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是我國歷史最悠久的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瀾滄江兩岸思茅、臨滄兩個地區。其中78%分布在瀾滄江以西,北起臨滄、耿馬,南至瀾滄孟連。
他們的祖源來自青藏高原上的古羌族。公元10世紀之後,拉祜族先祖結束了遊牧生活,跋山涉水南遷來到今天雲南瀾滄江兩岸的普洱、臨滄等地區,定居繁衍至今。時至今日,我們依然可以從拉祜族人的傳統服飾、信仰風俗上,看到許多古羌族遊獵文化的遺脈。拉祜族還把愛情演繹到極致,「一生只愛一個人」是他們的人生準則,而由此衍生的殉情習俗在古時風靡全族拉祜族人一生只辦「三禮」,即誕生禮、婚禮和葬禮,圍繞這幾種人生禮儀所衍生出的諸多風俗,表達了拉祜族從古至今的精神信仰。
拉祜族人崇尚「愛情至上」,相愛的男女只要不是近親,任何輩分都可以通婚。戀愛中的女性常常用五彩色線編織一條腰帶送給意中人,表達了要和愛人「生生死死拴在一起」的誓言。而拉祜族的婚禮儀式相對簡單,婚禮之後男方多以入贅的形式長住女方家中。然而,那些不被家人祝福的戀愛男女,在古時大多會選擇服毒殉情——這種殘酷的風俗直到民國時期都還盛行。
拉祜族實行一夫一妻制。拉祜族的男女青年一般從十五六歲開始就可以參加社交活動了。其中,上山勞動、節日喜慶、婚禮壽辰等,都是青年男女們相識交友的好機會。不同氏族的男女,只要年齡相近、雙方情投意合都可通婚,不受輩份的限制。男女婚前社交極為自由,每到夜晚,或在田野或在村寨中的空屋內,圍著火塘,吹著「巴烏」或口弦,彼此表達戀情。若是不同氏族的人聚會,雙方都彬彬有禮。男女定情後,男方請媒人攜2∼4對松鼠乾巴和1公斤酒到女方家求婚。如女方父母同意,男方再送聘禮並彼此商訂婚期和成婚方式(從夫居或從妻居)。從夫居者,婚日由男方家宴請親友並派人(新郎亦在內)去迎新娘,女方則請人陪送至男方家。從妻居者,由女方家備酒請客,新郎在媒人陪同下到女方家行婚禮後即在女方家居住,時間1年至三、五年不等,也有長期居住的,在女方家勞動生產,享受兒子待遇而不受歧視。按約定時間從妻居期滿者,請親友一餐酒筵,夫婦向老人表示一番謝意後,男方便可帶領妻子回家或就在妻子家村寨內另立門戶。無論哪種成婚方式,婚後第一個春節,殺豬時要砍下一條腿送給舅子,舅於則要連續3年將年豬或獵物的脖項和4塊糯米粑粑送給妹子,妹子收禮後再回贈6公斤酒。離婚很少見。戀愛經父母同意後,無論哪方變卦,都要由媒人出面罰處33兩銀子給對方,現在普遍改以人民幣為罰金、婚後感情不好而提出離婚者,提出的一方同樣按前述規定交罰金。夫死,妻可改嫁,但原來家要索回6∼8元半開的身價,由新夫支付;如有孩子,大的必須歸原夫家,年幼的可隨母去,但新夫須再付一筆身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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