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亦有道?民國時的土匪還是講道德的
1913年到1917年這段時間,民國才剛剛建立,四川廣漢這塊地面很不素淨。川陝大道上,幾股土匪光天化日之下設置關卡,攔路搶劫。一時間子彈橫飛,行旅惶然,紛紛逃命。很快,這條路上沒有人敢走了,貿易凋敝下來,土匪的財源也就斷了,整日裡端槍對著空無一人的道路發愁:從哪裡找回我的飯碗?
為了克服日益嚴重的「財政困難」,幾撥平日裡很少來往的土匪竟破天荒湊在一起,開了個「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會上,通過對各種提案進行充分的討論協商,最後終於達成一個協議:把這條路大體平均地分成幾段,在每段的入口處各設一個「收費站」,向來往行人收取保險費,收入就歸佔據這段道路的土匪。收費標準明文規定,一挑鹽收保險費5毛,徒手或包袱客一塊錢,布販、絲幫則看貨議費,多者百元,少者幾元、幾十元不等。行人商旅只要按規定交了費,即可持他們發的路票通行,不受限制。土匪之間還約定,收費只能進行一次,絕不可重複收費。收費之後,還要負責保護好該路段之內行人之安全,違者要接受處罰。
接下來,會議精神得到了各路土匪的貫徹執行,情況很快就開始發生變化:路上開始有了三三兩兩的行人,以後越來越多,川陝大道竟就恢復了往日的繁盛。這中間行旅和土匪雙方各有所得:行人交費,也得到了安全保障,兵慌馬亂的年代尤為可貴;土匪則坐地收錢,有了一筆穩定的收入來源。這種奇妙的格局在當地延續了很多年,據過來人說,比地方政府、縣太爺治理得還有效。
這是個很有趣的制度改革案例,不少學者用它闡釋過深奧難懂的經濟學或政治學的道理。第一,土匪徵收的「稅率」適中,不收「過頭費」。試想,如果行人還是像以前那樣負擔沈重,他怎麼可能願意回來重走這條路?第二,土匪也講信用,嚴格按「稅率」徵收,決不超收,違規自我處罰。這種事兒真的發生過。某日有行人告發小匪重複收費,匪首竟就把那個傢伙拉過來斃掉了,處理得比警察還要嚴厲。這是一種難得的糾錯意識。匪首所做並不過分,否則商旅們憑什麼相信你是玩兒真的?第三,不吃獨食,懂得合作中取利。收了費不是拍屁股走人,而是不忘提供社會安全這種「公共服務」,收費的權力和所盡義務有對等之處,商旅自然願意交費,因為他也得到了好處。第四,在終止老辦法、實行新規定之間的這段過渡期內,土匪們不得不餓幾天肚子,土匪頭子還得先期給大家投入點飯費之類的「成本」,耐心等著境況的好轉,這些平時驕橫慣了的土匪們竟也做到了自我約束。不能不說,這是一種聰明的選擇,如果都像座山雕那樣啃「窩邊草」,土匪們最後怕是只有西北風可吃了。
後來,土匪們又把這個「重要經驗」推廣到其他「領域」,據史料記載,效果也蠻不錯。廣漢素產土匪,農民怕收成被搶,不敢種地,因此遍地荒蕪,農業產量經常不足,當地貧困便由此而起。這時想通了某個道理的土匪就向農民保證:以後我們不搶你們了,你種地一畝地,我收一斗谷。據吳思先生說,當時成都平原每畝的產量是兩石,只收一鬥,「稅率」5%,低率徵收,比政府收得還少。跟川陝大道上的做法一樣,土匪收了這筆保護費,便不再收其他,避免重複收費。如果有人敲詐勒索,只要農民告發,必嚴加追查。如果有別的土匪過來搶劫,老土匪負責把新土匪打跑。土匪的「招商政策」也很快奏效,這裡人口又慢慢聚集起來,農產增加,農民生活也有了些許改善。
「仍是暴力掠奪,但已非刀刀見血」。這些陳年爛穀子的往事,得自當年做過袍哥大爺的侯少煊先生的《廣漢匪世界時期的軍軍匪匪》一文。雖是野史,但收入《四川文史資料》第16輯(四川省省志編輯委員會等編,1979年版),也有幾分可信度。