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毛新宇的文章《爺爺激勵我成長》,再次宣揚毛澤東的艱苦樸素:「爺爺一生艱苦樸素,穿過的兩件睡衣打著59個和67個補丁。」
但是,毛澤東的破衣爛鞋中有大量的民脂民膏。舉例來說吧。
例一、1966年6月毛澤東住進了韶山滴水洞行宮,帶去了舊被單、舊草蓆和補丁拖鞋。秘書將破鞋交給韶山的工作人員,讓他拿去補一下。工作人員一看,這是什麼拖鞋呀!鞋底早磨穿了,已經修補過好幾次,不能再補了。秘書告訴他:「我說不能再穿了,主席卻堅持說補好還能穿。」工作人員只好照秘書的吩咐,把鞋帶到長沙,請技術比較好的師傅修修。可是,在長沙一連找了三四家鞋店,補鞋的師傅提起來彈彈灰,都是搖搖頭,一句話:「換雙新的吧,這拖鞋沒法子修了。」工作人員既不便講是毛澤東的拖鞋,又不能不予修補。最後,他們找到一位耐得煩、功夫細的老鞋匠,好說歹說,又當下手又遞煙,總算補納好了。拿回滴水洞後,毛澤東穿了很滿意。[1]
為了修補毛澤東私人的一雙破拖鞋,拿公家錢吃公家飯的人開著公家的汽車到處尋找補鞋匠,費盡心機才完成任務,雖然事情不大,實際上損公肥私。
例二、1972年,毛澤東身邊的工作人員從外地捎回北京一件破睡衣,請總後勤部的服裝研究所給補一補[2]。鄙人聽說以前補一件破了的龍袍花了很多銀子,節儉的皇帝很生氣怎麼可能比製作一件新龍袍還費錢,內務人員解釋了原因:要補得不露痕跡,那麼需要特殊的織工,特殊的材料,特殊的處理等等一系列特殊措施。我不知道總後勤部的服裝研究所補毛澤東這件破睡衣花了多少代價,但很明顯,毛澤東的要求肯定非同一般,否則也不必千里迢迢捎回來請總後勤部的服裝研究所給補一補了。如果毛澤東要求一般的話,隨便一個內務人員隨時隨地可以補好破衣服。
就為滿足毛澤東穿破衣破鞋的嗜好,多大的勞民傷財都必須堅決執行!如果毛澤東沒有穿破衣爛鞋的特殊癖好,可以隨便送幾萬塊錢、幾十萬元給身邊的女人們去花的超級富翁毛澤東,根本就不會去穿破衣爛鞋。穿上打了大量補丁的破睡衣,毛澤東樂在其中,毛新宇肯定知道,卻睜眼瞎說他爺爺多麼艱苦樸素。狗喜歡吃正常人類避而遠之的人屎,我們不必說狗有什麼美德,有多麼偉大;毛澤東喜歡穿正常人類能遠之則遠之的破衣爛鞋也一樣沒有什麼美德。倒是我們應該譴責為了滿足毛澤東穿破衣爛鞋的特殊嗜好而勞民傷財的行為。
注:
[1]趙志超:《毛澤東十二次南巡》,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07—208頁。
[2]路來謙、王松山:《我給毛澤東做內勤》,廣州:《老人報》2007年9月19日第20版。
(原文以毛主席稱呼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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