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也說過極有智慧的話,他說,人頭不是韭菜,割了可以長出來,可殺可不殺的不殺。他當然深知人命關天,殺人抵命這些傳統的天經地義。因此,我們看到:共產黨的殺人記錄,那是一切黨國機密中的密中之密,一切核心機密中的核心。甚至可以預言,這部分機密的壽命可能比共產黨的壽命還要長。其管理之嚴,可能總書記也不得調閱。相比之下,甚麼路線之爭,左右是非,成敗得失,冤假錯案,全是無謂之事,都可以揭曉和擺平。
他們不會忘記當年裹脅民眾參軍打仗賣命的一招,是拿出幾個階級敵人謀財害命的故事,召開訴苦大會,高呼「血債要用血來還!」
毛殺人歷史的三個階段
概括地說,毛的殺人史,可分三個階段:
一是將殺人合理化。從革命的暴力論,宣揚暴力是新社會的接生婆,到粗俗的「你不殺他,他要殺你!」「資本主義復辟就是千百萬人頭落地!」類似的宣傳,煽動殺人不可避免,成為「殺人放火、共產共妻」的依據。
二是將殺人合法化。這是奪取政權後的發展,制定各種嚴刑竣法,用毫無公正可言的司法形式,判處數以十萬、百萬計的反革命、歷史反革命、現行反革命死刑。前中共公安部長羅瑞卿曾證實過這種司法的「慘無人道」。這對一個革命成功後在和平建設時期的國家而言,是不可寬恕的罪行。
三是殺人的神聖化。如果前兩階段在蘇聯都出現過,那麼這個殺人萬歲的階段,純屬毛的獨創——這就是毛晚年發動的文革。文革以那樣上億人的政治瘋狂,以階級鬥爭打倒「封資修」為名,實行大規模的階級滅絕政策,令千百萬天真的青少年成為打手凶手,致人於死地而後快。造成無數人自殺、被打死、被折磨死,甚至發生道縣大屠殺那樣滅戶滅村令人髮指的事件。毛已經把殺人變成了全民性的狂歡,令一個文化悠久的民族變成一群嗜血的野獸。毛也在這場吃人的饗宴之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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