的2--3 病人試乎在裝病(Anthony ,Matthew,others)。我自己已經不能左右自己的命運。在我利用英國法律,據理力爭下,雖然現在已經走出了精神病院,但是對我新的一波行動已經開始。 在鄭州密豐紙業公司案件中,已6人被謀害、一人被整成聾子。我外乎失蹤或謀害在英國,或致昏迷後,偷運回中國,或被藥物致瘋,懇請公眾密切關注我,保護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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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高層腐敗高官從2006年起,一直跟蹤我,致力於把我非法綁架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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