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同居五年 男子錘殺女友摔死其殘疾丈夫

在3人同居5年的房屋裡,周偉權殺掉了「女朋友」方月,又將方月的殘疾丈夫穆榮(夫婦倆均為化名)從6樓扔了下去。2012年5月9日深夜,56歲的周偉權以這種極端方式,結束了三人相依為命的生活。他一心求死,作案後靜候警察上門。廣東江門市中級法院日前一審判他死緩並限制減刑,他的餘生將在監獄中度過。

這是一宗警方迄今未公開全部真相的惡性殺人命案。

今年5月9日夜裡,重度殘疾臥床多年的穆榮被推下6樓後,凶手周偉權在房間裡等警察上門,警方輕鬆破案。然而外界始終不知的是,同時遇害的還有穆榮的妻子方月,且這宗慘案涉及三人多年的感情糾葛。

伏線:女友邀他同住,照顧其癱瘓丈夫

方月、穆榮生前曾多次被本地媒體報導,因為生活困難,他們得到過社會各界的幫助和市領導慰問。穆榮曾是一名海軍營級軍官,20世紀80年代轉業回到江門工作。8年前,因嚴重中風全身癱瘓,長期臥病在床。其妻方月也患高血壓等病,丈夫病倒後,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2006年底,方月在江門市第一人民醫院結識了周偉權。當時周偉權在醫院陪護住院的父親,方月也恰好在該院治病。兩人結識後,周偉權瞭解到方月一家的困難,就積極給予幫助,雙方關係越來越近。2008年,方月提出讓周偉權搬來同住,方便一起照顧穆榮。

方月一家住在蓬江區嶺梅社區社前巷,房屋只有25平方米,一房一廳,居住條件很差。從2008年到2012年,周偉權和方月、穆榮夫妻在此共同居住,直到2012年5月9日夜,周偉權將方月、穆榮夫妻殺害。

殺機:葬父後抽煙解悶,遭女友狂罵

在殺害方月、穆榮夫妻前,周偉權回到新會老家,安葬已過世的父親。5月9日晚7時許,他回到社前巷住處。因為心情不好,周偉權回家後就坐在陽台上抽煙,而這一根煙,成為了這宗凶殺案的導火索。

「方月就開始罵我,叫我不要抽煙,我不理睬她,繼續抽煙。然後我們一起吃完飯,我便去洗澡。洗澡後已經22時許,我便到陽臺抽煙。她看到我又在抽煙就又開始罵我,叫我不要在房間裡抽煙,罵我這樣不好,那樣不好,說我沒用。後來我抽完煙回到廳裡坐在椅子上,方月坐在床上還不停地罵我,還說如果我還繼續抽煙就叫我搬走。我很生氣,就想跟他們夫妻同歸於盡。」

爆發:錘擊女友,將女友丈夫扔下樓

隨後,周偉權衝到方月面前,掐住她脖子將其按倒。方月不停掙扎,過了一分鐘後便沒有力氣反抗。周偉權見方月還有氣息,就順手從床尾椅子下拿出一把錘子,繼續掐著方月脖子,然後錘擊其太陽穴。見方月昏過去,周偉權將其拖到陽台上打算扔下去,但因被床卡住而放棄。

此時,方月仍有氣息,周偉權見沙發上有一包方月剛買的小農粘米,就拿來壓住她鼻子嘴巴,並繼續錘擊,直到鮮血滿地才停了下來。

周偉權歸案後供述說,他錘擊方月時,穆榮就躺在房間裡,沒有什麼反應。因為穆榮全身癱瘓,走不了路,說不了話,也不會自己翻身。

隨後,周偉權將穆榮抱起來,走到陽臺準備扔下去。此時他發現樓下有人,因擔心把穆榮扔下去後會馬上被人發現報警,方月就可能有救了。他不想方月被救活,於是把穆榮放在陽台上等待,想確定方月斷氣後再扔。大約過了半小時,他見樓下沒人,就又將穆榮抱起來,扔下樓。

「穆榮被我扔下樓後先跌在樓下的鐵皮棚上,然後又跌到地下,我聽到兩聲巨響。然後我就回到床上躺下不停抽煙,打算跟著跳下去,又怕方月沒死,想等到她死後再跳,就這樣一直在抽煙。」周偉權說,他一邊抽煙,一邊觀察方月,「看她斷氣死掉沒有。」

庭審

一心求死一審被判死緩

在周偉權將穆榮拋下樓後,警方接報迅速趕到現場。周偉權沒有逃跑,次日凌晨被捕歸案後,他交待了作案詳細經過。受審之初,他一心求死,但江門中院日前一審並未判決死刑立即執行,而對其處以死緩。

周偉權說,他知道警察來到樓下,警察敲門撬門卻沒有進來,他就躺在床上聽著外面的動靜,後來才知道警察在樓下安裝氣墊,氣墊裝好後才撬門將其抓捕。

今年9月12日,江門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周偉權提起公訴,檢方建議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因周偉權未聘請律師又可能被判死刑,廣東江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中強、羅柳青被指定擔任其辯護人。張中強回憶,周偉權最初只求一死。研究案卷後,律師認為他殺人事出有因,可判死緩。

辯方提出,周偉權與死者有親情般的特殊關係,為死者家庭有過特殊貢獻。今年2月,周偉權檢出尿酸高、血壓高、血糖高、膽固醇高等「四高」症狀,長期失眠,且作案當日剛剛葬父歸來,因其長期照顧方月一家,未能在父親床前盡孝,他的情緒壓抑愧疚。同時,周偉權作案並無預謀,是因精神受刺激失控殺人,與有預謀的仇殺、情殺有本質區別。

「周偉權本身是社會最底層、最卑微的悲情小人物。當種種殘酷的現實向他襲來之時,看不到任何生活的希望,一時間無法承受巨大的壓力從而選擇厭世逃避的態度,導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本應受到社會更多的關愛和同情,很遺憾,我們的社會沒有去關愛他,同情他,幫助他。這一點,也提請法庭本著人道的精神予以關注。」律師辯護意見認為,周偉權並未逃離案發現場,歸案後主動、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並帶領公安機關指認作案現場、尋找作案工具,積極配合偵查,庭審中又明確表示自願認罪,對給被害人親屬造成的傷害也深感內疚和自責,表現出了強烈的悔罪心理,請求法院在量刑時予以從輕處罰。

江門中院日前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可辯方部分意見,決定對周偉權從輕處罰。法院認為,周偉權故意殺人致兩人死亡,罪行極其嚴重,應判死刑,但鑒於其犯罪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不立即執行。法院一審決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偉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對其限制減刑。在附帶民事判決中,周偉權被判向方月家屬賠償113萬餘元。

心路

「曾為這個家做了很多貢獻,卻被嫌沒用」

記者瞭解到,周偉權在與方月、穆榮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確曾做過不少貢獻。周偉權與方月發生言語衝突時,方月說他「沒用」,讓他感覺得不到尊重和回報,讓他心理嚴重失衡。

據周偉權供述,他是方月「另外找的男人」。法院審查之後也確認,三人共同生活期間,周偉權是以方月「男朋友」的名義居住。周偉權說,他從2008年就和方月一家共同生活,為這個家做出了很多貢獻。但在2012年初查出患病後,雙方關係出現變化,「方月就怪我沒用,因此事情發生之前我們有過爭吵。」

周偉權稱,2009年他幫方月一家申請到一套廉租房,並寫信給市長,幫助免除了方月住院的醫療費,還為方月兒子讀書申請免除學費。

周偉權曾在江門市水運公司工作16年,33歲後離職做些小生意,37歲後生活愈加窮困,只能打零工掙錢。他自己申請了一套廉租房,住到方月家後,將其廉租房轉租,每個月賺取約200元的差價,加上看門看倉庫等臨時收入,每月收入不到1000元。

在自己生活困難、身體狀況不好的情況下,為方月一家所做的事情,卻被方月無視,多次怪他沒用,最終讓周偉權感到失望,導致他心理嚴重失衡。

「周偉權本身是社會最底層、最卑微的悲情小人物。當種種殘酷的現實向他襲來之時,看不到任何生活的希望,一時間無法承受巨大的壓力從而選擇厭世逃避的態度,導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周偉權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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