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只買貴的原因何在?
2月25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主辦的「2013年《法治藍皮書》發布暨中國法治發展與展望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法治藍皮書》指出,政府採購並沒有做到物美價廉,特別是協議採購的價格與公眾期待相去甚遠,不僅沒有價格優勢,甚至比市場平均價更高。2011年政府採購額達到1.13萬億元,相當於一個哈薩克斯坦的經濟總量。
2002年頒布的《政府採購法》規定,政府採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然而,11年過去,這一原則的落實卻相當糟糕。中央部委及21個省、直轄市在其政府採購網站上主動公開了協議供貨商品目錄,有20個省、直轄市在其政府採購網站上主動公開了協議供貨最高限價,但僅有兩個省在其政府採購網站上主動公開了協議供貨有效成交記錄。除此以外,中央部委、個別省和直轄市的協議供貨成交公告均不提供或不同時提供採購的商品型號、具體配置和對應單價等關鍵信息,令人無法據此對協議供貨價格的合理性進行判斷。
社科院調研組在全國地方政府採購數據獲取中,也遇到了巨大阻力。調研組通過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共獲得4省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119299件協議供貨商品的成交記錄,並將這些記錄歸類後在淘寶網和京東商城進行檢索,排除專供和涉密等不可比較商品,結果顯示,樣本中總採購件數79.86%和佔總支出85.79%的協議供貨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平均價,這一批商品實際多支出了20743897.5元!其中56.1%的商品貴過市價1.5倍,17%貴過市價1.5至2倍,6.7%貴過2倍以上,更有商品貴過市價6倍以上,最誇張的是市場價2649元的台式電腦,政府採購卻花了9.87萬元,足足貴了37倍。
政府採購招標的初衷,本來是為了減少中間環節,預防各種腐敗。然而現實極其諷刺意味,許多招標採購打著公開合理的幌子,卻在大行貪腐之道,讓掌管權力的官員瘋狂斂財。政府採購制度的紕漏讓納稅人的錢白白流失,納稅人不禁要問,為什麼政府採購不求物美價廉,專以貴為好呢?招標採購背後巨額暴利究竟落入何人之手?
政府採購中的黑幕一直被捂得嚴嚴實實,此前,我們也只是零零星星獲悉網上曝光的信息。比如天涯論壇上,曾有《請看政府採購的每臺價值41000元的筆記本電腦是什麼配置》的帖子,說的是黑龍江省公安廳採購每臺價值超過4萬元的電腦,這一採購清單包括兩臺15200元的筆記本電腦,一臺41000元的筆記本電腦,一臺30000元的激光印表機。
早在2011年,長沙市海韻琴行有限公司曾以招標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把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湖南省省直機關事務局告上法庭。指控上述三個單位在政府採購項目中,招標過程有貓膩,內定山寨雜牌中標,把原本1500萬元可以完成的採購,最後抬高至以3000萬元高價成交。「不買對的,只買貴的」!
當時湖南省文化廳規劃財務處處長丁宇還大言不慚的說:「我們之所以設置投標產品價格的最低下限,一是因為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性的規定;二是為了確保採購的質量,畢竟貴一點的東西相對更有質量保證;三是預算執行的需要,如今不僅有預算編製,還有預算執行。如果預算沒有執行完,財政就要收回,必然會影響第二年的預算編製。」
「在產品質量本身參差不齊良莠不分的情況下,設立產品價格的最低下限,確實是為了確保採購產品的質量。這可能不合法,但卻合情合理。」湖南省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處長黃衛當時也曾這樣回應。
央視記者曾隨機選取了20種藥品,用了一年時間調查後卻發現,一些地方藥品集中採購的中標價比實際出廠價高出幾倍甚至十幾二十倍。有些常用藥品,從出廠到醫院終端,中間利潤甚至最多超過2000%!國家制定藥品集中採購和招投標制度的初衷是為了降低藥價,切實減輕患者的負擔。但最終的受益者並不是患者,而是層層掌管權力的官員。
政府採購花的都是公共財政資金,在具體操作中,應遵循《政府採購法》對公共財政資金有效、合理使用以及公開透明的原則,「只買貴的,不選對的」或者是「不問貨真貨假只管花錢」顯然違背了這一原則。究其原因,除了公共財政資金管理監督缺失,最主要的還是參與分利的官員越來越多胃口越來越大。如果事後查一查每筆政府採購項目清單,都會發現普遍存在著貪腐問題,可悲的是官場對這類貪腐現象早己視而不見,或者說心知肚明,因而使得政府採購中的貪腐現象愈演愈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