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紀委向中央通報「反腐敗鬥爭工作的新動向」,並稱去年11月中旬以來,內地45個大中城市出現一股拋售豪華住宅、別墅等新動向;2012年12月以來,拋售豪華住宅、別墅等情況繼續擴大,更改物業業主情況數以百倍上升,且部分業主為國家公職人員和國有企業高層。
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所以,如果自己的收入來源合法,用合法收入購買的動產、不動產,無論它是簡陋還是豪華,無論看起來樸素還是奢華,就也都是合法的。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有關部門要求其進行財產申報還是將財產徹底公開,都不是什麼可怕的事情。
但是,如果財產的來源是非法的,情形就會完全相反。別說是財產申報和財產公開,即使是一些傳言帶來的風吹草動,也會在擁有非法財產的公職人員和國企高層心中激起一片「漣漪」。特別是在當下諸多官員因房產問題被曝光而落馬的情況下,住房信息聯網共享所存在的被發現住房異常問題的可能性,便足以讓他們「風聲鶴唳」了。在這種情況下,拋售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對於反腐部門來講,這股豪宅拋售風潮其實就是一個查處違規國家公職人員和國企高層的契機。所有的房產買賣都必須經過房產管理部門,所以,要想獲得相關信息,絕非難事。問題只在於,各地各級相關部門反腐的決心、力度有多大。
拋售之後,回籠資金的去向也很值得關注。有些裸官或有外逃傾向的官員,可能會將資金轉往國外——一些地方公職人員及其家屬提取外幣情況增多即是一個徵兆——有些則會將房產或資金轉到自己的親屬名下,但無論如何,無論是房產還是資金,都不可能無聲無息地消失,都會留下種種痕跡。能不能對這些痕跡實現監控,考驗的不僅是有關部門的技術,更是有關部門反腐的決心。
近期爆出的鄭州「房妹」、神木「房姐」事件說明,一些擁有超強能力的人,不僅會擁有很多房產,還會擁有很多戶口。這些戶口使得他們在法律意義上擁有一套以上的身份,如果他們將自己的房產和非法資產全部轉移到自己公開身份之外的身份名下,恐怕即便是個人住房信息實現了聯網共享,相關部門也很難查出什麼問題來。
所以,即便沒有拋售記錄,通過查證國家公職人員和國企高層名下的房產,也並不必然就會找到相應的證據。這說明,貪污腐敗者的貪腐手法越來越有「技術含量」,防範查處的手法也越來越傾向於「狡兔三窟」,與此同時,反腐的手段也必須「與貪共進」,不能僅盯一時一地,而應進行系統化的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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