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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紀委爆炸案 吳昌龍12年重踏家門(組圖)

 2013-02-09 01:4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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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關押長達12年的福清紀委爆炸案蒙冤者吳昌龍(左二),與父母及姐吳華英(右)合照。

福清紀委爆炸案」冤獄受害者吳昌龍被拘禁12年後,在外界強烈聲援下取保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他的姐姐吳華英12年不間斷的奔走呼籲感動許多網民。

福清紀委爆炸案中的受害者吳昌龍被拘押12年之後於2月8日(本週五)走出監獄與家人團聚。週五上午福清當局人員將吳昌龍送回。


吳華英與弟弟吳昌龍痛哭

吳華英向本臺表示:早上八點的時候我接到福建省高院一位法官的電話通知,說他今天等一會就和我去看守所接我弟弟出來,說在十一點左右他會告知我一個地點去接我弟弟回家過年。現在他是變更強制措施監視居住在家裡,不可以外出,外出的話要和他們聯繫。我在接到這個電話之後我和我母親兩個人抱頭痛哭,十二年來我們一直在盼望著這一刻,我們一直非常渴望我的弟弟能夠回家。這件事還得感謝福建省高院這一塊。


闊別12年,吳昌龍與父親母親抱頭痛哭

中午前後吳昌龍在多輛警車的護送下到達了闊別12年的家,他與父親母親及姐姐抱頭痛哭,他表示最感謝的人是他的姐姐,如果沒有她的奔走呼籲對當局造成壓力,他還不知被關到什麼時候。吳華英描述弟弟整個人在獄中已經變形,變得與12年前幾乎是兩個人。母親為吳昌龍準備了太平面,之後吳昌龍透過姐姐向幫助他的人一一致謝並送上新年祝福。

獄中飽受虐待

吳昌龍在監獄中受到了嚴重的刑訊逼供,12年的刑期當中,獄警多達數十次對他進行虐待。他曾因為忍受不住毆打,多次試圖自殺被阻止。之後他透過渠道向家裡寄出了「血淚的控訴」,內容提到了他在監獄中被刑訊逼供的情況。

吳昌龍在回到家中後週五晚上告訴本臺記者

吳昌龍:我還可以,謝謝你的關心。

記者:現在心情如何?

吳昌龍:剛回來心情還是很複雜,身體在慢慢地逐步恢復當中。我衷心感謝眾多網友這麼多年對我的幫助及支持,我非常非常感謝他們,祝好人一生平安。

爆炸案發生於2001年6月24日,當天福建省福清市紀委司機吳章雄觸動了被事先安放在紀委傳達室的一個郵包,吳章雄當場被炸身亡。案發3個月之後,福清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稱福清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因為對被紀委處理不滿,遂與該公司司機吳昌龍一起製造這起駭人聽聞的爆炸案,福州市中院以爆炸罪判處陳科雲、吳昌龍二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案件轉機

吳昌龍的姐姐吳華英多年來為弟弟的案件奔走聲援,2012年下半年,包括斯偉江、李金星、張培鴻等多名維權律師介入此案件,並到福建最高院交涉。案件再度引發了民眾的熱議。

吳華英的堅持不懈感動網民

吳華英曾是轟動一時「福建三網民」其中之一。她不斷去北京上訪,也遭到被遣送,甚至關進黑監獄的待遇。近兩年她幾乎每天都奔走於福清市和福州市,不斷的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但都不被受理。

2010年出獄之後,吳華英繼續為弟弟的案子奔走求助於各大媒體,她不時在福州街頭展開行為藝術呼籲民眾關注案件。

(原標題:福清紀委爆炸案真相未明 吳昌龍闊別12年重踏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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