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者在紐約市大中央車站(Grand Central Station)排隊購買MetroCards。
在紐約地鐵站買票的地方,如果你足夠細心的話,你會發現在窗口下面貼著一張「Rules of Conduct」,你也會聽到廣播不停地說「火車上不可以吃東西或喝東西,也不可以拿著開蓋的飲料……」,這些都來源於《紐約市交通行為規則(NYC Transit Rules of Conduct)》。不要以為這些都只是「善意的提醒」,違反這些規則的人可能被罰款甚至被逮捕。
MTA一年兩千張罰單
幾乎每一天,都會有人在紐約地鐵站收到MTA交通評審局(Transit Adjudication Bureau)的罰單,逃票、在地鐵站裡亂扔垃圾、喝飲料、吃東西等,都有可能收到100美元的罰單。收到罰單的人中,還有一部分是外國遊客。根據MTA的統計,在2010年一年當中,MTA共開出了不到兩千張罰單。
郭蒙住在紐約,他的朋友從法國來看他,就在他的朋友要離開紐約的前一天,他們收到兩張100美元的罰單。在進地鐵時,朋友的車票刷不上,他又沒有帶現金。郭蒙打算自己先刷一次,然後再幫朋友刷,他的卡不是不限次卡,這樣做是符合規定的。但在他刷完第一次卡以後,他的朋友隨著他進了站,沒有等他刷第二次卡,在他們倆都看不見的地方站著一個警察,他們倆得到了兩張罰單。儘管如此,因為郭蒙的朋友是來自外國,在信息不全的情況下,這張罰單不了了之了,他的朋友在第二天離開了紐約,沒有人去交罰單。
舒曼的姐姐也遇到相同的情況,當她姐姐推著孩子進地鐵站時,她打算把小孩的推車先推進站,然後再來刷卡,但在他刷卡之前,警察已經開出了100美元的罰單。和郭蒙的朋友一樣,舒曼的姐姐是從德國來看望她的,他的罰單上只有名字和出生日期。
如果警察或交通評審員給了你違規通知單(傳票),上面會說明你違反了交通行為規則哪一條,罰金的數量以及聽證的日期,你可以在這一日期之前要求聽證。
會被罰款的41種行為
根據《紐約市交通行為規則》,MTA列出了四十一種違規行為,最高可能罰款100美元,最低罰款25美元:
●罰款100美元:從事有害的行為、阻礙交通、攜帶武器。
●罰款75美元:使用無效卡、塗鴉或其他污損行為、扔東西、坐到交通工具之外、將身體或東西伸出交通工具外、攜帶超常物品、攜帶妨礙物品、攜帶有害物品。
●罰款60美元:非法銷售地鐵卡。
●罰款50美元:將交通設施用於非交通用途、無經許可的商業或推銷行為、違反交通局命令、違反交通局通知、不能提供被要求的信息、干擾輪椅設備運行、假冒地鐵員工、亂扔垃圾、在危險的地方睡覺、賭博、不必要的雜訊、喝酒、因酒或毒品錯亂、打破地鐵的平和、進入禁入區域、未授權的停車、未授權的進/出站。
●罰款25美元:張貼通知或指示、未授權用於非交通用途、在禁止的區域活動、妨礙乘客行動、在正在建設的地方活動、過度的雜訊、媒體設備、有聲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收音機、留聲機、電視機、樂器、錄音機等)、誤傳、使用開放容器裝流體、未經授權照像錄像、未經授權的動物(導盲犬等受特殊訓練後用於服務人的動物除外)。
●根據MTA發布的信息,最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逃票,100美元,包括地鐵卡刷不上直接進站的情況。
●干擾火車運行,100美元,擋住車門、拉緊急手剎和其他影響火車正常運行的行為,都屬於此列。
●吸菸,50美元,不可在MTA的地產範圍內吸菸,包括在露天站台上吸菸都會被罰款。
●未經授權穿越車廂,75美元,不管火車是在運動還是停止中,除非出現緊急情況或者有警察、MTA員工指引,乘客不可穿越車廂。
●佔座,50美元,乘客不可在座上躺下,或者將腿放到座椅上,包括在站臺長凳上佔座也不行。而且,如果會影響火車運作或導致其他乘客不適,乘客不可將包或個人物品放到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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