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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長的利益輸送鏈

 2012-12-30 13: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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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5日,甘肅省蘭州市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黨組書記顏承魯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收受千萬元賄賂,獲無期徒刑。

從案情看,除直接收受錢款等常見腐敗手法外,顏承魯的案情中的一個細節尤其受到關注——他成立了一家新出租車公司,然後控制了51%的股份,暗中當上了「老總」。

近年來,蘭州出租車運行亂象經常見諸媒體,尤其是今年5月初的停運事件,更是轟動一時。雖然停運的導火索是因為出租車加氣難,但其間暴露出了該行業許多的深層次問題,如出租車單雙號限行、繳納高額份子錢、黑車橫行等,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交管局難辭其咎。

停運事件發生幾天後,顏承魯突然被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帶走,5月17日,即被刑事拘留。

對顏承魯的庭審長達3天,公訴機關展示的系列證據,完整展現了一個局長直接插手出租車運營業的始末。官員利用手中的管制權力,到出租車這一公共事業中分得一塊肥肉,這正是我國各地出租車行業問題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

在新出租車公司中佔51%的干股

2005年底,蘭州市引進建設吉利蘭州汽車生產基地。為支持吉利汽車蘭州生產基地的發展,蘭州市政府成立了「蘭州市出租汽車報廢更新工作領導小組」,顏承魯擔任領導小組的副組長,蘭州市政府要求工作領導小組將吉利遠景車投放到出租車行業。

在此要求下,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由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籌建以吉利車型為主的出租汽車公司,車輛規模為350輛。其中市政府增加出租汽車指標200個,另外150個指標從扶優扶強指標中劃撥。

判決書稱,2008年底,當蘭州市交通運輸局向市政府申請新增200輛指標獲批後,顏承魯未經交通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僅與時任副局長的杜明飛、蘭州奔馬汽車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寬榮、蘭州海洋汽車出租有限責任公司楊光停,在其辦公室內就協商決定,用350輛吉利出租車組建「蘭州東方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奔馬公司另外拿出50個報廢出租車指標,海洋公司拿出30個報廢出租車指標,其餘70個指標從其他公司報廢出租車指標中調劑。

資料顯示,奔馬公司是蘭州出租車行業的「老大」,擁有1300多輛出租車,佔蘭州市場份額的19.1%。

對於東方公司的股權結構,顏承魯是這樣「分配」的:顏承魯以其妹夫「袁海」的名義佔有51%的股份,折合車輛為180輛。奔馬公司佔20%股份,海洋公司佔14.5%股份,金寬榮將分給杜明飛的14.5%股份以「周小軍」名義註冊,「袁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奔馬公司和海洋公司繳納註冊資本,並由奔馬公司具體辦理公司註冊登記和公司的運營。

2009年1月,東方公司登記註冊後,從銀行貸款5000萬元用於購置車輛,然後正式開始運營。

袁海和周小軍後來都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證實,他們只是東方公司掛名的法人和股東,實際上沒有出資,也沒有參加公司的運營活動。

就這樣,一家由交通運輸局局長幕後操控的出租車公司面世了。但經營才一兩年,事情有了變化。

據《瞭望東方週刊》報導,蘭州市紀委一位幹部稱,顏承魯早就被紀檢機關注意上了。2010年,交通局的另一下屬部門交通運輸管理處有幾名幹部因違規辦證被紀委調查時,紀委當時就已經發現了顏承魯、杜明飛等人涉嫌貪腐的線索。當時因證據不足沒有立案,相關線索與當時已經確定的運管處案件一併移交檢察院。

可能是聽到了風聲,顏承魯開始尋求「脫身之道」。

判決書顯示,2011年7月,顏承魯同金寬榮口頭商定,將其登記在袁海名下的股份以72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奔馬公司。同年8月4日,顏承魯安排金寬榮將300萬元轉入甘肅乾昌房地產公司賬戶,該公司收款後為顏承魯出具了借條,並約定了利息為年息6%。

判決書稱,2012年4月,檢察機關開始調查時,顏承魯為了掩蓋事實,安排金寬榮與袁海簽訂了內容為「奔馬公司自願墊資76.5萬元給袁海作為東方公司的出資」等內容的虛假協議,並讓金寬榮與甘肅乾昌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了內容為甘肅乾昌房地產公司借金寬榮300萬元的虛假借款合同。同時,他將甘肅乾昌房地產公司和金寬榮2011年7月出具給他的借條予以銷毀。

在法庭審理中,顏承魯否認這是利益輸送,他辯稱,因市政府不同意以市交通局或者其個人名義註冊成立公司,為完成政府下達的任務,便以「袁海」的名義註冊成立了蘭州東方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後,將「袁海」名義的股份無償轉讓給奔馬公司,其個人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但法院並沒有採納他這一辯護意見。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顏承魯在擔任蘭州市交通運輸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要、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33.8萬元、2萬英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判處顏承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牌照壟斷提供尋租機會

顏承魯的被判,難掩蘭州出租車行業的積弊。

2012年5月1日,蘭州市出租車大量停運,引發全國關注。

這次停運的直接導火索是出租車長期「加(液化天然)氣難」。恰在停運前的4月底,蘭州市3家天然氣站同時封閉檢修改造,使得形勢更為嚴峻。

蘭州交通部門的數據顯示,「五一」當天,僅有500多輛出租車營運。蘭州市委、市政府經緊急應急處理後,形勢逐漸好轉,5月2日營運的出租車有1000多輛,5月3日,增至2000多輛,後逐漸恢復至正常。

這起公共事件引發了蘭州市對於出租車管理亂象的極大關注。知情人士透露,顏承魯的落馬,至少部分歸因於此。蘭州出租車的運行亂象,作為主管局長至少有管理不善的責任。

蘭州市一位姓楊的出租車司機已經在這個行業干了10年,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現在他一天工作12小時,除限號外,每天都出門拉活,但一個月掙的錢不到3000元。「每個月份子錢就差不多4200元,意味著我每天還沒出門,睜開眼就得交200元。平均下來,我一天只有300多元的毛收入。按照蘭州市的限號措施,我一個月還有6天不能出車。」

老楊說,停運事件發生前,蘭州對出租車實行單雙號限行政策。停運後,蘭州市取消了出租汽車單雙號限行制度,實行尾號限行。

一位姓王的女出租車司機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蘭州開出租車確實掙不了錢,「黑車很多,老跟我們搶生意。蘭州的車也太多,走不動,拉的客人送不掉。」她說的收入狀況跟老楊差不多。

老楊對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也頗有怨言:「就認罰錢!像這段時間,管理部門一定要我們穿工裝,但工裝很薄,只適合夏秋天穿,這幾天蘭州冷得很,零下十五六度,我前兩天就因為沒穿被罰了200元。不講理得很!」

老楊是從別人手裡轉包的車,跟其他城市一樣,蘭州的出租車牌照層層轉包現象也很嚴重,「有關係的拿到車是6萬元左右,我是花了10萬元才承包上的。」

被層層盤剝之後,巨大的經營壓力也使得蘭州出租車司機沒法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可以聽到,停在路邊的老楊面對打車者的詢問都要反問「去哪裡」,聽到某些地名後直接回絕「不去」。

對於這次判決,長期從事出租車行業調研的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所長郭玉閃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顏承魯的案情顯示,行政主管部門對出租車的壟斷管制為官員提供了大量尋租機會。「這裡面特別容易滋生腐敗,這個案件只是這個行業內幕的一次小小展現而已。只要有壟斷管制存在,權力尋租和行業腐敗就無法避免。這也說明,出租車行業要改革,就必須破除利益集團的壟斷,切斷他們權力尋租的利益鏈條。」

来源:中國青年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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