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年救同伴溺亡 政府未認定見義勇為引爭議(圖)
未能獲批見義勇為,兩個救人溺亡少年的母親不好接受。
1月27日,定陶縣5名少年結伴到湖邊玩耍,一人掉入冰窟,在對落水的夥伴施救中,兩個男孩溺水身亡。事發至今這兩名溺亡少年的家長為給孩子申報見義勇為而不停奔波,而當地有關部門對此稱兩個孩子的行為不能算見義勇為。
兩少年救落水夥伴冰窟中不幸溺亡
2月26日,定陶縣陶驛路紗廠家屬院內,年輕媽媽趙敏呆在家中,不時對著兒子呂航的照片自言自語,精神恍惚。
記者在這個家屬院裡見到了另外兩個參與救人的孩子:13歲的馮霄和12歲的梁一然,馮霄也在定陶縣實驗中學讀書,而梁一然還是小學六年級的學生。
倆孩子回憶說,當天是星期天,沒有去上學,因為停電,落水孩子丁丁(化名)去找馮霄玩,兩人去找王豪的途中又遇到了呂航和梁一然。此後,5人來到附近的鏡湖風景區滑冰。他們在湖東北角冰面上滑了一二十分鐘後,幾人要回家,馮霄、呂航、梁一然、王豪四人上了岸,丁丁要從冰面上過去,這樣距離近一些。馮霄四人勸丁丁不要這樣做,丁丁未聽,等他走到中間位置時,掉進了冰窟中。丁丁喊叫救命後,馮霄、呂航、王豪去救人,結果都掉進了冰窟。梁一然在岸上呼救後,周邊兩名釣魚的人和一位附近村莊村民聞訊趕來,隨後當地警方也趕到了現場,將馮霄、丁丁救上了岸,呂航、王豪經搶救無效溺水身亡。
當地警方出具的一份《關於溺水事件的情況匯報材料》也標明這兩個孩子系救人溺水身亡。
為孩子申請見義勇為家長奔波一個月
記者走進呂航的家看到,家裡冷冷清清,趙敏一直低著頭哭。「兒子出事後這些天,他媽天天以淚洗面,現在都沒人敢在她跟前提及此事。」呂航父親呂永東哽咽難語。
王豪家境更是悲慘。三年前,王豪父親因車禍去世,王豪的死再一次給43歲的母親劉瑞雲一個沈重的打擊。因擔心其悲傷過度再有個三長兩短,親戚們偷偷將有關王豪的物品都收了起來,以至於當日劉瑞雲翻便全家也未找到孩子的照片。
為讓九泉下的孩子得到安慰,呂永東和劉瑞雲自出事不久,便開始為給兩個孩子申報見義勇為而奔波。
「當別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俺兒子選擇下水施救,應該給孩子個榮譽稱號吧,不然不明情況的人們會怎樣談論我這個喪夫又喪子的女人?」劉瑞雲說。
他們多次找到政府有關部門瞭解情況,還曾在年前縣領導大接訪時,直接找到了縣委領導,可至今一個月了,仍沒有結果。
26日中午,呂永東再次撥通了當地信訪局局長張林的手機,得到的答覆是書面回覆材料尚未形成,但他瞭解到的情況是兩個孩子沒有被界定為見義勇為。
當地部門稱孩子是盡義務而非見義勇為
26日下午,菏澤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一位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申請見義勇為,應首先由地方政法委綜治辦等部門認定,目前對見義勇為認定執行的是2012年9月27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山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他瞭解到的情況同樣是:當地沒有認定兩男孩救人行為屬見義勇為。
26日下午,記者撥通定陶縣委政法委綜治辦劉主任電話。據其介紹,兩男孩下水救人不屬於《山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規定的適用範圍。
按照該條例規定,見義勇為是指在法定職責或者特定義務之外的人員,挺身而出,保護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行為。「而這兩個男孩的救人舉動構成了‘特定義務’,相約一同玩耍的孩子的救人舉動是在履行自己的‘特定義務’,因此,他們從法律層面上講,不應該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劉主任說,當地有關部門也曾考慮對孩子予以表彰,但在調查走訪時瞭解到,兩個孩子所在的學校對學生下河滑冰行為曾三令五申嚴禁,孩子們沒有聽話,因而就未給予表彰。
考慮到兩個家庭的特殊情況,當地相關部門派人出面對兩個家庭進行安慰,分別為孩子送上了7000元喪葬費。當地民政部門也分別為孩子籌集了兩萬元錢,當地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近日還為孩子捐款,募得60200元,這兩筆錢也即將送到兩個家庭。
而孩子家長更期待給孩子爭取一份榮譽。「危急之下,孩子下水救人,還獻出了年輕的生命,難道基於人道主義考慮,就不能得到個榮譽稱號嗎?」劉瑞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