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放寬衛星出口管制對華例外(圖)
週四,歐巴馬總統簽署了一項法案,允許民用通訊衛星出口,給美國的衛星製造商帶去了一個好消息。環繞地球軌道的通信衛星發揮著傳遞電話信號、支持船舶與陸地通訊和電視轉播的重要作用。
雖然這個行業是由美國創立的,但是1999年的一項法律把衛星列為武器並限制衛星出口,因此製造商無法進入國際市場。當時,國會擔心向海外出售衛星可能會使技術機密落入敵人之手。
波音公司製造的四個國際通訊衛星之一,用於視頻、網路和語音傳輸服務。
歐巴馬總統簽署的國防法案將廢除舊法,從而允許美國公司把通信衛星作為民用技術而不是致命武器進行出售。波音(Boeing)、休斯(Hughes)和勞拉空間系統公司(Space Systems/Loral)等公司都將成為受益者。
「對於這個本身就帶有國際性的產業來說,這是個巨大的幫助,」位於華盛頓的商業組織衛星產業協會(Satellite Industry Association)的負責人帕特里夏·A·庫珀(Patricia A. Cooper)說。「這將會保證我們在空間領域的前沿地位。」
在實踐中,通信衛星首次出現在1964年,然後快速成為太空時代的新星。第一顆衛星在離地表2.23萬英里(約合3.6萬公里)的高空運行,把電視信號從日本傳輸到美國,讓美國的電視觀眾能夠觀看到1964年東京奧運會的實況轉播。
然而13年前,國會共和黨人強行要求通過一項限制通信衛星出口的法律,通信衛星行業陷入了低谷。立法者把這個規定譽為安全防範措施,認為它將會防止中國和其他被視為敵國的國家盜取科技機密。批評者則把它視作陰謀詭計,意在貶低克林頓(Clinton)政府及其與中國結交的政策。
這條法律把通信衛星列為美國需要進行出口控制的武器,與坦克、炸彈、導彈和製造核武器的器材一樣,是戰爭工具。外國公司則趁此機會加大衛星銷售規模。
新的法律使歐巴馬有權將通訊衛星再次變為民用科技,但同時保留了限製出口的規定,即不能出口給像中國和朝鮮這類國家,以及伊朗那類國家恐怖主義的支持者。
科羅拉多民主黨參議員邁克爾·貝內特(Michael Bennet)曾提出過希望改變衛星出口禁令的議案,他所在的州也是航天工業中心。他說,這項措施給衛星產業提供了重要的幫助。
「美國各地的公司都因為那些政策而處於劣勢,」他在一份聲明中說。「而這些改革將在繼續保護我國國家安全的同時,給我們的衛星行業進行全球競爭的機會。」
嚴格的出口控制,起源於由中國發射衛星而引發的政治鬥爭。從20世紀80年代起,中國以低成本火箭提供廉價發射服務。共和黨總統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和喬治· H·W·布希(George H.W. Bush)都曾允許中國火箭來運載美國的航天器,民主黨總統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也是如此。
從1998年初開始,兩國間一系列摩擦令這一擴展中的貿易被叫停。與中國發射相關的兩家美國衛星製造商,休斯公司(Hughes)和勞拉公司(Loral)被指責在為中國提供了製造商業火箭建議的同時,還提供了導彈方面的建議。
當時控制國會的共和黨人聲稱,衛星出口可能會導致秘密材料和信息的大規模泄露,並稱中國可能已經盜取了編碼的秘密。
在1999年嚴格的出口規章生效之後,向國外出售通訊衛星和部件面臨眾多法律難題,使得美國在這一產業上的市場份額急劇下降,從主導的地位下降到了今天的約50%。
在2008年的總統競選中,歐巴馬稱這些規章「過分地約束了美國航天工業的競爭力」,並且誓言要推動變革。
加利福尼亞州民主黨眾議員霍華德·L·伯曼(Howard L. Berman)曾花了10年時間來推動這次改變。他說新法終於確立,將有助於美國重塑在全球衛星市場中的競爭力。
「把商業衛星和部件當成致命武器,而且不管它們是流向朋友還是敵人,這嚴重地傷害了美國的太空製造業,」他說。
伯曼補充說,這次改變的受益者不僅是製造商。國家安全部門有賴於這些公司通過其技術來滿足政府的衛星需求,以及開發用於各種軍事任務的航天器。
這些公司「如果不能在國際市場上競爭」,他說,「它們就不能創新,不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