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對父母行孝在社會道德上來說理所應當,在法律上子女對父母也承擔贍養的義務。而江蘇灌雲縣同興鎮年近百歲的江姓老人,生有五子三女,因兒女不孝,兩年多來只能生活在豬圈裡,整天與一頭母豬為伴,吃喝拉撒全在豬圈解決。而負責贍養她的兒子共有六個房間。直到被媒體曝光,老人才得以搬離豬圈。
百歲老人今天一雙滄桑的手與一張皺巴巴的臉,是昨天餵你吃飯為你勞作的那雙手,是昨天給你唱搖籃歌曲逗你笑的那張臉,她還是她,只不過是老了一些。她還是那個擔心你吃不飽穿不暖的娘,但是吃得飽穿得暖的你卻忘了她,忘了她曾經的艱辛與恩情也就罷了,但你至少也要完成贍養老人的義務。拋棄她於豬圈中,任其自生自滅,這是一個稱之為「人」能做出來的忤逆之事嗎?她已年近百歲,好吃好喝的日子她能過上幾天呢?難道她辛苦一百年也換不來幾天的安穩日子嗎?
按這位江姓百歲老人的年齡估算,做兒子的你們也差不多已到「古稀之年」,儘管你有了自己的兒子孫子,需要他們向你盡孝道,但孝不分年齡,家有老父老母,你仍舊扮演兒子的角色,仍舊要向你的父母盡孝,向這位百歲老人盡孝。現在你們尚可自己照料自己,再過三年五年後呢?你的兒子也會向你學習把你趕出家門的,或許你連豬圈到住不上!這就是因果報應,今天你的百歲老母住豬圈,明天你就成了她。
新聞觀點
「少有所養,老有所依」,不孝子只顧享受父母撫養他的權利,卻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講什麼孝道已然不能動容他們,乾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給老人法律保護會更好。但反過來,本來是人之常情卻用法來約束,是社會的悲哀。
微言大義:
海南-李超:一個是@王琦找媽媽到12月10日媽媽已經走失第74天。他說:又是迷惘的一天。採得百花成蜜後,為誰辛苦為誰忙?一個是連雲港灌雲縣江姓百歲老人五子三女,卻住在豬圈與母豬為伴,三年未走出豬圈。忤逆不孝與道德淪喪到底有多遠?
哎呦嗨喲:為什麼百歲老人棲身豬圈,是兒子的錯?年輕人繳稅是為什麼?
強壯書生:百歲老人被兒子安排住在了豬圈裡,還說是老人自己要住的,說自己也願意住在豬圈裡,這是什么兒子啊,我看是龜兒子吧,真是個不孝的東西。
小潔子女王:都有老的那一天,這麼做兒女們都會學的。
提拉米蘇:難道養兒防老真的也只是個傳說?
拈花微笑醉清風:不孝敬父母的子女,連動物都不如,鄙視!唾棄!看到這標題,都不忍看內容,讓一個百歲老人住豬圈,你們情何以堪何以堪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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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