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選舉」違憲 律師狀告張德江(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3月14日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看中國記者王燕編譯報導】據香港《南華早報》3月21日(週四)報導,中國一名律師已提起訴訟,控告中國最高層官員之一張德江成為中國的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選舉」是「違反憲法的」。
杭州律師及社會活動家王城(音)週一致信中國的最高法院,指控張德江「當選」為全國人大委員會委員長是無效的。
在該文件中,他說張德江的「當選」尤其違反了中國憲法第65條。
該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任何人不得在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擔任任何的職位。
「但是,3月14日,當張‘被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時,他仍然擔任中國的國務院副總理」,該律師說。
兩天後,當宣布新的副總理班子後,張德江才正式從他的政府職位中卸任。
王城(音)也聲稱,基於同理,對全國人大常委會5名副委員長的「選舉」也是無效的:前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前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前衛生部長陳竺;前最高法院副院長萬鄂湘;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
在他們「當選」後的數日內,當中四人才辭去了之前的職位,而王晨依舊保持其原來的職位。
在過去,絕大多數中國官員在獲得全國人大裡的頭銜後,會很快放棄其的政府職位,但王城(音)稱,該做法是中國政權更替中一個「巨大的漏洞」。
「幾天可能看起來時間不長,但考慮到全國人大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一天,甚至半天,都是不可容忍的」,他說。
王城(音)還指出在憲法中的一對矛盾。「最高法院應該是最高司法機構,負責所有的法律,但憲法規定,最高法院必須符合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務委。那麼,由誰來決定全國人大的行為是否違憲呢?」他說。
王城(音)說,週二,最高法院已接受了他的訴訟,但尚未收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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